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大教堂》里的盲人,已不能“看”,却掌握了另一种“看”的本领。用心“看”。明眼人是用眼看。
文学的失明
我重述过禅宗个案,用小说的方式重述《盲人掌灯》。这是博尔赫斯惯用的“偷窃”方法。
两个人在山间小道相遇。一个明眼的游僧发现提着灯笼的僧人是个盲人。于是就有了禅味的问答。看不见,怎么还打灯笼,难道你不想让别人看出你是盲人?
漆黑的夜晚,明人和盲人都处在同一种境况:两眼一抹黑。但是,盲僧夜里行脚,就打着灯笼。
明眼的游僧以为盲人是为了给别人带来光明。奉献是我们常使用的大词。禅宗里常用卑微的小词。可是,盲僧说:为了我自己。
盲人怎么看得见灯亮?但盲僧反问:你有没有走夜路跟别人相撞的经历?
明眼的僧人有过这样的经历。盲僧笑了,因为他还一次也没被人撞过。
盲僧丧失了看别人的能力,他采用独特的方式,凭借灯笼让别人看见他。
表面上看,是照亮了别人,其实照亮了自己。
我想,文学的存在,这则禅宗也隐喻着文学的价值吧?
当我获知诗人梁小斌失明的消息,回味他的诗,我想到掌灯的盲僧。诗人是时代的掌灯人。继而,我想起了另外三位与失明相关的作家: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葡萄牙作家若泽·萨拉马戈。由此,思绪还在无序地在延伸。我写此文,有点像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我打算省略萨拉马戈。他有长篇的《失明症漫记》,续篇跳回《复明症漫记》。我仅提供一条阅读线索。我注意的方向是失明但返不回复明的常态。萨拉马戈写了人类的生存寓言。
先说雷蒙德·卡佛。美国简约派大师,凭借71个短篇小说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中的经典地位。一张标准的卡佛照片,他没戴眼镜,目光像猛兽,我想,那双眼睛,没戴过近视眼镜(他做过十多种体力活儿),没戴过老花眼镜(仅活到50岁,大半生都为生计所煎熬,业余写作,常感到屁股所坐的椅子随时可能被抽走)。他有很好的眼力,体现在他的短篇小说里。
《大教堂》里的主角是一个盲人。也是漂泊不定,命运不幸,却保持着纯真的好奇心。一对夫妇接待一个盲人,丈夫承担了陪盲人的职能。其实,就是一个明眼人与一个失明人怎么相处的故事,还是第一次见面,两个陌生的男人的交流,从接待的角度来说,多么艰难。
卡佛的小说看似“简约”,却过于丰盛、丰富、丰沛,随便抽取一个细节,都可以感受其中的奇妙、微妙。例如,《大教堂》里,胡须、睡袍、哈欠等细节,它们凝结在一起,形成意向,指向“大教堂”,有种千条江河归大海的气势。正如卡佛所说: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事情,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大教堂》,卡佛修改、润色了三十多遍,足见他对文学的虔诚。很像中国的老农民,守着一亩三分地,不辞辛劳地给庄稼除草、松土、施肥、浇水。
我仅提取《大教堂》里的电视机这个物件来说。两个陌生的男人相处,尴尬的是不能冷场,何况,作为丈夫接待这个盲人,要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就得没事找事,没话找话,按现在的说法:找话题。偏偏他又不擅长。吃也吃了,说也说了,不得不借助电视。体育、新闻之类的节目,换了几个频道,还是回到原来的频道。卡佛就是这样写丈夫的无聊、盲人的宽容(你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什么)。
丈夫用眼看,盲人用耳看。盲人知道是彩电(盲人家里也有电视,一台彩色的,一台黑白的)卡佛的小说细微之处相当妥帖、讲究,就如同博尔赫斯所说一滴水落入一条河,一片绿叶藏入一座森林。
终于有了一个交流的载体——电视里的大教堂。前边已铺设了一个细节,盲人与妻子,在大教堂里举行婚礼,这次来访,是丧妻。他没有带来忧伤、悲哀,却持有对一切的好奇。
但是,明眼的男人觉得就大教堂必须说点什么,他不信教,却向盲人描述起电视里的大教堂。还是没话找话。盲人关于大教堂的感受也是听电视里的讲解员和明眼的男人描述综合而成。
大教堂这个意向“往上升、往上、往上”。小说进入了神圣的层面。可明眼的男人仅看和说建筑概念的大教堂,他只是不想冷场。一明一盲的两个男人的交流艰难地进行着。明眼的男人感到语言的贫乏。
如何表达?表达陷入困窘。夜晚到了这个时刻,盲人第一次出面调节:我有个主意,我们一起来画一个。
明眼的男人显然连自己的家也不熟悉(可见他对这个世界也麻木,失去了兴趣),他费了一番周折寻觅笔和纸,最后找到一只留有洋葱皮的购物袋作为画纸。
由描述转入描绘,盲人用手把住明人的手,通过手来感受明人画大教堂,这是一种鼓励。可是,明眼的男人也画不好(我不是什么艺术家)。盲人像看见一样说:画得不错。盲人还要他往里面加几个人,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卡佛在此留了一个空隙,没有交代是不是画了几个人。可以想到,其实,这对夫妇和盲人已在画中。盲人反客为主,把小说推向高潮,像老师对小学生那样,要他闭上眼睛,别停下来,继续画。
男人的手在纸面上移动时,盲人的手指搭在男人的手指上。男人一生也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盲人评价:我觉得你画好了。然后,要他睁开眼看一下。
整个描绘教堂的过程,都是受盲人的指示。盲人一向不去指示别人。
可是,男人坚持闭着眼,他已进入了盲人的状态。他觉得这是件我应该做的事情。他终于当一回事了。
盲人问他“看”画的感受。他还闭着眼,说:真是不一般。
小说在此轻轻地放下,我们能够感到“大教堂”的分量——已在他心里建立。两人的关系融入“大教堂”。
男人闭着眼,感受着盲人的视角:这就是一种融合。由隔膜到融合。仿佛盲人在这个家庭里建起了大教堂。
《大教堂》里的盲人,已不能“看”,却掌握了另一种“看”的本领。用心“看”。明眼人是用眼看。
所以,我获知诗人梁小斌的眼睛猛然看不见了,我闭上眼,许多没有因果关系的物事,像繁星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漫长的人生中,诗人已用惯了眼睛,眼睛已使他养成、积累了一种习惯的经验。看不见,标志着过去的习惯就中止、无效,他怎么面对剩下来的现实?
《大教堂》里的盲人,人生的起点就是“看不见”,而梁小斌是人生的中途突然“看不见”。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也是如此。博尔赫斯和梁小斌稍有区别。博尔赫斯是渐盲,梁小斌是顿盲。这是套用了佛教里的渐悟、顿悟的概念。对生理的眼睛而言,是丧失、绝缘了光明。博尔赫斯的渐盲(拖了许多年),如同蜡烛泪始尽,梁小斌的顿盲似同保险丝融断(短时间突然发生)。我想诗人梁小斌可能用眼过度了?而博尔赫斯之盲,是家族的遗传起作用,他早有这样的宿命。梁小斌则是遭遇了意外,人生的不可知不可控。
2013年秋,余姚发了大水,整座城市浸泡在水中。我所在的住宅小区,污浊的水漫至腰,待在楼上,像被围困在了孤岛,而且数天断电。我恐惧起黑暗,看不成书和电视,这跟盲人的境遇差不多,幸亏天还会复明。不断用想象跳过夜晚直达天明。
我对黑暗无可奈何,不得不提前躺在床上,没有睡意,只能瞎想。这跟梁小斌顿盲的处境相似吧?他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回想明眼时期的生活——怎么把一只偷来的鸡吃进肚子的往事。之前,他遗忘了。失明唤醒了活跃了他的记忆。
梁小斌使我由失明,想到了失忆。失忆是精神上的失明。还带出了相关的作家和作品。我们的文学是否存在“失明”?经历了一次文学的漫游,我想,其实在文学意义上,梁小斌复明了。于是,我温习我的童年的同时还学习 《大教堂》里的明眼男人,我闭上眼,我看见,我的前边,那个雄鸡的香味仍然在大步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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