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西美学中的痛苦与美:以崇高范畴为例(一)
提示:西方人对文学艺术中的痛苦有着特殊的热爱,他们认为,激烈的痛苦,令人惊心动魄的痛感,正是艺术魅力之所在,也正是崇高的真正来源。西方的宗教思想正与此一致。中国则与西方不完全一样,尽管中国也有“发愤著书”之说,“穷而后工”之论,“发狂大叫”之言,但这些并非正统理论。平和中正,“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论,才是正统的理论,什么激烈的痛苦,惊心动魄,忿愤激讦,这些都是过分的东西,都是“伤”、“淫”之属。
综观西方审美观念的深层内涵,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西方的审美范畴之中深深地藏着一颗内核——痛苦。美是由痛苦导出的,是痛苦情感的迸发。由痛苦升华为那震撼人心的之美,升华为那数的崇高与力的崇高,升华为那光辉灿烂之最高境界!西方的宗教美学思想,也与此密切相关。耶稣受难,正是一种由痛苦而产生的崇高之美。
痛苦产生美,崇高来源於痛苦,柏克正是这样为崇高下定义的:“任何东西只要以任何一种方式引起痛苦和危险的观念(the idea of pain and danger),那它就是崇高的来源”。正因为柏克首先将崇高确定为痛苦与恐惧的升华,才使得崇高与优美划清了界线,使崇高真正成为一个美学范畴从美之中分离出来,从此开创了崇高理论的新纪元。康德从而和之,认为崇高是一种由痛苦与恐惧引起的“消极的快感”。为什么痛苦与恐惧会变成具有美学意义的消极快感呢?康德的解释是:因为崇高的感觉与美的感觉不一样,欣赏优美的花卉图案时,它给人一种直接的愉快,具有一种促进生命力的感觉。而产生崇高情绪时,人们首先感到的不是直接的愉快,而是恐惧、痛苦,面对危险异常、令人惊心动魄的大自然时,人们在痛苦与恐惧之中经历着一个瞬间的生命力的阻滞,而立刻继之以生命力的更加强烈的喷射!从痛苦恐惧之中发出惊叹与崇敬,心情在自然界的崇高形象中受到激动与震撼,这就是由痛苦之中迸发出来的震撼人心的崇高!叔本华认为,崇高源於那无法摆脱的痛苦,客观世界的可怕现象以战胜一切的优势威胁着意志,痛苦的意志被那无限大的对象压缩至於零。但是,人们以强力挣脱了自己的意志与利欲的关,对那些可怕的对象作宁静地观赏之时,这痛苦就升华为一种崇高之美。对於由痛苦产生崇高,现代美学家乔治•桑塔耶纳指出:“如果我们企图了解痛苦的表现为什么有时候能使人愉快的话,这种快感就恰好提供我们所寻找的价值的先验因素。”乔治•桑塔耶纳:《美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3页。什么是这“先验因素”呢?桑塔耶纳指出,人们往往认为:大灾大难的鲜明意象与产生崇高感的心灵的倔强自负,这两者之间的关是这么自然,所以崇高往往被视为有赖这些想象的不幸所感发的恐怖。当然,那种恐怖必须予以制止和克服。这种克服了的和客观化的恐怖,就是通常所认为的崇高的本质。甚至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大权威也似乎赞成这样的定义。然而,在这里,崇高的惯常原因和崇高本身却被混为一谈了。桑塔耶纳认为,所谓“先验因素”或崇高的本质应当是:“恐怖提示使我们退而自守,於是随着并发的安全感或不动心,精神为之抖擞,我们便获得超尘脱俗和自我解放的感想,崇高的本质就在於此。”乔治•桑塔耶纳:《美感》,第163页。
无论西方学者如何解释崇高的本质,无论他们之间存在多大的分歧,但其内核——痛苦——却始终是存在的。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西方的崇高理论,似乎有着一种对痛苦的热爱,尤其是在审美和艺术上,强烈偏爱於令人惊心动魄的悲剧美和令人恐惧的崇高感。这种以痛苦为核心的崇高范畴的形成,是与西方文化、宗教与文学艺术传统密切相关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