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蕴宏富的混沌存在与言说的敞开
——《野狐岭》叙事主题及叙事策略刍议
杨新刚(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雪漠的长篇小说《野狐岭》就其表层叙事来说,是一个不同的行动者各自独立或合作完成特定使命的故事。而小说的叙事主题大致可以梳理出以驼队文化为核心的西北文化的叙写、家族秘史的揭示、家族仇恨的摹写、人性之恶的刻画、哥老会会众的革命活动的勾勒、木鱼歌文化的展示、佛教思想的表现以及超越家族仇恨与宗教信仰的生死恋的描绘等主题,但贯穿其中的应该是家族仇恨与超越家族仇恨的爱情主题。围绕这两个重要主题形成了小说叙事的主要架构,当然最终是以前者的消解与后者的凸显而收束,因此超越家族仇恨的爱情主题可以视为小说最突出的叙事主题。
犹记读完雪漠先生长篇小说《野狐岭》之后的最初感受:“杂花生树”,及至后来看到小说《代后记》中雪漠先生的自我剖白,“它是一个充满了迷雾的世界,它神秘得云雾缭绕,芜杂得乱草丛生,头绪繁多却引而不发,多种声音交织嘈杂,亦真亦幻似梦似醒,总觉得话里有话却不能清晰表述,可能孕育出无数的故事但大多只是碎鳞残片”, 不仅莞尔。当然,这其中自然包含着雪漠先生的自谦之辞。其实,长篇小说《野狐岭》就其表层叙事来说,是一个不同的行动者各自独立或合作完成特定使命的故事。小说中加入驼队的每个个体,几乎各自怀有不同的目的与使命进入野狐岭。齐飞卿、陆富基等哥老会成员为了实现推反清王朝统治的目的,到罗刹去购买先进的武器;“豁子”是为了寻找机会,报复给自己带来奇耻大辱的齐飞卿;马在波为了寻找传说中的“木鱼令”,而踏上漫漫驼道;杀手、木鱼妹的目的与使命相同,为了寻机杀掉马在波……
关于小说的主题,著名的当代文学评论家雷达先生曾认为,该小说具有一以贯之的叙事主题,即作家雪漠先生“他一刻也没有放弃他一贯对存在、对生死、对灵魂的追问,没有放弃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深刻思考,只是,人生的哲理和宗教的智慧都融化在形象中了,它超越了写实,走向了寓言化和象征化” 。毋庸置疑,雷达先生的论断具有一定的深刻性与代表性。小说的叙事主题乍一看纷纭杂沓拥挤繁富,但读者一般大致可以梳理出以驼队文化为核心的西北文化的叙写、家族秘史的揭示、家族仇恨的摹写、人性之恶的刻画、哥老会会众的革命活动的勾勒、木鱼歌文化的展示、佛教思想的表现以及超越家族仇恨与宗教信仰的生死恋的描绘等主题,但贯穿其中的应该是家族仇恨与超越家族仇恨的爱情主题。围绕这两个重要主题形成了小说叙事的主要架构,当然最终是以前者的消解与后者的凸显而收束,因此超越家族仇恨的爱情主题可以视为小说最突出的叙事主题。
一、西北文化与驼队文化的叙写
著有长篇小说“大漠三部曲”(《大漠祭》《猎原》《白虎关》)与“灵魂三部曲”(《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的雪漠先生,其作品带有鲜明的大西北地域文化色彩,近作长篇小说《野狐岭》也不例外。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小说中有关西北文化与驼队文化的描写。中国的西北文化与中原文化相比,自古就带有鲜明的荒蛮化粗犷化与剽悍性等特质。西北文化的构成之中,既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如广袤无垠的大漠,以及大漠之中屹立不倒,倒而不朽的胡杨,也有独具西北特色的文化样态,如传唱不朽的凉州贤孝。其实,西北文化的特点,如同正直的西北汉子一样,顶天立地,元气充沛,既粗犷质朴,又厚道安详。西北文化是小说故事情节得以展开的重要背景,虽然小说也有南中国土客文化的展示,但重点描绘的还是西北文化。
在西北文化的描写中又尤以驼队文化为主轴。负重远行的沙漠之舟——骆驼、古老幽远的驼队历史、充满艰险的神秘驼道、诡谲的大漠风光曾经深深地吸引作者雪漠,他在对历史上曾经煊赫一时的驼队文化充分考察的基础之上展开其文学的遥想。“我有个习惯,就是我想写啥题材,就必须先花很长时间,进行采访和体验,像写《大漠祭》前,我老跑沙漠,直到完全熟悉了它;写《猎原》时,我也常跟猎人泡在一起,还得到了他们的不传之秘;写《白虎关》时,我采访了盐池,也在淘金的双龙沟住了一段时间,跟那些沙娃们打成一片;写《野狐岭》前,除了我调往齐飞卿的家乡任小学老师外,我还采访了书中提到的马家驼队的子孙,采访了很多那时还健在的驼把式,了解了关于驼道和驼场的一切。在这方面,我甚至也成了专家。” 雪漠先生“穿越”并“空降”到驼铃声声的千年古驼道之中,与无比辛劳的驼户一起踏上走向野狐岭的漫漫征途。小说中主要叙写了汉驼与蒙驼两支驼队,蒙驼队的大把式巴特尔,汉驼队的大把式齐飞卿,分别是两支驼队中的首领。两支驼队本来就矛盾重重积怨较深,他们互不服气,彼此都在寻找致对方于劣势甚至于绝境的机会与可能。因此,本该在大漠之中互相扶助甘苦与共的两支驼队,却因彼此的短视而怨恨丛生,最终导致彼此之间的仇杀。小说在描写两支驼队彼此之间心存猜忌勾心斗角缠斗不休的同时,也较为充分地向读者展示了充满神秘色彩的驼队文化,如驼队中以大把式为核心的组织架构、驼道上风情万种的“窝铺”、流传悠久的“驼户歌”、令广大读者讶异的“重鞋”、神出鬼没的沙匪等等。其中对脚穿“重鞋”力大无比的驼户的描写,给读者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所谓“重鞋”,“叫锥腕儿鞋,初用驴皮制成,稍有破损,就蒙以牛皮,一层一层,层层叠叠,十分结实,也十分蠢笨。” 正如传统歌谣中所唱道的那样,驼户是个“苦营生”,但驼户又是个极为令人自豪的职业。因为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驼户,首先,必须身强力壮,其次,还要具有超乎一般人的雄强的生命力和坚韧的意志力,身体孱弱与意志薄弱者难堪重任。因此,成为驼户是无论对个体还是对家庭而言,均是极为荣耀的事情。
西北文化与驼队文化的描绘使得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获致了较为坚实的文化基础。同时也有着别样的文化意义,正如作家所说,“关于木鱼歌、凉州贤孝,关于驼队、驼场、驼道、驼把式等许许多多消失或正在消失的农业文明的一些东西,小说中的描写又有着风俗画或写生的意义。这一点,在本书中显得尤为明显,也跟我以前的小说‘写出一个真实的中国,定格一个即将消失的时代’一脉相承。”
二、家族秘史的揭示
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因此,宗(家)族在传统社会中往往拥有巨大的势力与能量。特别是那些在政治或经济生活中具有极大影响力乃至支配力的大姓或宗(家)族。这些大姓或宗(家)族有时会影响甚或左右社会的发展与历史的走向。大姓或宗(家)族常常介于朝廷庙堂与民间社会之间,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大姓或宗(家)族要么成为朝廷可以倚靠的力量,要么成为芸芸众生的细民可以寻求庇护的恩主。大姓或宗(家)族中的当家主事之人因其富有生存智慧同时又能够长袖善舞,可以在社会的变迁之中做到左右逢源。如果纵观中国前现代社会发展史,就会发现无论是旧王朝,还是新政权,一般都会与大姓或宗(家)族保持着一定的联系。《野狐岭》中的马家即是大姓之家。因此,小说也可以视为一部家族秘史。作为“镇蕃”著名大户的马家自雍正年间起家,兴盛了一百多年。正如小说中的马在波所言,清王朝初期大将军年羹尧、岳钟琪征西,马家负责粮草押运,“那时节,整个八十里大沙——只是宽八十里,长则直达天际、不知所终——都成了驼场。那时节,白骆驼是最稀罕的,常常是千百峰驼中才有一峰白骆驼。可是,只我们马家,就有三百峰白骆驼。你想,那是啥阵候?” 马家不仅在西北财大气粗,而且在全国各地开有分号,可谓富甲万方。马家人虽然富有,但不忘两个方面功德的修持,一方面每逢国家面临重大事件,像镇压叛乱保境安民时,不忘捐输钱财,提供物资支持。因此,屡受朝廷嘉奖与封赏,雍正皇帝赐号“马永盛”;左宗棠征西时,因捐白银十万两而被封为“护国员外郎”;慈禧则赞誉马家为“大引商人”。“不和官府闹别扭,是马家几辈人遵循的规矩。也正是因了这一点,马家才有了一百多年的富贵。” 另一方面,马家在社会动荡及饥馑时期尽可能地保护弱者,施舍饥民,救民于水火之中,解民于倒悬之苦。这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民众的爱戴与拥护。马家的经营理念与方略是,“以德经商,广散其财,泽被四方。” 马家人是真正的大商人,不是一般营务蝇头微利的小商人。大商人,一定会有大境界,大胸怀,大手笔。大商人往往心怀家国民生,他们不仅通晓商业的经营之道,而且更懂得家族事业长盛不衰以及保命存身的处世之道。马家人懂得有与无、舍与得、得与保的辩证关系,因此能够保持一百多年的繁荣兴盛并非是马家运气好,而是马家人懂得所有的荣华富贵与现世安稳来自有意识地付出。无论是面对朝廷庙堂,还是面对草根民众,都要认真经营,小心维持,只有“施舍”,才有可能获得。商人阶层没有一个不为利益而辛苦经营,在他们的心中收益的最大化是最为要紧的事情。但在聚财逐利的同时,鲜有人能够真正意识到聚财与散财的辩证关系。因此,每每会出现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谓的“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的结局。而马家之所以强盛不衰,应该来自马家人懂得如何去经营,如何去保守,如何去发展,他们既不是贪图小利蝇营狗苟的势利小人,也并非漠视现实功利的清高者;既不是埋头赚钱,罔顾家国苍生的鼠目寸光者,也非倚仗财势之厚骄纵无比的盲目自大者,而是真正为了家族的未来与荣光而辛苦经营的清醒明智的务实主义者,无论是驴(马)二爷,还是马四爷,他们均以马家的未来为念,施舍、宽容、善待他人,以容忍之心化解敌视者的怨恨之心。
三、家族仇恨的摹写
世间只要存在着利益就一定会有纷争,有纷争就会起冲突,因此围绕着利益所引发的冲突在所难免,冲突集中爆发有时会引发残酷的杀戮。在中国历史上各地无论是宗族械斗,还是所谓的“土客械斗”,均屡见不鲜。持续不断的冲突,循环往复式的彼此杀戮,必然会在各自的心间种下仇恨的种子。“那仇恨一入心,便会生根发芽,于是你杀我,我杀你,便绵延成近百年的械斗。” 为了让仇恨小小的种子能够长成仇恨的参天大树,以复仇者自任的人们想尽一切方法来铭记仇恨,并且训练强化勇于杀戮的心理与能力。小说中的杀手自幼就被伯父进行仇恨教育,为了从小培养杀手等子弟的残酷的杀戮之心,令其先从身边的小鸟与小动物来练手与炼心,如杀麻雀、腰斩小虫子、活剥青蛙、兔子和狗等。正像杀手所说,“心就是这样一天天练硬的。可以说,残忍已成了我的另一种生命密码。” 长此以往,杀手逐渐将自己训练成复仇的机器,他立誓要用马家人的鲜血祭奠祖先的枉死的灵魂,甚至将复仇当作自己活着的惟一理由与宿命。他活着的目的已经非常简单,除了复仇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追求。复仇成为生之惟一目的与决绝使命,令他忽略了人生中更为精彩的其他的一切。
小说中木鱼妹同样背负着复仇的重责大任,为了要杀掉驴(马)二爷,给家人报仇,她从岭南一直追踪其到西北。为家人报仇,曾是她内心不贰的追求。木鱼妹的父亲因痴迷于木鱼书的搜集整理而荒废了家业,为了支持父亲的事业,她自愿卖入马家,给驴二爷痴傻的次子做妻子。因丈夫的年少与痴傻,情窦初开的她跟“大嘴哥”张要乐相好,而且逐渐成为亲密爱人。两人的偷情被她的傻子丈夫发现之后,慌乱之际,张要乐失手误杀了傻子。后来,木鱼妹一家人死于莫名其妙的大火,葬身火海。木鱼妹认定纵火的元凶是驴二爷,因为在她看来这是他图谋她家祖屋所在的风水宝地未能如愿而实施的残酷报复。她发誓要用尽一切办法竭尽全力杀掉驴二爷,为枉死的家人复仇。她乔装打扮,貌若乞丐,风餐露宿,历尽艰辛。为了实现报仇的宏愿,她学习武艺,苦练武功;到了凉州之后,她又寄住在庙中,成为众人眼中依靠乞讨为生的邋遢无比的讨饭婆。木鱼妹虽然曾经有过接近驴二爷的机会,但她根本无法近身,因为驴二爷身边有比她的武功更为高强的女保镖。驴二爷对木鱼妹的刺杀行动并未介怀,而是再次告知她自己不是木鱼妹要寻找的真正仇人。但她依然坚持自己的判断和看法,认定仇人非他莫属。但无论木鱼妹如何努力,要完成杀掉驴二爷的重任似乎是一件艰困重重的事情。
仇恨意识使杀手的人性已经被彻底简化乃至异化,“不知不觉间,我的复仇目的已经异化了。最初,我加入哥老会,是有私心的,我一人近不了驴二爷的身。那么,墙倒众人推,有了几十、几百、几千兄弟的相帮,我就能踏平马家。” 但有意思的是,对木鱼妹而言,仇恨意识却随着时光的荏苒渐渐淡漠,仇恨的毒药的药效在持久降低。尤其是仇恨意识遭遇不虞的爱情之时,仇恨意识简直就会彻底消解无踪。因此,木鱼妹不断地提醒自己是一个肩负着重大使命的复仇者,但是一旦当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时,内心就只有深深的爱情而没有了恨意。虽然势不能为,但是情非得已。
四、人性之恶的刻画
人性恶是小说集中展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仇家之间的杀戮、对违反传统伦理道德者实施的残酷的“石刑”、“倒点天灯”以及从母亲手中抢夺无辜的婴儿等情节,是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性之恶的几个主要面向。
不同宗族之间的仇恨越积越深,不断的杀戮与报复,在无休止的械斗中,人性恶的一面被充分激发出来,“械斗的双方,连妇女和婴儿也不放过。客民将土人的婴儿挑到矛尖上挥舞,土人剖开客民孕妇的肚子,更有剖出仇家的心脏炒了吃的,胜者为盗,败者为食。报仇者、雪恨者越来越多,因为死的人越多,仇恨也就越深。” 仇恨是人世间最为极端的激情之一,在这种激情的作用下,人们的良知每每被复仇的意识所遮蔽而不自觉。心怀仇恨者常常也常常成为仇恨的牺牲品,在仇恨的纠缠中往往没有最终的胜利者。仇恨的可怕之处,主要在于它可以不断累积,并以几何的形式逐渐增大。同时,基于仇恨的人性之恶,其爆发力往往难以掌控,一旦爆发,其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木鱼妹与马在波在苏武庙的男欢女爱被发现之后,按照家府祠的判决和当地的风俗,木鱼妹应当被处以“石刑”,即对淫邪的女人要用乱石打死,而且还要让她永世不得翻身。当得知即将要对木鱼妹施以“石刑”之后,民众早早地准备好了石头,紧紧地握在手中,准备投向这个亵渎了神灵的不洁女人。周围民众的“正义之举”,实际上却怀着无比邪恶的心,他们围拢来,不过是要充当“正义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兼“司法警察”。“石刑”的存在也充分展示了人内心深处极为恶浊的一面,人们之所以赞成“石刑”的存在,事出有因。正如马在波所言,流行数千年的“石刑”的好处是,“谁都是行刑官,你只要愿意,就可以投出属于你的那块石头。” 表面上象征正义审判的“石刑”,其实掩藏着民众内心的阴暗,“从人们的欢呼声中,我还听出了一种久违的期待。他们一定在等着这样一个机会。他们其实一直在等一种理由,让他们去剥夺另一个生命。他们好不容易才等到了这样的机会。他们用愤怒掩盖着那种兴奋。他们好像看到了鲜嫩婴儿的饿狼那样吧嗒着嘴。吧嗒声里,有种狂欢节的喧嚣。” 如果不是胡旮旯向驴二爷禀告木鱼妹已有身孕,那么她极有可能会成为第12个被乱石砸成肉饼乃至肉酱的“不贞洁的有罪的”女人。因此,“石刑”的存在展示出“今日我看人,明日人看我”的彼此互为看客的民族劣根性与人类嗜血的本能。
蒙驼队大把式巴特尔在内心阴暗报复心极强的“豁子”的鼓动下突袭了汉驼队,他们对陆富基进行了严刑拷打,追问黄金的埋藏地。但无论如何拷问,真汉子陆富基始终都坚若磐石,牙关紧咬,不肯泄露秘密。巴特尔等蒙驼把式无计可施,作为蒙驼队军师身为汉人的“豁子”更换了一种在他看来行之有效的方法,决定利用汉驼队中的败类来整治陆富基等人。在“豁子”的威逼利诱之下,汉驼队中的祁禄与蔡武之流为了苟全性命,对曾经有恩于他们的陆富基施以既侮辱人格而又令人发指的“倒点天灯”的惩罚。
木鱼妹生育过两个孩子,一个是与大嘴哥所生的女儿,一个是与马在波所生的儿子。但这两个孩子都曾经遭遇被盗的悲惨命运,一个失而复得,一个则被当作人质。博大的母爱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既是一种天职,又是一种义务,还是一种能力,即给予母爱的能力。母爱的被剥夺,无论对于作为母亲的女性还是作为儿女的孩子来说,均是世间最大的不幸与残酷。而由于帮派利益的驱动和为了达到特定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失却天良的人们不惜两次从木鱼妹怀中抢夺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陆富基被“倒点天灯”是人性被黄金所异化,那么木鱼妹两个孩子的被盗,则折射出帮派利益对人性的异化。
无论是陆富基的被“倒点天灯”,还是木鱼妹孩子的被盗,均表现出人性之恶。只不过前者多是由于私人的恩怨与对黄金的贪婪所致,而后者乃是特定群体利益与意志驱动之所为。
五、超越仇恨与信仰的生死恋的描绘
木鱼妹与马在波之间超越仇恨与信仰的生死恋,是作者在小说中予以浓墨重彩进行描述的重要内容。木鱼妹无法完成直接手刃仇敌驴二爷的重任,因此,在驼队中她又狠狠地盯上了驴二爷的长子,一心向佛修行的少爷马在波。最初她是怀着仇恨的眼光来关注其一举一动,但后来,她内心的仇恨必须靠着自己的理性来发动。“我只有时时给自己打气,才能让我的复仇之火不熄。” 马在波在木鱼妹眼中越来越可爱,他的言语身形已经在她的心里扎下了根。木鱼妹对他的恨逐渐消弭,爱意慢慢取代了仇恨,她情非得已地爱上了马在波。他成为木鱼妹“一生里最爱的人”,马在波的出现对木鱼妹而言,促使其人生态度与轨迹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为他的出现,我硬冷的心变柔软了。因为他的出现,荒凉的西部不再荒凉了。因为他的出现,生命有了另一种意义——超越于仇恨的另一种东西。” 她也曾在激越的情感与沉稳的理性之间苦苦挣扎,“自打进野狐岭后,我一直在往水中按那情感皮球,一直想将它埋到心灵的最深处。我强迫自己,让自己产生一大堆恨的念想,我制造出了无数恨的理由。” 但最终木鱼妹情感的野马挣脱了理性的缰锁的束缚,还是与马在波缱绻万端如胶似漆地相爱了。在热恋的缠绵之中,她甚至一度忘记了马在波是驴二爷的长子,只是把其当作知心爱人,一心一意爱着他。情到浓时,身不由己,即使在马在波引颈就戮的时刻,她却无法送出手中的利刃。木鱼妹终于有了惊奇的发现,她心中曾经郁结的仇恨慢慢消失于无形。“我发现,我心中的仇恨,并不是一下子消失的。它像烟鬼吐出的烟圈一样,似乎有个过程。从早期的浓烈,到现在的淡化,是有迹可循的。除了岁月之外,还似乎有另一种东西在干预我的报仇。我想,是不是木鱼歌?是不是我在默诵那些木鱼歌的过程中柔软了自己的心?或者是爱?在我对马在波产生了浓浓的爱时,那仇恨就随之消解了?”
马在波是典型的富家子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巨富之家的少爷。他曾被僧人认为是“班智达”转世,并希望他能够进入寺庙进行修持,但马二爷为了他的安全起见,执意不肯让他出家。但马在波却一心向佛,坚持修行,而且不像其好色的父亲那样对异性感兴趣。在周围的人看来,他是一个极为怪异的存在,但他却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之中,自得其乐。他要到胡家磨坊去找寻所谓的木鱼令,因为只要找到木鱼令他就能够进入自由自在的境地。“找到木鱼令,就能达成‘三界唯心’,你就能实现你想实现的任何意愿。” 木鱼妹的出现慢慢打破了他内心的安稳与平静。在记录木鱼歌的过程中,他逐渐爱上了木鱼妹。马在波将她视为其一直苦苦追寻的“垢净如一,无取无舍”、“行住坐卧,不离空明”的“空行母”,“我倒是真的将她当作成了空行母。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真是我命中的空行母。因为她激活了我作为男人的一种激情。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见过很多女子,有些也被称为美女,但她们是她们,我是我。她们打不破我的那种被罩入玻璃罩中的感觉。打碎那罩子的,让我感受到一种新新鲜人气的,只有她。” “胡旮旯也说她是空行母。我也按抄本经典上的要求观察过她,她确实具备莲花空行母的特点。” 可见,首先是木鱼妹所独具的“空行母”的精神特质深深吸引了马在波,而不是其他。“她的脸上,仿佛有一种圣光。她的声音也充满磁性。我甚至忽略了她唱的内容,单纯地听那声音,就让我进入了一种过去不曾进入过的境界。我觉得,我的生命里,有一种东西被唤醒了。” 后来马在波了解了她的真实身份之后,不仅没有憎恨她,相反还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死来消除木鱼妹内心的仇恨。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木鱼妹身不由己地忘记了报仇,同样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马在波身不由己地犯了色戒,两人忘我地相爱。他们最终找到了木鱼令,远离滚滚红尘,避开世间的喧嚣扰攘,来到野狐岭过着与世隔绝但却是神仙眷属般的幸福自在的日子。可见,爱情对马在波所热爱的佛教教义及木鱼妹内心巨大的仇恨都起到了巨大的消解作用。
小说中还表现了民众对推翻清王朝统治的“革命”的看法与态度。哥老会首领齐飞卿搞“鸡毛传帖”的活动,希图以此来联络会众,共谋推翻清王朝的大业。推翻清王朝统治的革命,不过是起事者冠冕堂皇的口号,参加暴动的人其实心里很清楚,众人只不过是在广场效应的推动下“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的乌合之众。在一般民众眼中,“革命”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而已。无论起事者的话说得多么高明多么动听。正如小说中的“大烟客”所说,“我听过上百个贤孝,我知道从三皇五帝到大清的所有朝代的由来。每一些人造反的早期,说的都比唱的好,但一坐了龙廷,天下乌鸦一般黑。真的是一样黑,甚至更黑。”“都是想抢别人手中的那个印把子,都是想从别人那里抢财富,都是想当老爷。但你们当上老爷后,只会比以前的老爷更坏。”
除此之外,小说还表现了一种对文化逐渐走向式微的挽歌情怀。拜金逐利的时代,文化的维模功能及其所独具的抚慰灵魂的作用慢慢被人们所遗忘,文化的价值与意义也已逐渐被世俗社会所忽视。大多数人在晨曦微露睡意朦胧睡眼惺忪之际,能够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如何赚钱和如何赚更多的钱,人们的眼中只有实际利益的考量,心灵逐渐被物化。由于人们已经忘记了生活除了真金白银的需求之外,还有内心宁静平和与富足自适的必需,因此,将与物质食粮同等重要的精神食粮抛掷脑后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作为“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文化守护者,从世俗的角度来看是极为不幸的,因为他们必须接受一种宿命,“修妙音天女法的人,容易得到智慧,但可能会受穷。因为管智慧的女神和管财富的女神一向不睦,只要妙音天女喜欢你,财续佛母就不给你财富。” 但从精神层面来看,他们又是清贫的富有者,当然他们拥有的不是耀人眼目的金币,而是拥有进入人类精神花园的“金钥匙”。可是,在灼人的“金浪”袭人的时代,在“金潮”汹涌的社会中,看重这“金钥匙”价值的人又有几何?木鱼妹的父亲倾其所有苦心孤诣地搜集木鱼歌,又有几人能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微斯人,吾谁与归?”
总之,小说叙事主题方面具有“杂花生树”的繁富特征。“野狐岭是末日的剧场,上演的,是欲望的罗生门;野狐岭是轮回的磨盘,转动的,是婆娑世界的爱恨情仇;野狐岭是寻觅的腹地,穿越它,才能找到熄灭欲望的咒子;野狐岭是历练的道场,进入它,才可能升华;野狐岭是幻化的象征,走进它,每个人都看到了自己。” 因此,《野狐岭》的叙事主题,可称之为包蕴宏富的混沌存在。
六、“差异性自由”表述的尝试
小说叙事主题的繁富性表现,表征着作者具有了相当的文学自觉。在陈晓明先生看来,在当下的读图时代,中国当代文学没有“本质性的东西缺失”,但要想突破目前所面临的困境获得重大发展,需要做的是“从现代性的思想氛围和美学氛围中解放出来”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解放不是革命性的突变,而是在现代性的基地上,做出略微的变异——这使它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现代性的艺术表现成就,又能加入新的更活跃的因素,一种激活现代性美学记忆的那种美学量子——这就是审美的量子力学,它关注美学品质的最小值构成,由此才能真正抓住审美的决定性活力。” 而“最具有活力的审美品质”就是“文学叙述或表现所具有的‘差异性自由’因素” 。所谓“‘差异性自由’就是指纯粹的审美表现力:在文学叙述或表现中显示出的偏斜因素,在略微的差别中使严整的结构和平板的句式出现敞开的效果;使完整的人物性格和情节出现分离和更多的可能性;在单一的美学效果和情感状态中出现异质性的能量。” 综观整部小说,《野狐岭》在叙事策略与技法方面的某些尝试,已经具备了陈晓明先生所谓的“差异性自由”表述的某些元素,盖有如下表现。
首先,确立了“属己的”小说观。何谓小说,小说的叙事到底要采取何种立场,如何来结构小说,不同的作家自有属于自己的见解与做法。按照特雷•伊格尔顿的说法,“文学并不在昆虫存在的意义上存在着,以及构成文学的种种价值判断是历史地变化着的,而且揭示了这些价值判断本身与种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密切关系。它们最终不仅涉及个人趣味,而且涉及某些社会群体赖以行使和维持其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力的种种假定。” 关于小说的概念,如何界定,恐怕也是见仁见智,各有各的道理。《野狐岭》的创作过程,可以视为雪漠先生小说观念的突变与实践的过程。他要从既有的小说观念的包围之中,奔突而出,颠覆原有的小说创作程式与规范,打破固有的小说创作的套路,另辟蹊径。“吃饭问题解决之后,我就想好好地‘玩’一下小说,看它在我的手里,能玩出个啥花样。这一点,跟我的写‘涂鸦小品’一样,我只是像用泥巴捏动物的孩子那样,除了享受那玩的过程带来的快乐,已经不考虑别人的喝彩了。至于稿费、版税之类,更是没想将它们跟我的小说创作连在一起。” “需要强调的是,我所说的‘玩’,当然不是一种轻慢亵玩,而是一种无求无功利,是一种非功利状态下的心灵飞翔,是一种无我时的智慧喷涌,是一种破执后的自性流淌,是一种享受生命本身的逍遥之乐,是一种安详地品味咀嚼而非沉重地担负,是忘却了外部世界独享自家风光的忘情,是洞悉了生命真相后的释怀,是窥破了世界游戏后的别一种参与,是随意能进入再跳出、能真正自由出入后的微笑,是想忽然博得母亲惊喜的顽童的恶作剧,是探险未知世界时的那种蠢蠢欲动。”
其次,虚化故事背景。小说的背景,被作者放在了“一个有无穷可能性的时代,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具有戏剧性的时刻期,各种背景,各种面孔,各种个性的人物,都可以在这个舞台上表演,演出一幕幕让我们大眼张风的丑恶、滑稽或是精彩的故事。” 无疑,虚化的故事背景,使得小说在表意方面更具象征性与丰富性。
再次,塑造了非典型的人物形象。小说中的形象皆非传统现实主义手法所塑造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均带有非典型性,即性格的非完满性与非完成性。对此,雪漠先生有着自己的解释,“本书中,也写到了一些凉州历史上的人物,但他们,其实只是雪漠心中的人物,早不是一般小说中的那种人物了。他们其实是一个个未完成体。他们只是一颗颗种子,也许刚刚发芽或是开花,还没长成树呢。因为,他们在本书中叙述的时候,仍处于生命的某个不确定的时刻,他们仍是一个个没有明白的灵魂。他们有着无穷的记忆,或是幻觉,或是臆想。总之,他们只是一个个流动的、功能性的‘人’,还不是小说中的那种严格意义上的人物。”
最后,游离固有小说叙事策略及技法。一般而言,小说的创作主体最初开始进行创作之时,往往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来考虑小说的结构及布局,按照写作成规来决定叙事策略及技法。只有当其经过若干次的创作历练,经过若干次成功与失败的积淀之后,他们才有可能会将小说的各要素调度自如,表现技法运用得得心应手,就像《庄子》中表面上看似目无全牛实则成竹在胸的庖丁一样,气度从容,潇洒自如,运斤成风。经过大量的创作历练与文学感悟之后,雪漠先生在这部长篇小说的叙事策略及技法上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实验。在小说的叙事结构方面,雪漠先生为小说设置了开放式的结构,提供了具备足够想象力空间的情节与事件,希望读者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参与到小说的二度创作之中,共同完成或曰完善小说的叙事。“对《野狐岭》你也可以称为话题小说,里面会有很多话题和故事。有正在进行时,有过去进行时;有完成时,也有未完成时;更有将来进行时,在等待你的参与。无论你迎合,或是批评,或是欣赏,或是想象,或是剖析,或是虚构,或是考证,或是做你愿意做的一切,我都欢迎。这时候,你便成了本书的作者之一。我甚至欢迎你续写其中的那些我蓄势待发、却没有完成的故事。” 同时,他采用虚实两种叙事立场与叙事视角,一是采用探究驼队神秘消失之因及探险野狐岭的“我”的单一叙事立场和视角;一是立足于为数众多的“幽魂”立场,采用多重叙事视角,构成了陈彦瑾所言的“罗生门”叙事结构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多声部’叙事”特色。“《野狐岭》的好看不仅仅因为它讲故事的方式——它的‘探秘’缘起,它的《罗生门》式结构,它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多声部’叙事,它的叙述‘缝隙’和‘未完成性’。”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的幽魂叙事的探索与实践,使得整部小说在叙事内容的表现和叙事节奏的把控方面更加自由与自如。小说的主体,由“我”与野狐岭游荡的幽魂的“二十七会”构成。每一“会”中,不同的幽魂根据自己的记忆,叙述事件的来龙去脉,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幽魂由于立场的不同和记忆所存在的差异,其叙述也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个差异,似乎是作家故意卖的一个破绽,至于事件到底如何发生,如何发展,需要读者根据小说中所塑造的人物的性格以及已经构织的情节,甄别真或伪,判断是与非。
总之,雪漠先生的长篇小说《野狐岭》叙事主题极为宏富混沌,其小说叙事策略与技法方面的努力,也具有一定的探索性。
——发表于《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29卷(总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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