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福克纳一生都以他作家的身份告诉同时代者:丢掉任何恐惧感,重新找回人性中本真的东西。
福克纳:评论家的作品感动不了艺术家
文\朱复融
西方评论家普遍认为,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威廉•福克纳是一座美国现代文学上的险峰,他的作品虽然风光无限,气象万千,却不允许我们匆匆地闯入。作为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福克纳出身名门望族,在写诗的青春年代,就显露出他出色的语言才华。他27岁出版了诗集《大理石牧神》,29岁出版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之后他以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陆续写出了10多部长篇小说和大量短篇小说,如《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等等。
福克纳小说的创作思想、表现手段及对社会的评价在那个时代的作家群里都显得非常独特,在文学之路上留下的印痕也非常深刻。他所写的以南方为背景的故事实际上是那个时代社会的缩影,是一段段迂回跌宕的生命流程,在充满冷静的思辨的同时,又充分发挥热情洋溢的批判。他文学作品里的人物因真情流露而动人,既是对个人命运的咏叹,又是对社会现状与前景的忧思;既是一面人性的多棱镜,又是一场如幻似真的梦境。加上这些作品技巧上的意识流及多角度叙述法、隐喻等的运用,仿佛涂上了一层变幻莫测的深邃而神秘的色彩。
福克纳曾就自己的创作与评论问题说过这样一段十分有趣的话,他说:作家唯一的责任是对他的艺术负责。艺术家没有啥时间去听评论家的意见。只有想当作家的人才看评论文章,而想好好写些作品的人可实在没有时间去拜读。评论家其实也无非是想写句“吉劳埃到此一游”而已。因为艺术家写出来的作品可以感动评论家,而评论家写出来的文章感动得了别人,可就是感动不了艺术家。
福克纳是个充满个性与正义感的作家,作为一个融入了南方血液的有政治观点的白人,福克纳一生都以他作家的身份告诉同时代者:丢掉任何恐惧感,重新找回人性中本真的东西。对于这种观点,福克纳的自信是源于深刻地理解了崇尚自由的人性的自信,是基于对建立在人性自由基础上的平等的文化与制度的自信,是基于他在思想层面独立思考的体现。如果说,自由是作家从心所欲不逾矩,那么,独立思考也只有立足于实际才富有意义。因为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不能脱离时代,但是又要有普遍性与共通性。福克纳对自己所面临的角色与边缘地位的认识一直是清醒的,他不仅对美国的经济状况感到不满,更对美国精神生活的普遍水准感到不满,即便像马克·吐温这样的偶像,在他看来也不过是僵死的俗套而已。他的一切状况,并没有因为他的成名而有所改善,依然像个都市里乞讨灵魂的“乡巴佬”。
同一个作家在不同时段,也会发生新的体验和另一种表达方式。福克纳的见解自始至终都独立于他的国家和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不管是小说还是其它他形式的作品,他用自己独特的体验,在思考这个时代和表达这个时代,并寻找反映这个时代的真实又只属于自己的文字。福克纳基本尝试了各种文学形式,他除了杰出的小说、诗歌成就外,还包括了他后期创作的大量散文、随笔,这些文章更多地反映了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有所增强的公众人物的道德感与责任感。这从他的《密西西比》一书中收录的福克纳经典的文章、演说词、书评、序言以及有意公开发表的信函等中可以反映出来,这些或短或长的文字,直抒胸臆,直抵思想的深度,更加激情、快捷地感染读者。例如,书中《诗歌,旧作与初始之作:一个发展历程》一文是诗人福克纳的创作自述。作者以美学家与博物家的视角阐述与诗歌相关的事物,评论的语气仍带着他一贯的讥讽与孤傲,大胆又率真。他直接明了地说自己写诗的初衷是为了和女性调情,让自己年轻的形象在当地显得很另类,“稍后,我对通奸的兴趣一点点冷淡下来,我的兴趣遂不可避免地转向诗歌本身的意义……”正如他在给一位编辑的信中评价自己道:“在整个写作生涯中我一直是个未受过教育的诗人,所拥有的只有本能,对所作所为的价值与真理本能地抱定信念,对修辞技巧满怀无限的勇气(我承认其中也有个人乐趣),而对其他事情则一无所知,也满不在乎。”依照我长期的阅读感受,富于创造意义的文本,不同的作家都有着自己不同的叙事策略和叙述方式,直至叙述的内容情节都发生了“引人思考、感慨、共鸣、震动”的艺术效果。这些文字,显示出福克纳异常复杂、非常隐秘又极其热诚的职业作家生涯的另一部分,使我们能够更准确地了解他的人格与作品。
总体上看,福克纳早年随笔主要针对纯文学,后期随笔谈种族问题、时事政治的见多。虽然他对社会政治生态的看法并无政客犀利,一直没有超出艺术家的见解范围,但作为一直自称“学生与诗艺学徒”的福克纳,他这个时期的知识修养已称得上羽翼丰满,美学见解是值得注意的。他的那些文字,直逼人心灵深处的疑惑之域,让人有所思考,是各种评传研究的材料,所谈的问题今天看来还是有很多现实意义。他风华绝代的才情,即使不能让我们一览无余,也可择其一隅,去细细咀嚼品鉴。
本文刊登于《博览群书》201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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