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道理与行为的合二为一

2015-01-26 11:33 来源:www.xuemo.cn 作者:雪漠

 

有人问我,既然《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为什么我们还要谈“心”?我告诉他,这里的“不可得”有两重含义:第一是不要执著;第二是“心”并非实有的存在,你只管让它来者自来,去者自去,不要在乎。整句话的意思是:不要执著过去,不要执著现在,也不要执著未来,要“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是说压根就没有“心”。

关于心的问题,我在《光明大手印:实修顿入》里讲得非常详细,其中还谈到了真心和妄心的区别——妄心,就是有着诸多变化、诸多杂念的那个心;真心,则是“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的那个心,不是不说谎的心。

我们一般认为,不撒谎,很老实,就是本着一颗真心做人,但佛教追求的不是这个东西。佛教追求的是脱离一切假象的束缚,能自主心灵。什么叫假象?我举个例子:一个东西是由各种条件组成的,一旦这些条件发生变化,这个东西就会改变,甚至消失,但我们不知道,还以为它能永恒。有一天它变了,或者消失了,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永恒,其实是个谎言。而且,这个谎言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自己。我们以为鲜花是美丽的,破败的花是不美的;双眼皮是美丽的,单眼皮是不美的;白皙的肌肤是美丽的,长了暗疮的皮肤是不美的;有钱是成功的,贫穷是不成功的……无数对立的概念,都是我们自己编造的谎言。一旦我们相信了这些谎言,就会被它们制约。

这个道理听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就像一个孩子被想象中的巫婆吓得大哭时,根本就不知道可怕的只是想象,不是现实本身一样。不明白的人,难免会认假成真,把虚幻的一切看得非常实在,觉得它就是事物的真相。其实,真相是什么?真相是无常。这个世界是无常的,是善变的,任何现象也罢,物质性的存在也罢,都不可能永恒。有些人宣称自己明白无常,但回到生活中,就会轻易被激怒,轻易受到引诱,那么,他就显然没有明白。不明白,便无法超越自己,也无法超越生活环境。这时,我们就会在某种强大的暗示下,不知不觉地迷失自己,进入《无死的金刚心》中的那种“魔桶”。那么,对我们来说,道理就是道理,生活还是生活,两者永远都无法合二为一。受到刺激时,我们仍然会不安、恐惧、愤怒、嫉妒、仇恨,会害怕失去自己在乎的一切。

佛教认为“万法唯心造”,就是说,你心中的世界,只是世界在你心中的反映,不是世界本身。如果离开你的心,世界对你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例如,无论某个风景多么美丽,只要你没见过它,就不会被它感动;无论老公对你有多好,你看不到也听不到,对你来说,他的好就不存在。又比如,你老公对你的看法,可能跟别人不太一样。谁的观点才对,或者说你究竟怎么样,可能连你自己也说不清。因为,你随时都在变化着。有时你讨厌自己,有时你喜欢自己,有时你觉得自己很无耻,有时又觉得自己很可爱。很多时候,不一定是我们不了解自己,而是我们变得太快。这个不断变化的心,就是妄心。

我们认为的世界,只是妄心的产物,是心灵营造出的一种幻影。当你明白真心,能自主心灵,拥有人的主体性后,你就会看破一切幻觉与假象,从别人的评价、世俗的诸多规矩和标准中脱身出来。因为你发现,这些东西跟你没有关系,对你来说也没有意义。它们只跟在乎它们的人有关系,也只对在乎它们的人有意义。因此,有人问我,是否想依托小说传递某种意义时,我说:“雪漠的意义,只对雪漠有意义,对别人没意义。你要寻找自己的意义。同样道理,别人的光明也是别人的,如果你是个瞎子,就算整天在明眼人旁边,也看不见一点光明。”

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心”。这个心,不是心脏的心,看不见也摸不着,它是一种智慧的本体和智慧的觉醒。心要是不能觉醒,人就没有价值。许多混混就是因为没有觉醒,才会被世界上的诸多流行概念迷惑,跟着世界东奔西跑,疲于奔命,到头来一事无成。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看《光明大手印:实修心髓》,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

也有人问我,既然要破除所有执著,为何我还要不断讲“心”?这难道不是一种执著吗?我告诉他,如果有人送我一个苹果,我就算不饿,也会马上吃掉它。因为那个人需要我这么做,我这么做,他就会很开心。为了让他开心,我愿意做一些自己不一定需要的事情。同样道理,我虽然不执著心,但仍然会不断讲“心”。不是因为我自己喜欢讲,不讲出来就憋得慌,而是因为,我发现好多人已经把自己的“心”给丢掉了,他们需要我讲。这时,我必须告诉他们:注意!别把“心”丢了,丢了“心”之后,你就会很痛苦,会被诸多概念困住,被整个世界制约。换句话说,我的讲不是一种推销,不是为了得到你的三块钱,或者五块钱。你提问,我就讲;你不提问,我就不讲。

所以,不要简单地把形式等同于心态。一定要明白,形式可以承载真理,但它不是真理本身。要真正地明白真理,就不要照抄形式,要明白其背后的本质。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

雪漠文化网-手机版首页    返回顶部

雪漠文化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