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侧重“从人性入手,从心理入手”,从信仰入手,不仅可以做成,而且可以更好。
史铁生:《“文革”记愧》
编者按:《我们忏悔》由秦晖、吴思等担任编委会成员,王克明、宋小明主编,精细选编了30多篇“文化大革命”亲历者、参与者的回忆和忏悔文章组成本书。这些“文化大革命”的亲历者、参与者,通过个体性的记忆回顾,呈现当时的历史环境,直面曾经的罪错,向那些被伤害的人们低头致歉。
多年来有件事总在心里,不知怎么处置。近日看《干校六记》,钱钟书先生在书前的“小引”中说,若就那次运动写回忆的话,一般群众大约都得写《记愧》。这话已触到我心里的那件事。钱先生却还没完,接着写道:“惭愧常使人健忘,亏心和丢脸的事总是不愿记起的事,因此也很容易在记忆的筛眼里走漏得一干二净。”我想,到了把那件事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的时候了,以免岁月将其遗失。这样,也恰好有了篇名。
1974年夏天,双腿瘫痪已两年,我闲在家里没事做。老朋友们怕我寂寞常来看我,带书来,带新闻来,带新的朋友来。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就都成了朋友,在一起什么都谈,尽管对时势的判断不全相同,对各种主义和思想的看法也不再能彻底一致。那年我 23岁,单单活明白了一点:对任何错误乃至反动的东西,先要敢于正视,回避它掩盖它则是无能和理亏的表现。除此一点之外,如今想来是都可以作为记愧而录的。
先是朋友 A带来了朋友 B。不久,B带来三篇手抄本小说给我看。现在记得住标题的只有《普通的人》一篇。用今天的标准归类,它应该属于“伤痕文学”,应该说那是中国最早的“伤痕文学”。我看了很受震动,许久无言,然后真心相信它的艺术水平很高和它的思想太反动。这样的评判艺术作品的方法,约 20世纪 70年代后期,史铁生在北京雍和宫附近的家中。
那时很流行,现在少些了。B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我能找到的理论根据比他的多,也比他的现成而且有威力。“中间人物论”呀,“写阴暗面”呀,“鼻涕和大粪什么时候都有”呀,“阶级立场”和“时代潮流”呀,等等,足令 B无言以对或有话也不再说了。我自视不是人云亦云者流,马列的书读得本来不算少,辩论起来我又天生有几分机智,能为那些干瘪的概念找出更为通顺的理由,时而也让 B陷入冥想。现在我知道,为一个给定的结论找理由是一件无论如何可以办到的事。B为人极宽厚,说到最后他光是笑了,然后问我能否把这些小说给他复写几份。我也显出豁达,平息了额与颈上暴涨的血管,说这有什么不行。一来我反正闲得很,二来我相信真理总是真理,不会因为这样的小说的存在而不是真理了,存在的东西不让大家看到才是软弱或者理屈。我们一时都没想起世上还有公安局。
我便用了几个上午帮他抄那些小说。抄了一篇或者两篇的时候,我忽然抄不下去,笔下流出的字行与我的观念过于相悖,越抄心里越别扭起来,竟觉得像是自己在作那小说。心一惊,停一会儿,提醒自己:这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抄,况且我答应了朋友怎么能不抄完呢?于是又抄,于是又别扭又心惊,于是自己再提醒自己一回,于是……终于没有抄完,我给 B写信去,如实说了我再不想抄下去的原因。B来了,一进门就笑了,依然笑得宽厚,说那就算了吧,余下的他另想办法。我便把抄好的和没抄的都给他拿去。
不久就出事了。B把稿子存放在 A处,朋友C从 A处拿了那篇《普通的人》到学校里去看,被她的一个同学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了。C立刻被隔离审问,那篇稿子也落在公安人员手里。我们听说了,先还只是为 C着急,几个朋友一起商量怎么救她,怎么为她开脱罪责。想来想去,不仅想不出怎么救C,却想起了那稿子上全是我的笔迹。这时我还未及感到后果的严重,便并不坚决地充了一会儿英雄,我说干脆就说是我住院时从一个早已忘记了姓名的病友那儿抄来的吧。几个朋友都说不好,说公安局才不那么傻;我也就不坚持。几个朋友
说先别急,等 A和 B来了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当然,最好的办法是眼前的祸事梦一样地消失。
傍晚,A和 B都来了,我们四五个人聚到地坛公园荒芜的小树林里去,继续商量对策。只有 A和 B和我与此事有关,其他人都是来出谋划策。这时问题的焦点已转到倘若公安局追查下来怎么办。因为想到 C处很可能还留有我的其他笔迹,因为想到 C也可能坚持不住。据说这时 C还在学校隔离室里坚持着死不交代,大家一会儿为她担忧,一会儿又怪她平时就是不管什么事都爱臭显摆并且对人也太轻信。怪C也晚了,C正在隔离室里。大家又怨 A,说 C一贯马里马虎你还不知道吗,怎么就把那稿子给她拿到学校去? A后悔不迭,说 C是死求活求保证了又保证的。怨谁也没用了,当务之急还是想想怎么应付公安人员可能的追查吧。B坚定地说,不管怎么样决不能说出原作者。大家说这是一定的。那么,公安局追查下来又怎么办呢?大家绞尽脑汁编了许多枝叶丰满的谎话,但到底都不是编惯了谎话的人,自己先就看出很多破绽。夜色便在这个问题前无声地扩散得深远了。第一个晚上就是这么结束的——什么办法也没想出来,默祈着 C能坚持到底,但如果真如此又感到对 C无比歉疚;幻想着公安局不再深究,但又明白这不会不是幻想。
十四年过去了,我已记不清从事发到警察来找我之间到底是几天了,也记不住这几天中的事情是怎样一个顺序了。只记得我们又聚到地坛去商议了好几回。只记得我一回比一回胆怯下去。记得有一个晚上,还是在那片荒芜的小树林里,A和 B都认为还是我一开始编造的那个谎话最为巧妙,若警察根据笔体找到我就由我来坚持那个谎话——就说是我在住院时从一个不知名的病友那儿抄来那篇小说的。我未置可否,过了一会儿我只提醒说:我的父母均出身“黑五类”之首,我的妈妈仍在以“地主”的资格每日扫街呢。大家于是沉默良久。
我本还想说由我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因为唯独我是反对这篇小说的,怎么能让一个人去殉自己的反信念呢?但我没说。后来 A替我说出了这个意思,以后多年,我一直把这逻辑作为我良心的庇护所而记得牢固。可是一年年过去,这逻辑也愈显得其苍白了,一是因为我越来越清楚我当时主要是害了怕,二是反对这小说和不反对抄这小说同样是我当时的信念。信念又怎么样呢?设若我当时就赞成这小说呢?我敢把这事担当下来拒不交代吗?我估计百分之九十还是不敢。因为我还记得,那些天有人对我说:公安局可不是吃素的,我若说不出给
我小说原稿的人的姓名,他们就可以判定这小说是我写的——不管他们是真这么认为,还是为了威逼我,还是出于必得有个结果以便向上边交代,反正他们急了就会这么干。我听了确乎身上轮番出了几回汗。尤其看到父母亲人,想到他们的出身和成分本来就坏,这一下不知要遭怎样的连累了。夜里躺在床上不能睡,光抽烟,体会着某些叛徒的苦衷。有些叛徒是贪图荣华富贵,有些叛徒则是被“株连九族”逼迫而成,现在平心去论,一样是叛徒但似不可同日而语。这就又要想想了,假如我是孤身一人会怎么样呢?轻松是会轻松些,但敢不敢去挨鞭子或送脑袋仍然不是一件可供吹牛的事。贪生怕死和贪图荣华富贵之间仍有着不小的差别。几年之后我倒确凿有几回真的不怕死过,心想要是 1974年的事挪来现在发生有多好,我就能毫不犹豫地挺身就死了,但这几回的不怕死是因为残病弄得我先有了不想活的念头,后才顺带想做一回烈士的。这当然可笑。我才知道,渴望活也可以是比不怕死更难能可贵的。但渴望活而又怕死却造就了很多千古遭骂的叛徒。最好当然是渴望活而又不怕死,譬如许云峰。
我原是想把这件事如实记录下来的,但亏心和丢脸的事确已从记忆的筛眼里走漏一些了,写到这儿我停笔使劲回忆了两天,下面的事在记忆中仍呈现了两种模样。与 B已多年不见,为此文去找他核对似大不必要,就把两种模样的记忆都写下来吧。最可能的是这样:正当我昼夜难安百思不得良策之际,B来了,B对我说:“要是追查到你你就如实说吧。就说原稿是我给你的。”我听了虽未明确表示赞同,却一句反对的话也没说,焦虑虽还笼罩,但心的隐秘处却着实有了一阵轻松。许久,我只说:“那你怎么办?”B说:“这事就由我一人承担吧。”说罢他匆匆离去,我心中的愧便于那时萌生,虽料沉重只是要匀到一生中去背负,也仍怔怔地不敢有别种选择也仍如获救了一般。其次也可能是这样:B来了,对我说:“要是警察来找你,你就如实说吧,就说原稿是我给你的。C已经全说了。”我听了心里一阵轻松。C确实是在被隔离的第三天熬不住逼问,全说了。但这是 B告诉我的呢,还是之后我才听别人说的呢?我希望是前者,但这希望更可以证明是后者吧,因为记忆的筛眼里不仅容易走漏更为难堪的事,还容易走漏保护自己少受谴责的事。我就没有谴责过 C,我没有特别注意去不谴责 C,想必是潜意识对自己说了实话:实际我与 C没什么两样。总之,不管哪个记忆准确,我听了 B的话后心里的那一阵轻松可以说明一切。 ——这是着重要记录下来的。
后来警察来找我,问我原稿是谁给我的,我说是 B;问我原作者是谁,我说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B从未跟我说起过原作者是谁,这一层 B想得周到。我当时很为 B把这一层想得周到而庆幸。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原作者是谁。1978年我也开始写小说,也写了可归入“伤痕文学”的作品。那几年我常留意报刊上的小说及作者介绍,想知道《普通的人》的作者是谁,但终未发现。我也向文学界的朋友们打听过,很多人都知道那篇小说,却没有谁知道作者的情况。1983年在崂山旅游时遇到B,互相说笑间仍有些不自然,我终未能启口问他此事,因为当年的事到底是怎么了结的我完全不知,深怕又在心上添了沉重。现在想,倘那篇《普通的人》渐渐被淡忘了,实在是文学史上的缺憾。
随忆随记,实指望没把愧走漏太多就好。( 1988)
《史铁生致王克明信》
克明:你好!
来信收到,我从不上网,是希米下载给我看的。我精力原本不济,加之透析,有效时间就更少。所议之事甚好,但一因我实在无力相助,二是徒挂虚名的事是我最不愿意的事,就不加入你们的编委会了,还请各位谅解。
说一点儿我的想法吧。你说“从人性入手,心理入手,但直指‘文革’,直指制度”。后两条恐怕不易,最多擦边,很难说透。好在前两条我看更是重要,是问题的根本。比如说民主,民主的根本并不是制度,而是文化,唯民主精神文而化之,渗透到人们的道德习俗中去,民主制度才可能立于不败。否则“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通”。忏悔精神也是这样,并不与制度直接相关,倒是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制度。设若把一切都说成是时代使然、制度使然,人倒容易推卸责任了。毛其实懂得,要改变一个社会,先要改变其赖以存在的文化;只不过毛是背道而行。忏悔精神所牵连的一系列道德信念,究其根由,未必不是民主精神的基础之一。比如,唯因是“天赋人权”而非“君权神授”,这才可能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忏悔,从来是人与上帝(或信仰)的直接对话,不可有中介染指。忏悔,不仅使人能够反省自己的罪与恶,还能够使人独立,变官本位社会为人本位社会,这才能有民主与法制,或民主与法制才有了根基。中国文化中从来缺少这一点,所以《我们忏悔》实在是响亮的名字。所谓“话语霸权”,倒还不是指不让谁说话,而是让你不知不觉中跟着他说。比如“你要忏悔”,就是根深蒂固的君权遗风。
图图的书《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其中谈到南非是怎么处理大量遗留仇恨的,从中可见,宗教起着多么大的作用。所以我想,侧重“从人性入手,从心理入手”,从信仰入手,不仅可以做成,而且可以更好。如有符合这本书之选题的文章,我会推荐给你。
史铁生
2008年4月29日
不会忏悔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忏悔是忏悔者的自我救赎,是摆脱恶对自己良心的折磨。基督徒认为忏悔可以得到上帝的宽恕,可以拯救自己的灵魂,非基督徒也要讲“天地良心”,同样有求得上苍(天理)宽恕,拯救自己良心的需要。所以忏悔不应该只是某种“文化”的特有现象,而应该是一种普世的人文精神。
但也正因为忏悔属于自我救赎,所以通常无法要求于他人。要求他人忏悔是一种不能滥用的道德压力。之所以不能滥用,第一是因为要求者自己是否具有提出这种要求的道德优势值得怀疑,如果没有,这种要求就流于虚伪;第二更重要的,是在真相不清的情况下就基于泛道德的理由要求人人忏悔,实际上反而可能会开脱真正作恶者的责任。
例如,德国战后对纳粹罪行真相进行了彻底的揭露,对主要战犯进行了正义的审判,在这样的基础上德国人再进行全民族的自我忏悔,就的确体现了一种深刻的反省,实现了德意志民族精神上的新生。但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在不追究战犯也不揭露真相的情况下要求一般德国民众人人忏悔,在“人人都是罪人”这种貌似深刻的状态下真正希特勒式的罪犯就可能逃脱正义的审判。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对自己的罪错要真心忏悔,而对于他人的罪错,乃至一般意义上的罪错,我们首先应该要求真相。 ——秦晖
人类文明和生物进化都遵循这个公式:试探——或成或败——成则进,败则退,然后再试。文明成败,相当于物种兴亡。我们的总结和忏悔,乃是文明进化和个人进步的必要条件。缺乏这种能力的物种和文明及其个体,无法顺利转轨,一旦走错就会一错到底,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因此,无论对人对己,忏悔都是有利可图的美德,成本很低的美德,而且是进化史上很高级的美德。反过来也可以说,美德就是对人对己对文明对物种都大有好处的品质。——吴思
我曾“忏悔”作为知识分子的“原罪”,接受了“改造”,扭曲并失去了自己:这是我终身难忘的教训。以后在反思和批判体制时,我又如鲁迅当年发现“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那样,发现自己和体制的纠缠。要批判、否定体制,就得批判和清理自己。从另一面看,我的“忏悔”其锋芒是首先指向体制的,是从更深的层面揭示其罪恶的。
而且我认为,那样一段全民都参与的残酷的历史,普通的老百姓希望像一场噩梦一样将它彻底忘却,从记忆中驱除,是人之常情,是有其合理性的。因此,我更愿意将自己的“忏悔”个人化: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是我内在生命的需要,我愿意承担其中的痛苦;但绝不以此要求别人,绝不将自己的“忏悔”道德化。 ——钱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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