禅里禅外悟人生(十八)
受十善戒法
《归敬仪》云:“受十善法者,谓身三口四意三善行,此之十业戒善之宗,今多依相,罕有受者。今谓不然!先须愿祈:不造众恶,依愿起行,有可承准。若不预作,辄然起善,内无轨辖,后遇罪缘,便造不止,由先天愿,故造众恶,大圣知机,故今受善。”又云:“次明受法,有师从受,无师自誓,如上三归,三自归已,口自发言,我某甲尽形寿于一切众生起慈仁意,不起杀心。如后九善例此,而不复繁文。”案:受十善戒者,别有受十善戒经委明。今未及检寻,且依《归敬仪》文酌定受法如下。其示相文,依灵峰《选佛谱》十善文录写,可暂承用。俟后检寻受十善戒经,再为改订可耳。
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形寿,受持十善戒法(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尽形寿受持十善戒法竟(三结)。
我某甲,尽形寿,救护生命,不杀生。
我某甲,尽形寿,给施资财,不偷盗。
我某甲,尽形寿,遵修梵行,不淫欲(若在家人,改为不邪淫)。
我某甲,尽形寿,说诚实言,不妄言。
我某甲,尽形寿,和合彼此,不两舌。
我某甲,尽形寿,善言安慰,不恶口。
我某甲,尽形寿,作利益语,不绮语。
我某甲,尽形寿,常怀舍心,不悭贪。
我某甲,尽形寿,恒生慈愍,不嗔恙。
我某甲,尽形寿,正信因果,不邪见。
已上各一说回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谓: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谓重缘思觉,即是后念还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
①本文一九四零年八月十六日作于福建永春普济寺。
②《归敬仪》:即唐代道宣律祖所著:《释门归敬仪》。
受八关斋戒法
依《佛说八种长养功德经》录出
归命一切佛,惟愿一切佛菩萨众摄受于我。
我今归命胜菩提,最上清净佛法众。
我发广大菩提心,自他利益皆成就。
忏除一切不善业,随喜无边功德蕴。
先当不食一日中(案即一日夜中过午不食),后修八种功德法(以上三说)。
我名某甲,惟愿阿(she)梨摄受于我,我从今时发净信心,乃至坐菩提场成等正觉,誓归依佛二足胜尊,誓归依法离欲胜尊,誓归依僧调伏胜尊。如是三宝是所归趣(以上三说)。
我某甲净信优婆塞(案受八戒者,正属在家二众。亦兼通于出家诸众,如《药师经》中所明。此文且据在家者言,故云优婆塞。若出家者,随宜称之),惟愿阿阇梨忆持护念,我从今日令时发起净心,乃至过是夜分,讫于明旦日初出时,于其中间奉持八戒。所谓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非梵行、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非时食、七不华发庄严其身及歌舞戏等、八不坐卧高广大床。我今舍离如是等事,誓愿不舍清净禁戒八种功德(以上三说)。
我持戒行庄严其心,令心喜悦,广修一切相应胜行,求成佛果。究竟圆满(一说)。又诵伽陀颂曰:
我发无二最上心,为诸众生不请友;
胜菩提行善所行,成佛世间广利益。
愿我乘是善业故,此世不久成正觉,
说法饶益于世问,解脱众生三有若。
岁次寿星沙门善梦①敬书明居丰州②灵应山中
①善梦:弘一大师别号之一。
②丰州:即南安。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四零年十一月作于福建南安灵应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