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子:也谈“无二无别”

2011-03-18 16:01 来源:雪漠文化网 作者:明子

也谈“无二无别”

明子

一般学佛的人都知道“资粮”一词。佛是福、慧资粮圆满者,两足圣尊。就行者而言,也可以说,修行就是不断地在积累福、慧资粮。雪漠在《大手印实修心髓》中说:“信心有多种,一是坚信自己就是佛”,坚信自己是佛,就是在修行福、慧资粮,也是修行无上瑜伽生起次第的过程、目的和结果。坚信自己是佛并不是狂慧,因为,上师或导师将为你开示在不同的阶段所显示出的不同的状况。当你有偏差时,善知识会及时地指正你,令你行于中道,不堕边地。这时,只有你“坚信上师是佛”才能得到上师的加持。《奶格吉祥经》第一句就说,弟子的信心犹如太阳,放出多少光,从雪山(意指上师)上就会流出多少甘露。这也是一个法界的因果规律。因此,并不是说,善知识不想加持你,或是他有偏颇。比如,佛陀在世时,仍有人对他诽谤,甚至下毒。米拉日巴也曾遇到过这些。尽管他一片赤诚地在雪山中闭关,但仍有人上门去指责他。有些人,受到了蛊惑,对米拉日巴生起了邪见,毁掉了信根。这世上还有什么比遇到了善知识却因为恶人干扰,而错失了即身、即生成就的机会更可惜的事?我们今生与善知识相遇的缘分是多么的珍贵,谁能说来生我一定会再与他们相见。

     《金刚经》中道:“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我们是否有把上师或是导师,真正地视为佛呢?我曾暗暗地观察过一些人的修行状态。我发现,他们的虔诚中还包含着对上师的恐惧、对宗教的恐惧,如同害怕夜间独自行走一样。当他们有疑惑的时候,尤其是在上师如何是佛的问题上,他们的态度往往是不敢理会。因为,他们认为那是没有信心的表现,要下金刚地狱。所以,长久地处于自己恐吓自己的状态。我们应该明白,迷信并不是指内心中的不明白,而是迷于所疑,迷于所问,又信于所迷。 

    有人曾问我,雪漠书中说他与本尊无二无别是什么意思,是否代表着他不会退转。当我面对此时,我感叹的不是他的无知,而是他对上师、善知识的信心。雪漠为什么就不能与本尊无二无别、与佛无二无别呢?我们的修行就是为了觉悟,否则,我为什么要把一生全部地投入于其中。正如《大手印实修心髓》中所说:“无上瑜伽的精髓就是:上师与本尊无二无别,我与本尊无二无别。”有多少人,是连这个说法也无法接受的。因为,心性资粮不够的人,是无法承当的。本尊对他们而言,如同神一样,仿佛祈福临或求保佑的心灵寄托。或是,他们认为,只有把本尊观想出来后,就是无二无别,把意识的想象认做是得成就的表现。这种见地,根本无法修无上瑜伽,不过是徒有无上瑜伽的名相,或醉于其中,不屑他法,自高天下;或惑于其间,不解真义,以讹传讹;或流于其恃,依托其名,混混而修,聊以自慰。解脱茫茫然!可想而之,他们不可能理解雪漠为什么没有删除“无二无别”。“无二无别”的印证是《我的灵魂依怙》、《大手印实修心髓》诞生的最根本的依据,意味着香巴噶举如黄金般的传承。为此,读者才可察、可信、可解、可依、可行、可证。更可惜的是,有人为了争夺宗教利益,借此给他打上罪名,令上师担忧,令空行哭泣。

     我们常能听到,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人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统统地包括于其中。居高处定有远瞩,面朝海必会心量阔。放开个人利益,放开教派利益,站在人类的高度上审视《我的灵魂依怙》、《大手印实修心髓》,你就会明白它们代表的不仅仅是香巴噶举,不仅仅是佛教,更不仅仅是宗教。“无二无别”是出世间的证悟,也是世间人生的至高精神境界,展示着人类能觉、已觉的终极价值。书中的文字即是光明的载体,它超越并打破了各种名相,直指人心、简单清明。所以,不论你是否学佛,是否有信仰宗教,生活在哪里,哪怕他只是刚刚能认识字的人,只要在翻开雪漠写的那两本书时,用一颗清净的心、单纯的心、宁静的心、如天空一般的心去读,那么,一定会得到光明的传递。道理非常简单,当你放下一切概念、名相时,你的心就有了直观超越的力量。大手印就是指本自清净,佛性本然,自然无造作。这时,我们可以全然地忘记修行,忘记阅读,借助于文字光明的加持力量,在明明朗朗中,生起警觉,去体会所见、所处无不是宽坦自然的本来境界。慢慢地,我们的见、修、行便在加持下被磁化,在那种宽坦境中,合而为一。上座也好,下座也好,遇到了好事也好,坏事也好,顺境也好,逆境也好,分别执着减少了,烦恼也减少了。随缘地做事,随缘地应对,自自然然。“无二无别”并非不可及,也非嘴上功夫,而是我们在修行中真实地体会和觉受。只要你如此地阅读下去,至少此书会给你带一份出世的清凉。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在专注地写《我的灵魂依怙》读书笔记,现在写《大手印实修心髓》读书笔记的原因。因为,我总是觉得受益者非是他人,而是自己。我明明白白地知道它们的价值,尽管有些人不理解,但我依然不改。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

雪漠文化网-手机版首页    返回顶部

雪漠文化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