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照万物,万物自清明。
不将分别意,扰乱湛然境。
在《西夏的苍狼》里,我描写过一个叫做白轻衣的幽灵,她因为感恩而爱上了一个世间的男子,她喃喃低语着,述说着所有的挣扎、向往与忧伤。她是一个没有了肉体却想要真正爱一次的灵魂,但她又何尝不是我们心里的另一个自己,何尝不是被关注肉体的我们所忽略的灵魂?我们用科学消解了自己内心某种趋向于神性、更有可能实现相对永恒的东西,却在外部不断寻找着一种矛盾且不可能被实现的永恒之乐。然而,即便如此,真心却依然静静地待在那里。它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会因误解而消融,也不会因忽略而消亡的。就像一首脍炙人口的小诗中写到的:“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也像《金刚经》中所说的:“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它和妄心也常常“相攻”,你不让我,我也不妥协。在真妄相攻的时候,你仿佛变成了两个人,自己和另一个自己纠斗不休。
某部西方的动画电影曾经把这种人格分裂实体化,它们将“真心”人格化为天使,将“妄心”人格化为魔鬼,一旦受到某种外来的刺激,天使与魔鬼的对决便会在人的内心世界里一发不可收拾。这种比喻确实惟妙惟肖,因为妄念往往是人的欲望和偏见的反映,它映照出的是我们动物性的一面。它就像一种具有魔性的迷雾,不愿我们洞察真相,还时常匍匐在我们的耳边低语,唯恐我们听到真心的声音。它引导我们走向的,往往是饿鬼般的贪婪、阿修罗般的嗔恨和畜生般的无知。听从它的指引,我们绝对无法抵达魂萦梦系的“彼岸”,更无法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我们会因此而远离爱与智慧。所以,佛教里面常说“降魔”,但这个“魔”并不是某种人格化或者动物化的魔鬼,而是蛊惑人心的诸多妄念。
有时,妄念非常可怕,它会给简单的人生平添许多波澜,会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会让你沉浸在莫名其妙的情绪里浪费大好的生命时光,会让你因为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错觉而倍感痛苦,让你原本幸福的生活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误解而被整个粉碎,甚至让你陷入极度的痛苦幻象中时时想自杀。修行人修到一定时候,还会出现各种幻觉,听到各种声音,这些便是人的欲望的反应,也是妄心的产物,如果他们不明白心性,就会将这些幻觉和声音当成实际存在,给自己增加另外一种执著。某地有个居士就是这样,她总能听到有个人老跟她讲话,命令她干这个,命令她干那个。她执幻为实,认假成真,就着魔了,变成了精神病。
一个人只有认知了真心,才能摆脱妄念的蒙骗和左右,才懂得用智慧之眼洞穿世界的假象,直抵最质朴简单的真相。能够见到真心,并且能够认知真心,这就是开悟。“明心”的意思就是明白认知到哪个是真心,虽然他这时候还有妄心,但他还是能够透过妄心,认知到那个真心。这就是明心。当然,这时候,妄心还是存在的。就像大海的“真心”平如镜面,但外界影响它的时候,大海也会起波浪,这时,妄心就出现了。当我们用智慧拒绝了外界诱惑的时候,或是用“戒”的力量把外界的诱惑拒于心外的时候,心的大海就慢慢平息下来了。无波无纹的那种状态就是真心。心波动便成妄心,妄心平伏便显出真心。
也就是说,你认知真心之后必须忆持它,它才能对你的生命产生真正的作用。忆持,就是记得并且保持的意思。但是,假如你的定力还不够,又受到了外来的刺激,比如有人侮辱了你,有人诋毁你,有人不断恐吓你,有人用豪宅诱惑你等等,这些时候,你也许就不能保持真心状态,你会不由自主地产生许多念头,比如愤怒、恐惧、矛盾挣扎等等。
这时候,你必须提醒自己:无论侮辱、诋毁还是恐吓,都会很快过去,仅仅成为一些记忆,对你、对他人来说,都是如此。它们在本质上,跟赞美与奉承没什么区别,很快都会被岁月的飓风抹去所有的痕迹。你无须争辩更无须对此愤怒或恐惧,你只要尽力做好自己要做、能做的事情便已足够。豪宅也是一样,它跟普通楼房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跟赞美、诋毁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都是无常的。先不论一场地震就会将它们化为乌有,即便没有天灾人祸,它也还是在不断地“折旧”,使用期限一到,定然会面临拆迁,更别提生命结束的时候,一切你都无法带走。何况,别墅能带给你什么呢?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虚荣的满足?还是快乐?如果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租个足够一家人落脚的普通房子不也很好吗?如果是虚荣的满足,那种快感跟赞美、奉承、诋毁和恐吓没有两样,也会很快消失;如果是快乐,假如你真的输给诱惑而埋没了良知,那么在往后的日子里,你即便不会因为愧疚而感到痛苦,也不得不为掩盖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而百般算计,或是受到他人的怨恨甚至报复,总之,你总会尝到自己行为的苦果。
明白这一切,时刻别忘了世间的无常,你也就拥有了拒绝诱惑的力量,这时妄念便自然止息了,你的内心又恢复了本有的空寂明朗。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远离那些诱惑,当你一天天地安住于宁静、清明、喜悦的真心状态,让它逐渐成为你生命的常态时,便无所谓远离与不远离了,因为外部世界对你来说已不再构成诱惑。
对待世俗的一切应这样,那么面对我们所说的修行中的觉受、神通与各种成就又将如何呢?《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可见,修行中产生的一切也是不能执著的。例如,有的人修行修到一定的程度,会修成幻身,它是由自性的细微气构成的,是一种肉眼不可见的东西。幻身幻身,就是梦幻般的身体,当然也是没有自性的。因为它虽然神妙,但仍然是因缘聚合之物,并不是本来就存在的,也不是脱离他物的影响而单独存在的。所以,无论是粗幻身还是净幻身,你都不要执著它。要明白,一切都是如梦如幻的。
如果把这个幻身当成一种永恒不变的东西的话,那么又错了,就不符合《金刚经》的教义了。所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就是让你明白一种究竟的东西,见到那个真心,所以说“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来不是特指某位佛菩萨,而是指那个如如不动但又了了常明的真心、本元心,见到这个真心的时候,即是见到了如来。真心、本元心就是佛性,明心之后,你只要守住这个真心,用真心指导你的修行,远离分别心,别叫那些概念弄乱了你的心,这便是最好的修。这时候,才是所谓的“即心即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