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里斯,作者拜会了阿根廷的“国宝”级作家——豪尔赫·博尔赫斯。——译者
博尔赫斯
保罗·瑟鲁/文 孙仲旭/译
【青年翻译家孙仲旭先生于2014年8月28日在广州辞世,享年41岁。孙仲旭是中国最优秀的译者之一,译作包括《麦田里的守望者》、《门萨的娼妓》、《一九八四》、《动物农场》等。】
保罗·瑟鲁(Paul Theroux, 1941— ),美国作家,在小说、游记两种文体写作中成就卓著,本篇选自1979年出版的《The Old Patagonian Express》。在这本游记中,作者记录了从美国波士顿往南经中美洲到南美洲的乘火车旅游。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里斯,作者拜会了阿根廷的“国宝”级作家——豪尔赫·博尔赫斯。——译者
六楼的楼梯平台处,有块铜制铭牌,上面刻着“博尔赫斯”。我按了门铃,一个七岁左右的孩子为我开门。他看到我后,不自在地吮手指。他是女佣的孩子。女佣是巴拉圭人——一个丰满的印第安人,她请我进去,然后让我在门厅处等,有只很大的白猫陪伴我。门厅处,亮着一盏昏黄的灯,可是公寓里其他地方都暗。黑暗让我想到博尔赫斯双目失明。
因为既好奇,又感觉不自在,我走进一个小客厅。尽管窗帘拉着,百叶窗关着,我还是能够辨认出一座枝状大烛台,博尔赫斯在他的一个短篇中提到过这件家传的银器,几幅画,老照片,还有书本。家具很少——靠窗户处,有一张沙发和两张椅子,靠着墙有一张餐桌,一堵半的墙都给书架占了。什么东西蹭了我的腿一下,我打开一盏灯,那只猫跟到了这儿。
没铺地毯,免得绊倒这位盲人,也没有会让他撞上的挡路家具。镶木地板隐隐反光,处处一尘不染。那几幅画画得不清不楚,不过三幅版画线条清晰,我认出是皮拉内西的《罗马景象》。最有博尔赫斯味道的,是《赛司提亚司的金字塔》,可以给博尔赫斯自己的《虚构集》当插图。皮拉内西的传记作者比安科尼称他是“描画废墟的伦勃朗”。“我需要拿出了不起的主意,”皮拉内西说,“如果让我来规划新的宇宙,我会疯狂得接下来。”这种话博尔赫斯自己也有可能说出。
书本是各种各样混在一起。一个角落那里,全是万人版的书,经典著作的英译本——荷马,但丁,维吉尔。有几格放诗集,不按特别的顺序——丁尼生和e.e.卡明斯,拜伦,坡,华兹华斯,哈代。还有参考书,《哈维氏英国文学》,《牛津引语词典》,各种各样的词典——包括约翰逊博士编的——其中有本革面装百科全书。这些书版本一般,书脊已经破损,布面退了色,然而都有种已经读过的样子。这些书久经翻阅,露出一些纸质书签。阅读会改变一本书的外观,一经读过,就再也不会是原样了,人们会在一本书上留下他的个人印记。读书的乐趣之一,便是看到书页的变化以及怎样通过阅读,把这本书变成自己的。
走廊上传来拖着脚步走路的声音,还有一声清晰可闻的咕哝声。博尔赫斯出现在灯光昏黄的门厅处,正扶着墙走过来。他穿得正式:深色套装,深色领带;他的黑色鞋子绑得不紧,一条表链吊在口袋外面。他比我原来想像的要高,他的脸部轮廓有英国人的特征,下巴和额头有着苍白的严肃样子。他有眼袋,眼睛睁着,却看不见东西。他脚步蹒跚,手也略微有点抖,除此之外,他的身体状况极佳。他像一位药剂师一样讲究整洁、精确。他的皮肤干净——手上没长老人斑——脸上也显得坚毅。别人跟我说过他“八十岁上下”,当时他七十九岁,不过看着没那么老。“你到了这年纪,”在短篇小说《对方》中,他跟那个与他类似的人说,“你会几乎完全失去视力,但是还能分辨出黄颜色、光线和阴影。别担心,逐渐失明并不是悲剧,这就像慢慢变黑的夏日黄昏。”
“好。”他一边摩挲我的手一边说。他紧抓着我的手,把我领到一把椅子前。“请坐, 这儿还是那儿有把椅子。请别拘束。”
他的语速很快,以至于他说完后,我才意识到他说话带口音。他似乎喘不上气,一说就是一大串,没有迟疑,除了他说起一个新话题时。接着,他一边口吃着说话,一边抬起颤抖的手,好像从空中抓来话题,并摇下来想法。
“你是从新英格兰来的,”他说,“太好了,从那儿出来最好。一切都是从那儿开始的——爱默生,梭罗,梅尔维尔,霍桑,朗费罗,是他们开创的,要不是他们,那里会一无所有——很好。”
“我读到过你写的关于新英格兰的诗。”我说。博尔赫斯的《新英格兰,1967》开头便是:“他们改变了我的梦的形状。”
“对,对。”他说。他不耐烦地挪动他的手,好像一个人在摇骰子。他不肯谈论他的作品,几乎耻于谈及。“我当时在哈佛开讲座。我不喜欢开讲座——但是我很喜欢教书。我喜欢美国——新英格兰。德克萨斯州不一般,我是跟我母亲一起去的。她当时年纪大了,八十多。我们去参观了阿拉莫。”博尔赫斯的母亲前不久以九十九岁高龄辞世,她的房间保持着她去世时的模样。“奥斯汀你熟吗?”
我说我曾经坐火车从波士顿到沃思堡,觉得沃思堡没什么。
“你应该去奥斯汀,”博尔赫斯说,“其余的在我看来什么也不是——中西部,俄亥俄,芝加哥。桑德堡是芝加哥的头号诗人,可是他算什么?只是闹腾而已——他全都是从惠特曼那儿学的。惠特曼伟大,桑德堡什么也不是。其余的,”他一边说,一边对着一幅想像出来的北美地图晃动手指。“加拿大?告诉我,加拿大出过什么?一无所有。不过南方有意思,真可惜他们在内战中被打败了。你觉得可惜吗,嗯?”
我说我认为南方打败仗不可避免。他们一直思想保守,不思进取,如今在美国,谈论内战的只有他们,北方人从来不提。南方打胜的话,我们也许就不用缅怀邦联了。
“他们当然要谈。”博尔赫斯说,“对他们来说,这场失败让他们刻骨铭心,但是他们必定要输,他们是从事农业的。可是我不知道——打败仗真的就那么糟糕?在《智慧七柱》中,劳伦斯不是说过什么‘胜利之耻’吗?南方人勇敢,可是勇敢的人也许不会成为好战士。你觉得呢?”
单单勇敢不能让你成为一个好战士,我说,就跟单单有耐心不能让你成为钓鱼好手一样。勇敢有可能让一个人无视危险,而有勇无谋,则有可能让人送命。
“但是人们尊重战士。”博尔赫斯说,“所以没人真正觉得美国人有什么了不起。如果美国是个军事强国,而不是个商业帝国,人们会尊敬它。谁尊敬商人?谁都不会,人们看美国,看到的只是旅行推销员,所以他们要笑。”
他抖抖手,做了个抓东西的动作,然后换了话题。“你怎么来的阿根廷?”
“先去德克萨斯,之后坐火车到了墨西哥。”
“你觉得墨西哥怎么样?”
“乱哄哄的,不过挺舒服。”
博尔赫斯说:“我不喜欢墨西哥还有墨西哥人,他们太讲民族主义了,而且恨西班牙人。要是他们有那种感觉,会有什么结果?他们什么也没有,只是演戏,扮成讲民族主义的人。可是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扮演红蕃印第安人。他们喜欢演戏。他们什么也没有,打仗也不行,对吧?他们是很差劲的战士——总是打败仗。看看几个美国兵就能在墨西哥干成什么事吧!不,我一点也不喜欢墨西哥。”
他停了一下往前倾着身子,鼓着眼睛。他找到我的膝盖,拍了拍,以强调他说的话。
“我没有这种情结。”他说,“我不恨西班牙人,尽管我更喜欢英格兰人。我1955年失明后,就决定做一样以前完全没做过的事,所以我学了盎格鲁—萨克逊语。你听……”
他用盎格鲁—萨克逊语完整地背了遍主祷文。
“这是主祷文。再听听这个——这你知道吗?”
他背诵了《航海者》的开头。
“《航海者》。”他说,“难道不漂亮吗?我有英格兰血统,我奶奶是诺森伯兰郡人,还有几个亲戚是斯塔福德郡人。‘萨克逊、凯尔特和丹麦人’——是这么说的吗?我们在家里总是讲英语。我父亲跟我讲英语,没准我也有挪威血统——维京人在诺森伯兰郡待过。还有约克——约克是个漂亮的城市,是吧?我也有祖先是那儿的人。”
“鲁宾逊就是约克人。”我说。
“是吗?”
“我多少多少年出生在约克市,家道殷实……”
“没错,没错,我忘了。”
我说英格兰北部到处都有挪威姓氏,并举了索普这个名字为例,它既是地名,又是姓。
博尔赫斯说:“就像德语里的‘多夫’。”
“或者荷兰语里的‘多普’。”
“奇怪,我跟你说,我现在正在写一个短篇,里面的主人公就叫索普。”
“是你的诺桑伯兰郡血统起作用了。”
“也许吧。英格兰人很出色,只是胆子小。他们不想建立一个帝国,是法国人和西班牙人逼他们,他们就建起了帝国。了不起,不是吗?他们留下了很多东西,看看他们给印度的——吉卜林!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我说有时候,吉卜林的短篇只是个梗概,或者是练习用爱尔兰方言写作,要么写得匪夷所思,就像《穷途末路》的高潮部分,里面有个人在死人的视网膜上拍摄了妖怪,然后又把照片烧了,因为太可怕了。可是妖怪是怎么出现在哪儿的?
“这没关系。他总是不错的,我最喜欢的是《曾在安提俄克的教堂》,这个短篇真是出色。他还是个多么伟大的诗人,我知道你同意我的看法——我读过你在《纽约时报》上的那篇文章。我想让你给我读几首吉卜林的诗。跟我来。”他说着站起身把我领到书架前。“书架上——你看到吉卜林的诗全在这儿吗?左边是《诗全集》,是本厚书。”
我眼睛扫过那套象首版吉卜林文集,博尔赫斯的手做出祈求的样子。我找到那本书,并拿到沙发前。
博尔赫斯说;“给我读读《丹麦女人的竖琴之歌》。”我顺从地读了:
“你抛下的是怎样一个女人,
怎样的壁炉火和家里的田地,
去跟灰色的寡妇制造者远行?”
“‘灰色的寡妇制造者’”,他说,“真好,用西班牙语说不出这种话。我打岔了——继续。”
我又开始读,可是读到第三节时,他又打断我。“‘……手指十倍长的野草缠着你’——太美了!”我继续读这篇对一个旅人的责备之言——单单是读这篇,就让我感觉想家了——每隔几节,博尔赫斯就赞叹某个短语多么完美。他对这些英语复合词很有敬畏之心,这些措词在西班牙语里不可能找到。拿一个简单而有诗意的短语来说,比如“饱经风霜的人”,用西班牙语,一定要说成“在世界上经历风霜的这个人”。在西班牙语里,含糊及微妙之处不复存在,博尔赫斯恼火自己无法像吉卜林那样写诗。
博尔赫斯说:“现在读读下一首我最喜欢的,《东西方之谣》。”
结果发现,这首诗比《竖琴之歌》更容易让他插话,不过尽管这从来不是我最喜欢的,博尔赫斯还是让我注意到那些好句子,是几个悦耳的对句,他一再说:“你不可能用西班牙语这样写。”
“再给我读一首吧。”他说。
“《林中小道》怎么样?”我说,读了这首诗,我的身上起了鸡皮疙瘩。
博尔赫斯说:“这首诗就像哈代的,哈代是位杰出的诗人,可是我没办法读他的长篇小说,他应该一直写诗。”
“到最后他的确是,不再写长篇了。”
“他根本就不应该开始。”博尔赫斯说,“想看点有意思的吗?”他又把我领到书架前,给我看他的《大英百科全书》,是少见的第十一版,这卷不是收录事实的,而是文学卷。他让我查“印度”词条,仔细看看里面的彩图插页上的签名,是“洛克伍德·吉卜林”。“路特雅·吉卜林的父亲——你知道吗?”
我们在他的书架上参观了一番。对于他的约翰逊所编的《词典》(“是某个人匿名从辛辛监狱寄给我的”)、《大白鲸》、《一千零一夜》理查德·伯顿爵士的译本,他特别自豪。他在书架上摸索,又抽出几本书;他把我领进书房,给我看他的托马斯·德·昆西全集,他的《贝奥武甫》——摸着这本书,他开始引用这本书的内容——还有他的冰岛传奇书。
“这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关于盎格鲁—萨克逊文学最佳的藏书。”
“如果不是在整个南美洲。”
“对,我也这么想。”
我们又回到当客厅用的图书室。他忘了给我看他的爱伦·坡著作版本。我说我最近读了《阿瑟·戈登·皮姆的故事》。
“刚好昨天晚上我也在跟比奥伊·卡萨莱斯谈起《皮姆》。”博尔赫斯说。比奥伊·卡萨莱斯跟他合作创作了一系列短篇小说。“那本书的结尾很奇怪——黑暗和光明。”
“还有运尸体的船。”
“对。”博尔赫斯有点迟疑地说,“我很久以前读的,在我失明之前。坡最出色的就是那本。”
“我很乐意读给你听。”
“明天晚上来吧,”博尔赫斯说,“七点半。你可以给我读读《皮姆》里的几章,然后我们去吃晚饭。”
我从椅子上拿起上衣。那只白猫一直在嚼袖子,袖子已经湿了,不过那会儿猫睡着了。它仰着睡在那儿,好像想让人挠肚子,眼睛紧闭。
那天是耶稣受难节,在整个拉丁美洲,都会举行肃穆的列队行进,人们抬着耶稣像,吃力地把十字架拖上火山山岭,穿着黑色罩衣,鞭笞自己,跪在地上念诵受难十四处,举着骷髅游行。然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很少看到这种悔罪活动。在这个世俗的城市里,是以去看电影的方式表现虔诚。荣获几项奥斯卡奖的《茱莉娅》在耶稣受难节上映,可是这间电影院里没人。街对面的“电气”电影院在放映《十诫》——五十年代的《圣经》史诗片——买票的人龙排了两个街区那么长。放映《拿撒勒人耶稣》的“泽菲雷利”电影院里人满为患,还有五百个或者更多想看电影的人虔诚地在雨中等候进场。
白天我都在誊写前一天晚上在膝头所记的笔记。博尔赫斯失明,让我在他说话时,自然而然写起东西来。我再次坐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地铁去赴约。
这一次,博尔赫斯的公寓里亮着灯。他懒散地拖着脚走路的声音让我知道是他来了,他出现在我面前。跟前一天晚上一样,在这个潮湿的晚上,他穿得过多。
“该读坡了。”他说,“请坐。”
坡的那本书放在旁边一张椅子上,我把书拿起来,找到《皮姆》那篇,可是我正要读,博尔赫斯说:“我一直在想《智慧七柱》。每一页都很好,可还是一本枯燥的书,我不明白是为什么。”
“他想写一本杰作,萧伯纳跟他说使用很多分号。劳伦斯就决心写得透彻,他认为如果它读来沉闷之极,就会被认为是本杰作。可是写得很枯燥,没有幽默。一本关于阿拉伯人的书写得不好玩,怎么可能呢?”
“《哈克贝利·芬》是本杰作,”博尔赫斯说,“而且好玩,但是结尾很糟糕。汤姆·索耶出现了,就变得糟糕。还有一个黑人吉姆”——博尔赫斯已经开始用手在空中摸索——“对,我们以前在雷蒂罗有个奴隶市场。我们家不是很有钱,只有五六个奴隶,不过有的人家里有三四十个。”
我读到过阿根廷的人口中一度有四分之一是黑人,现在阿根廷没有黑人了。我问博尔赫斯怎么会这样。
“这是个难解之谜,但是我记得看到过有很多。”博尔赫斯看着很年轻,容易让人忘了他跟本世纪同龄。我不能打保票他说的都可靠,但是我这趟旅行中所遇到的最健谈的目击者就是数他了。“他们当厨子、园丁、打零工。”他说,“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了。”
“有人说他们死于肺结核病。”
“蒙得维的亚的怎么没有死于肺结核?就离那么远,不是吗?还有个说法,同样没道理,说他们跟印第安人打仗,印第安人跟黑人同归于尽。那会是在1850年左右,但不是真的。1914年时,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很多黑人——很常见。准确点说,也许是在1910年。”他突然笑起来。“他们干活不是很出力。人们以前认为有印第安人血统很不错,可是现在黑人血统就不是很好,不是吗?布宜诺斯艾利斯有几个名门望族就有——让沥青刷子蹭了一下,不是吗?我叔叔以前经常说我:‘豪尔赫,你就像个吃了午饭后的黑鬼一样懒。’你知道,他们下午很少干活。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儿这么少,可是在乌拉圭或者巴西——在巴西,你可能时不时才会碰到一个白人,不是吗?走运的话,不是吗?哈!”
博尔赫斯笑得好像感到遗憾,也有点自娱自乐的样子。他脸上热情洋溢。
“他们以为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人!我无意中听到过一个黑人女的跟一个阿根廷女的说:‘嗯,至少我们不是坐船来的!’她意思是说,她认为西班牙人是移民。‘至少我们不是坐船来的!’”
“你什么时候听到的?”
“好多年前了,”博尔赫斯说,“可是黑人打仗很管用。他们在独立战争中打过仗。”
“他们在美国也打过仗,”我说,“不过很多是帮英国人打。英国人答应他们,如果他们愿意当步兵,就给他们自由。有一个南方团全是黑人——被称为邓莫尔勋爵的埃塞俄比亚人。他们最后到了加拿大。”
“我们国家的黑人在塞里托战役中打胜了。他们跟巴西人打仗。他们是很好的步兵。高乔人骑马打仗,黑人不骑马。有一个团——他们所称的第六团,不是姆拉托人和黑人,不过在西班牙语里,叫‘棕色和深色团’,这样就不会冒犯他们。在《马丁·费耶罗》里,他们被称为‘贱色人’……哎,够了,够了。我们读《亚瑟·戈登·皮姆》吧。”
“哪一章?关于那条船装满尸体和小鸟开来的那一章?”
“不,我想听最后一章,关于黑暗和光明的。”
我读了最后一章,书里那条独木舟漂流到北冰洋,水越来越热,然后变得很热,灰烬的白色瀑布,蒸汽,白色巨人现身。博尔赫斯不时插话,用西班牙语说“迷人”、“漂亮”和“太美了!”
我读完后,他说:“给我读读倒数第二章。”
我读了第二十四章:皮姆从岛上逃出来,逃脱疯野人的追赶,对于迷路生动的描写。长而吓人的段落让博尔赫斯听得开心,读完后,他鼓了掌。
博尔赫斯说:“现在读点吉卜林怎么样?我们来推敲一下《巴瑟斯特太太》,看它是不是一首好诗,好吗?”
我说:“我得跟你说,我根本不喜欢《巴瑟斯特太太》。”
“好吧,那它肯定不好。就读《山上的普通传说》吧,读读《灰白色那边》。”
我就读《灰白色那边》,我读到比塞莎给她的英国情人特莱加戈唱情歌时,博尔赫斯打断了我,背诵起来:
“‘独自在屋顶,向着北方
我转身看空中的闪电——
你的步伐灿烂出现在北方,
回到我身边,亲爱的,否则我要死掉!’
“我父亲以前经常给我背这首诗。”博尔赫斯说。我读完那篇小说后,他说:“现在你选一首。”
我给他读了那篇关于鸦片客的,《通向百种悲伤之门》。
“真是悲伤啊,”博尔赫斯说,“可怕。那个人完全无能为力。不过留意一下吉卜林是怎样重复同样的诗句的。根本没情节,但是写得漂亮。”他碰了一下他的套装上衣。“几点了?”他拿出怀表摸摸时针。“九点半——我们该去吃饭了。”
我把吉卜林的书放回原位时,博尔赫斯坚持要我一定把书放到跟原来一模一样的位置——我说:“你重读你自己的书吗?”
“从来不,我对我写的东西不满意。评论家们极度夸大了这些东西的重要性。我宁愿读”——他冲向书架,用手做了个聚拢的动作——“真正的作家,哈!”他转向我说,“你读我写的东西吗?”
“读的,《皮埃尔·门纳德》……”
“那是我写的第一个短篇,我当时有三十六或者三十七岁吧。我父亲说:‘多读多写,别急着发表’——这是他的原话。我写的最好的作品是《第三者》,《南方》也好。只有几页,我懒——写几页,我就完成了。可是《皮埃尔·门纳德》是个笑话,不是短篇。”
“我以前让我的中国学生读《长城与书》。”
“中国学生?我想他们会觉得里面有很多愚蠢可笑的错误。我想是这样。这篇不重要,几乎不值一读。我们去吃饭吧。”
他从客厅的沙发那儿拿过手杖,我们出去了,坐着空间狭小的电梯下去,出了熟铁所制的电梯门。餐馆在街角处——我看不到,可是博尔赫斯知道怎么走,所以是这位盲人领着我。跟博尔赫斯一起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上走,就像让卡瓦菲斯领着在亚历山大市走,或者让吉卜林领着在拉合尔走。这座城市属于他,他有份参与创造了这个城市。
在耶稣受难节这天晚上,这间餐馆里顾客盈门,沸声盈天。但是博尔赫斯一进去,捣着手杖在他显然熟知的桌子间摸索着走过去时,用餐的人一时鸦雀无声。博尔赫斯被认了出来,他一进去,人们吃饭、说话都停下了。这种沉默既是尊敬,又是好奇,一直等到博尔赫斯就坐并给侍者点了菜以后,人们才不再沉默。
我们要了棕榈心沙拉、鱼和葡萄。我喝葡萄酒,博尔赫斯则一直喝水。他歪着头吃,想用夹子戳穿一片片棕榈心。接着他用勺子,后来绝望之下,开始用手拿着吃。
“你知道人们想把《化身博士》拍成电影时,犯了个大错误吗?”他说,“他们让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他们应该用两个演员,史蒂文森也是这个意图。杰基尔是两个人。直到最后,你才会发现是同一个人。应该到最后才揭盅。另外,导演们干吗都总是把海德设计成爱玩弄女性的人呢?事实上,他很残酷。”
我说:“海德踩踏过一个小孩,史蒂文森描写了骨头折断的声音。”
“对,史蒂文森讨厌残忍,可是他对 ** 完全没意见。”
“当代作家的作品你读吗?”
“我一直在读。安东尼·伯吉斯不错——对了,他还是个宽宏大量的人。我们是同样的,博尔赫斯,伯吉斯,是同一个名字。”
“还有别的人吗?”
“罗伯特·布朗宁。”博尔赫斯说,我怀疑他是不是跟我开玩笑。“对了,他应该当个短篇小说家,真的是这样,他会比亨利·詹姆斯还要出色,人们现在还会读他的东西。”博尔赫斯已开始吃他的葡萄。“布宜诺斯艾利斯吃的东西不错,你不觉得吗?”
“在大多数方面,这儿看来是个文明的地方。”
他抬起头。“可能是这样,但是每天都有炸弹。”
“报纸上没提。”
“这种新闻他们不敢登。”
“你怎么知道有炸弹?”
“容易。我听到了。”他说。
的确,三天后,一场火把一个电视演播室烧毁大半,那本来是为转播世界杯而建的。这一事件被称为“用电方面出问题”。五天后,在洛马德萨莫拉和伯纳尔,有两列火车被炸。一星期后,有位政府部长遇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条街道上,发现了他的尸体,上面钉了张纸条,写着:“来自蒙特尼罗(注:指阿根廷的庇隆主义左翼城市游击队。)的礼物。”
“不过政府还不算特别坏,”博尔赫斯说,“维德是个用意良好的军人。”博尔赫斯露出微笑,慢慢地说,“他不是很聪明,但至少是个绅士。”
“庇隆怎么样?”
“庇隆是个恶棍。庇隆掌权时,我母亲进了监狱,我姐姐进了监狱,还有我堂兄。庇隆是个坏领袖,另外我也怀疑他是个懦夫。他掠夺了这个国家,他老婆是个妓女。”
“艾维塔?”
“公共妓女。”
我们喝了咖啡。博尔赫斯叫侍者过来,用西班牙语说:“帮我去厕所。”他对我说:“我得去跟教皇握手了,哈!”
在街上走回来时,他在一座旅馆的门口停住脚步敲了两下凉篷柱。也许他不像他装的那样瞎,也有可能那是个熟悉的地标,他把手杖抡开了敲打。他说:“为了有好运。”
我们转过街角上了迈普街时,他说:“我父亲以前经常跟我说:‘耶稣的故事真是垃圾。这个人为了全世界的罪而死。谁会相信?’胡扯八道,不是吗?”
我说:“在耶稣受难节,这可是个合乎时宜的想法啊。”
“我还没想到!哦,对!”他笑得很大声,把两个行人吓了一跳。
他掏大门钥匙时,我问他巴塔哥尼亚的事。
“我去过,”他说,“但是不熟。不过我跟你说,那地方很乏味,很乏味的地方。”
“我计划明天坐火车去。”
“明天别去,来看看我吧。我喜欢听你读书。”
“我想我可以下星期再去巴塔哥尼亚。”
“那里没劲儿。”博尔赫斯说。他已经打开了大门,这时拖着脚步到了电梯前拉开铁门。“通向百种悲伤之门。”他一边说,一边吃吃笑着进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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