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漠:占里的“乡规民约”——从江散记(二)

2018-07-15 08:19 来源:www.xuemo.cn 作者:雪漠
摘要:占里人和西部人一样,也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

 

 

雪漠:占里的“乡规民约”——从江散记(二)

 

第二天,我们去了占里侗寨,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村子。听导游说,其独特有二:一是人口增长率几近为零;二是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这两项零记录,至今令世人惊叹不已。

我们是在一片歌声中走进村子的。村子的两旁是晾杆,用来晾晒粮食,上面挂满了稻子之类的庄稼。这些晾架像一道道屏风,在阳光的照射下,让整个村子显得一片金黄。远处,是一片片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青山如黛,植被非常之好。在群山之中,青瓦、白杨、溪流、田野,近在眼前。寨子美得像一幅古老的画卷,也像一首歌。村子的建筑多是吊脚楼,层次高低不齐,密密麻麻,显得很古朴,很宁静,很原始。

走进村子,感觉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有一种历史的沧桑感,仿佛看到了人类久远的过去。这里仍然保留着农耕时代的原始风貌,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在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老人的脸上显得非常安详、恬静。

占里人和岜沙人一样,都信仰萨满教,他们认为山川大地、江河湖流、日月星辰、花草树木等,都是有灵魂的,都是神灵栖居的地方。所以,他们崇拜自然,敬畏自然,不随意地冒犯自然。他们是一个有信仰、有向往的民族。

据说占里人是吴越人的后裔,从广西梧州那一带迁居到这里。刚来的时候,有五个人,到明末清初的时候,发展到六十多户。但由于土地少,人口多,所以村子进行了独特的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村规民约的管理体制。目前,这个管理体制是由文化来支撑的,这成为占里人的生命程序。

这里的生育观念非常有意思,与别的地方不一样。每对夫妻只准生育一男一女,不准多生。占里人认为,多生孩子没有意义,不实行计划生育的话,是贫穷的根源。在村子的古老巷道里,屋外板壁上随处可见刻有家训古歌的标语牌,如“家养崽多家贫穷,树结果多树翻枝”“占里是一条船,人多了船会翻”“崽多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一棵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他们这种有计划地进行生育,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多子多福的观念显然是冲突的,所以这种文化的深层内涵很值得探究。这是自发地进行计划生育的一个古老村落。

在这里,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倡导晚婚晚育。在没有对外开放、没有接待游客之前,寨子是不与外界通婚的,嫁娶都在本寨内,也即郎不外娶,女不外嫁,这也是他们必须遵守的寨规。而且,这里几乎没有通奸、离婚等现象,婚姻关系非常稳定、和谐。

当然,这里的姑娘不外嫁的原因还在于,她不想到外面多生孩子,受苦受累。这也是对的。这不像在西部藏区,那里生育的孩子太多,家庭负担很重。藏地的女子一辈子都在田里辛苦地劳作,但也仅仅是维持个温饱而已。同时,占里不外娶外面的姑娘,也是怕把外面不好的风气带进来,污染了整个村子。这也是有可能的。有时候,如果出现一个长舌妇的时候,整个寨子的风气就被破坏了。风气一旦被破坏,要想恢复如初,那是很难的。所以,占里人也不喜欢外面的人来定居,来租房,就像不喜欢外面的人嫁到这里一样,总是怕来一些不好的人。这种不好的人,凉州人叫“柺糟子”,也就是人群里的害群之马。他会把一些不好的东西带进来,破坏了当地的民风。

每一户里,姑娘一般都有哥哥或弟弟,在遗产方面,都能得到公平的分配,女孩得棉田,男孩得稻田。同时,父母还要给女儿一份“姑娘田”,谁家若不给女孩姑娘田,不仅会遭人取笑,还有被男方退婚的可能。所以,这里的女孩还是很幸福的,有父母的特殊呵护。老人的儿子如果过早去世,他可以和女儿、女婿一起居住,在大家看来,都是很正常的。所以,在这里女孩和男孩的地位是同等的,不存在歧视女孩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种男女平等。

这一点,与西部的很多地区都有很大的不同。在凉州一些地区,婚姻多由金钱来铺就,从订婚、送婚到娶亲,一路走来,男方都要支付一定数目的这钱那钱,如果满足女方父母的要求,一般是很难娶到老婆的。这种婚姻,其实是另一种变相的交易。于是凉州男人说:“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驴,任我打来任我骑”“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娘家人也会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天生是外家狗”,再也不去干预男方家事,在遗产分割方面,姑娘总是理亏。至今,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凉州农村仍然很顽固。为了生儿子,很多家庭都会选择超生,即使负债累累,即使穷得家徒四壁,也要千方百计地要儿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家姑娘的性命。在我的小说《大漠祭》里,一直没儿子的白福宁愿把自己的女儿引弟骗到沙漠里活活冻死,也要生儿子。这种悲剧,在西部的农村仍然是时有发生,让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不禁对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行反思。

在占里,各家各户的粮仓都要集体地建在一起,与住宅分开一定的距离,而且自古以来,粮仓没人看守,也都不上锁,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盗的现象。因为很早以来,祖先就订下了古规,如果谁偷了人家的东西,抓到了,是要活埋掉,这是死罪。但解放过后,这一项古规就被废除了。现在的寨规是“三个120 ”的罚款,也就是说,谁偷了人家的东西,被抓到的话,就罚他120斤米、120斤酒,120斤肉,全部充公,给村里人享用。所以,在这里真的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大家都互帮互助,自觉遵守,村里的治安非常好。

在一些山坳上,我们看到,还有一些长条的木凳和石墩,过往的行人可以停下来休息。路边有井,有泉水,旁边都有竹筒,路人可以随意舀来喝。在鼓楼下,风雨桥上都挂有斗笠、草鞋等,行人都可以随时使用。这一点像藏地,藏民的家里一般不上锁,只要门开着,你就可以进去歇脚。如果你饿了,可以做饭吃,但不要偷东西。你偷东西的话,会被剁掉手,这是很严厉的惩罚。在藏地,小偷总是被人看不起的。在《大漠祭》里,我也写道:“先前,人世间最耻辱的是啥?是男盗女娼。祖先都羞得往供台下跳呢。男的偷东西被人发现,一辈子人就活完了。女人呢?瞎仙说,不小心叫男人碰一下手,都要断臂呢。”在以前,父辈那一代,都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农耕文明时代的产物。

 

 

 

占里人和西部人一样,也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天地有眼,祖宗有灵。你做任何一件事,瞒得了别人,瞒不了自己,也瞒不了天地,瞒不了神灵,所以大家都有一种自律、自觉,都凭良心做事,不胡作非为。这里有一种非常好的文化氛围、文化场能,它无形中在指导着、影响着村里人的思维和行为。

走在村道上,这里井然有序,无欺无霸,尊老爱幼,这就是乡规民约管理下的一种民风,非常朴素,非常自然。乡规民约也叫款约,就刻在村子里的石碑上。这个“款”是侗族社会的民间组织形式,一个款一个款,像条约一样,带有一种军事联盟的味道。它可以跨地区,跨县,甚至跨省,把几十个、上百个村子组成一个联盟,称为大款。有时候,小到一个村子,几个家族也可以组成一个联盟,也可以为款,称为小款。每一次联盟之后,都有相应的约定,叫乡规民约。款约的内容非常丰富、非常细,涉及到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管理等,可操作性很强,有点像现在的法律法规。

据说,“萨岁”是侗族人所崇拜的女神,能驱邪除恶,保寨安民。萨岁的“萨”,侗语是祖母的意思,相当于汉语中的奶奶。萨岁,意思就是大族奶奶。据说这个村子曾遭遇过外来人的入侵,为了抵御外侵者,大族奶奶带领村里人英勇抵抗,后来失败之后,大族奶奶跳崖自尽。殉难之后,她成为神灵,一直保护着这个村子。现在,每年过节的时候,村人都要置办丰盛的礼物,来祭祀萨岁,纪念这位伟大的女英雄。

每年农历的二月初一、八月初一,村里人都要在鼓楼坪上举行大型盟誓活动,寨老对着鼓楼坪上三块巨石,指石为证,重读各种规约,然后大家喝鸡血酒发誓。这些誓言有提倡的和禁止的内容,还有违禁的处理条款。这种仪式有点像基督徒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也有点像佛教徒在佛陀面前发誓的一样,他们向神灵发誓。他们的“萨”,就是至高无上的神,也是乡规民约的监督者、执行者,有点像佛教护法神的味道。

在《匈奴的子孙》里,我也写到匈奴人对自然神的信仰,他们崇拜天和日月,也有一点萨满教的味道。他们盟誓的时候,一般都会指天发誓,也就是对天发誓。如果谁敢违背誓约,就会被人们认为是受天不祥。匈奴人认为天神是诸神的最高主宰,人间祸福均源于天的意志,顺天则吉祥,逆天则有难。

在其他地区,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争斗纠纷时常发生,而在这里,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这不禁让人感叹,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这源于他们对乡规民约的认可和执行,对本族文化的传承和教育。他们有一套完整的教育体制,包括讲款活动、唱侗歌、摆古、父母亲族教育等,执行得都很具体,很到位,管理得非常好。如果有人违反了乡规民约,或者有其他的违规、违德行为,轻则训诫、惩罚,重则会被赶出寨门,意味着你就不是寨里的人了。

可见,占里人是有信仰的。他们的信仰未必是宗教意义上的信仰,而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潜移默化。这种影响,对他们来说,就像是空气一样,已经渗透到他们的生命深处,变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东西。他们的口中不一定有神啊、道啊、萨啊这样的字眼,但是他们的生命基因中就有这个东西,这是他们生命的程序、生命的本能。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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