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化界谈论忏悔、要人忏悔变成一种时髦,忏悔的真义实际上已被误读、改写和损害,直至隐匿。这个最初源于圣经的神学名词,在今天的中国,被一些文化人发展成了一种充满专断的话语权力,一种据说可以测度一个人的心灵是否健康的古怪标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冷漠的词。他们举例说,日本人应该忏悔,“文革”中劫后余生的人应该忏悔,余秋雨应该忏悔,诸如此类。这都没错,需要继续追问的是:我们对忏悔问题的思考,建基于怎样一种事实基础和心理疑问?我们又如何进一步向民众证实,当历史的脚步已经远去,忏悔依然是必须而迫切的?另外,忏悔的哲学依据是什么?谁是忏悔的接受者和监察者?忏悔最终又要达致一种怎样的精神效果?
在类似的问题面前,多数人语焉不详,以致忏悔在他们笔下变得空洞,并带着强制色彩。由此也可见出,文化人有时对一些神圣命题的处理是多么的草率。我担心在现有的语境里继续讨论忏悔问题,可能会产生一批以审判者自居、只要求别人忏悔的奇怪团体,他们最终可能被自我的弱点和语言的暴力所捕获,从而不自觉地落入历史悲剧的圈套。这方面并非没有惨痛的记忆。在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以忏悔的名义,用“赎罪券”的方式大规模敛财,欺骗信徒;在“文革”,认罪书像谎言一样的普遍,认罪成了逃生的手段。这样的忏悔有何意义?
据说,“忏悔“一词在希腊原文里的意思是,心思改变,生出懊悔,转移目标。这表明,忏悔与每个人的内心和自愿有关,它最重要的精神基础是真实,任何外力的强制都告无效。危险正是蕴含在这里,一些人无视忏悔的精神指向是内顾的,自我照亮式的,而把忏悔改写为刺向他人的剑,这样不但不能使忏悔成为心灵自我修复的途径,反而会给人带来恐惧和不安,仿佛被人揭发私隐一样难堪。当下会有这么多人对忏悔问题反感,我想,这是主要原因之一。
而我要指出的是,没有任何人拥有天然的精神优越感,可以用忏悔为由向别人施压,即使是耶稣在地上传扬悔改的福音,也是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意志为前提的,更遑论我们这些常人了。无数次,耶稣诚恳地向以色列人指明通往天国的道路,但都遭到了他们的嘲笑和攻击,耶稣并没有因此生气,而是从他们面前退去,继续寻找属于他的羊,他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十章)甚至当耶稣被人钉十字架,他依然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这难道是耶稣的软弱吗?不,正是他的忍耐、同情和受难,唤醒了无数人灵魂上的觉悟,进而认识自己是一个罪人。
是罪人,才需要忏悔,正如是病人,才需要医生一样。然而我发现,那些控告别人有罪的人,往往把自己置身其外,他们忘了,大光临及一个人,首要的是照自己,而非检查别人。是谁赋予你审判的权柄?又是谁使你成为罪人中的特例?——他们可能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对于这种假冒为善的人,耶稣曾经很智慧地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你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七章)
这真是一个生动的比喻,寥寥几句,便使人类的弱点无处藏身。在“刺”与“梁木”之间,先要去掉的是“梁木”,而忏悔,就是为了照亮原本隐藏的“梁木”——自我的局限性和罪恶感,是忏悔的核心内容。所以,一个活在忏悔中的人,一定是一个谦卑而自省的人,他因着对自己的深刻认识,也由此真正认识了人类——一个有缺陷,并对自己的缺陷有自觉的群体;一个活在忏悔中的人,绝不会声色俱厉地去审判别人,因为忏悔所指向的是赦免和宽容,而非审判。“人哪,每一个审判人的!你是无法推诿的,你在什么事上审判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你这审判行这样事的人,自己却照样行,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么?”(《罗马书》二章)保罗说这话的目的,还是要人自省,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不能将审判的剑对准别人,否则它必然是一场浩大而可怕的揭发与互相揭发,人类会再沦入像“文革”那样的人人自危之中。其实,人类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如圣奥古斯丁所说,我的心就是我的仇敌;马丁·路德也曾说,最大的教皇不是在罗马,而是在我们的心中。这些,真是至理名言。
或许,我们可以再次提及《约翰福音》八章那个著名的故事:一位行淫的妇人,被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抓住了,带到耶稣跟前,控告她触犯了摩西的律法,要用石头打死她,问耶稣怎么处理。他们说这话,目的是试探耶稣,好得着控告他的把柄,耶稣一声不吭,只弯腰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经学家和法利赛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来,在地上写字。结果,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我非常喜欢这个像钻石一样锐利的故事,它使人类真实的处境昭然若揭。这个故事至少回答了以下几个问题:谁是罪人?谁没有罪?谁可以定人的罪?谁有赦罪的权柄?谁有能力叫人以后不再犯罪?对照起来,当下文化界被要求忏悔认罪的人太像故事中的妇人,而要求别人忏悔的人却太像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似乎已经证据确凿,只等耶稣来宣判。然而,耶稣没有落入俗常的道德圈套之中,他反而向人类发出了惊世骇俗的追问:“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只好放下举起的石头,羞惭地退去。他们清楚自己有罪,“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章)基督教的伟大正在于此,它洞穿的是人性的本质——罪。这里的罪,不是指外面行为的诸罪(sins),而是指里面性质的罪(sin):先有罪性,然后才有罪行;是罪人犯罪,而不是犯了罪才变成罪人。令我感到诧异的是,在圣经中,一向以顽梗著称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尚且能够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没有定罪别人的资格和权利,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些以理性著称的文化人却忽视自己的罪人身份,总想着清算别人的罪恶。岂不知,罪人没有定罪的权柄么?譬如,一个法官,自己犯了罪,他又何来权柄作出公正的审判?这是一个常识。《约翰福音》八章中那个行淫的妇人的确是一个罪人,但是,那些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也是罪人,在耶稣跟前,他们具有的是同一种罪人的身份,性质上并无差异,有的只是罪行的多与少而已。罪人的命运是等待无罪者的审判,而绝无彼此审判的道理。
所以,面对那个行淫的妇人,只有耶稣自己留了下来,因为只有他没有罪,只有他完全圣洁。正如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被交到总督彼拉多那里审查,结果彼拉多三次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翰福音》十九章)此前,耶稣自己也曾向所有人挑战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翰福音》八章)这就应了《哥林多后书》五章的一句话:“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义。”圣经所说的救赎由此而生。更为希奇的,有定罪权柄的耶稣,最后对那个妇人却没有定罪,而是赦免,“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多么令人安慰,耶稣深刻的怜悯和同情,如此具体而有效地援助了一个罪人,它不是通过施加审判压力的方式来达到的,而是借着赦免,使她的良心重新觉悟,至终远离罪恶,“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良心觉悟,对罪敏感,直至不再犯罪,这是忏悔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它不是为了叫人难堪,也不是为了使罪人抬不起头来,恰恰相反,它的目的在于使人重获良心的标准,活着的勇气。一个人之所以忏悔,不是因为过去的隐私被人揭发,而故意作出一个请求原谅的姿态,这是毫无意义的;它内在的含义应该是,承认自己的生命有欠缺,承认自己有罪,为此,他感到内疚,继而萌发出改写自己生命痕迹的愿望;另一方面,一个人之所以忏悔,也表明他相信在每个罪人之上,有一个绝对公义的价值尺度,像大光一样照着每个人,使你一切的罪恶都无处藏身。前者是对自我的认知,后者是对更完全的生活的想像。二者的联合,忏悔的价值才会显现出来:已过的罪被赦免,将来的生活也有了重新开始的基础——公义的、良心的尺度。
然而,现在文化界所讨论的忏悔话题,几乎完全偏离了忏悔原初的意义。大多数人判断一个人是否应该忏悔,主要是看他做的事情本身的对错,由此寻找表面的原因。我要说的是,如果一个人只是犯了错误,那他改正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一个人有罪,是本质的污秽,那他需要的就是赦免。忏悔与赦免有关。遗憾的是,在中国的语境里,要正确地讨论忏悔问题,非常困难,原因在于,中国文化大多相信人性善,而少有罪恶感,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忏悔自然就变得毫无必要;况且,在一个没有宗教感的国度,忏悔的对象是谁?谁来接受我们的忏悔?“文革”期间,国人可以面对毛泽东像痛哭流涕,争表忠心,一旦偶像摔碎,自己内心的价值标准也随之溃散,面前有的只是一片废墟,谁也不比谁好多少,忏悔不仅显得多余,而且矫情。
这样看来,没有终极意义上的信仰,实在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幸福。它使得我们作任何人性真相的探查,都会面临难以深入的局限和困难。
忏悔一词的意义会在当下的语境中被滥用和歪曲,也就不奇怪了。其实,在我看来,就当下的中国而言,最重要的还不是国人是否对一些具体的、有愧的事情有懊悔的表现,而是如何让文化界认识人真正的本质——人有限,人也有罪,人里面的罪性是人会做出许多愧疚之事的内在根源。另外,还必须在人现有的生活中建立起新的确信,有价值的确信。确信的意思是,坚定地相信人生中有一些事物是值得我们为之生并为之去死的。有了确信,忏悔才有对象和标准。忏悔是面对过去的,是一种洗涤,表明为罪而伤痛;确信是面对未来的,意味着与神圣、超越、公义的价值相结盟。一旦每个人承认自己在本质上有罪,并确信神圣、超越、公义的价值之光的照耀,他对自己有限的生命的道德承担和良心觉悟的过程中,负疚感一定会越来越强烈,接下来,忏悔就势在必然了。唯一需要记住的是,忏悔与自己有关,而非用来审判别人;或者说,忏悔是为了解决自己“眼中的梁木”,而非用来去掉别人“眼中的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