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利·卡拉汉:势力的人
就是在百货商店的售书柜前,约翰.哈柯特——一个大学生——撞见了他的父亲。一开始,在这过道里拥挤的人群中间,他还不敢肯定是他。但老人脖子后部的肤色,那顶褪色毡帽,于他实在太熟悉了。
哈柯特和心仪的女友站在一起,正给她买本书。整个下午他一直陪着她,他热情亲切,也稍带焦躁羞怯,似乎还有一丝青年人天真的迷惑。他怀疑,姑娘是不是乐意和他在一块。宽边草帽下面,她的脸庞既开朗又美丽,略带冷漠的不依附他人的表情。她把脸朝向他,听他说话,偶尔微微一笑。他们经常以这种方式交谈,从来不敢向对方显露更强烈的内心情感。
此刻,哈柯特刚刚买下那本书,手伸到口袋里去掏钱,一边正要打个手势说这本书是买给那位同来的姑娘的。而那个戴着一顶褪色毡帽,一头白发的老人站在柜台的另一端,侧身脸朝向他。哈柯特心里明白:父亲在离他只有几步远的地方。
年轻人悠闲自若的声音消逝了,几乎变成了耳语,好像恐怕被商店里某个人认出来似的。他的惶恐与不安正在增长。他原想获得的那种宝贵东西,似乎正濒于毁灭的境地。他的父亲,站在廉价柜的另一头,两条腿端端正正地种植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本书翻来翻去,若有所思。然后他从一个又破又旧的皮盒子里拿出一副眼镜,把它架在鼻子尖上,透过镜片看书。
他的大衣敞开,背心上有两颗纽扣掉了,头发也太长,褴褛龌龊的衣衫使他看上去像个干粗活的人,比方说,像个木匠。
年轻的哈柯特心中陡然升起一阵强烈的愤懑,直想痛哭一场:“他全然不介意人们怎么看他,从来没有对自己的仪表留意过。我至少跟他说过一百遍了,出门要穿上最好的衣服,妈妈也跟他说过,他总是一笑置之。现在好了,女友格蕾丝要看见他了,格蕾丝会跟他撞个正着。”
年轻的哈柯特一动不动站着,耷拉着脑袋,感到一种痛苦感情正向他压过来。他不安地看了看格蕾丝。她把身体转向廉价柜。周围是一大群毫无目标、漂移不定的人,一副副热得满脸通红但又麻木不仁的脸孔。他们用胳膊肘开路,像一群群蚂蚁。
在这些人当中,她显得特别高挑,特别孤傲。她对自己,对她与过道上的人流,对她与柜台后的职员对她与书架上的书,对她与周围的一切,充满了自负与自信。
哈柯特低下头,靠拢得更近些,不自然地悄声说道:“格蕾丝,咱们走吧,找个地方喝杯茶。”
“等一下,亲爱的,”她说。
“现在就走吧。”
“等一会儿,亲爱的,”她漫不经心重复道。
“这儿简直透不过气来,我们走吧。”
“你怎么变得这么不耐烦啦?”
“柜台上除了书,什么也没有。”
“说不定有我一生需要的东西呢,”她对着他愉快地说,根本不注意他脸上流露出来的不安。
这么一来,他只好慢慢挪到她背后,站得离父亲更近一点,他感觉到他们之间的距离在缩短。有一回他抬起眼睛,瞟了父亲一眼,而父亲满脸红光、喜气洋洋,只顾看书,但已浮现沉思冥想的表情。
老哈柯特有的是时间寻欢作乐,因为他已劳苦大半生了,现在正领取养老金度晚年。他把约翰送上大学,很满意地看着他在社会上渐渐站稳脚跟。每天晚上,约翰回到家,不论早晚总要到父母的卧室里去,把电灯打开,将一天发生的有趣事儿讲给二老听。他们都穿着睡衣,听着他的故事,同他分享这个新世界。当母亲向他提出一个个问题时,父亲留心倾听,一边不停点头,有时大笑,有时蹙眉。
此刻,约翰回忆起这一切,一边忐忑不安地望着父亲,心中升起了难以忍受的强烈渴望和痛苦。然而他又固执地想:“我不能把他介绍给她。事情很简单,只要他没看见我们就行。我并不为此感到羞愧。事情不难办到,也很自然,只要把他挡住,不让他看见格蕾丝。”
想到这里,他真的羞愧起来,他的羞愧是完全有理由的:格蕾丝的父亲是一位性情温和又清高的绅士,一辈子生活在那些富贵而且充满信心的上流人物中间。在格蕾丝家作客时,每当他彬彬有礼地和她妈妈谈话时,总不由自主想起自家的简朴生活,父母的开怀大笑,家中摆设的杂乱。他已决意豁出去,想尽一切办法使格蕾丝一家尊重他。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父亲距离他们不到八尺。就在这刹那,父亲也抬起眼。约翰的眼光迅速滑向柜台另一边远处的过道,漫无目标地望着。父亲蓝色的平静的眼睛在眼镜后盯着这里。他俩的眼光随时可能相遇。除了约翰,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人能这么确切地知道父亲已经看见他了。约翰转过身去,匆匆与格蕾丝谈起来。从父亲那双蓝色眼睛的平静神色,他知道父亲看见他了,约翰的羞愧在增长。他呆呆站着,羞愧的感觉使他直想呕吐。
父亲转身,向通道的另一边走去。他的外套皱巴巴,但昂首挺胸,肩膀硬邦邦,连一个回顾都没有。他想象得出来,父亲将慢慢走到街上,脸上带着深沉的变得越来越阴郁的冥思表情。
年轻的哈柯特站在格蕾丝旁边,抚摩着她柔软的肩膀,闻到了她身上发出熟悉的香水的惬意清香。她就站在这,和他如此接近。她拥有他努力想得到的一切。然而此刻她却使他起了强烈的敌意。他心情阴郁,默不作声。
“约翰,你说得对,”她拉长了温柔的声音,“大热天在这里实在令人难以忍耐,我们走吧,你有没有留意到,在百货商店呆上二十分钟就能使人憎恶起他人来吗?”然而她说话时却带着微笑,所以他明白她实际上一个人也不恨。
“你不喜欢人,是吗?”他尖锐地问道。
“人?什么人?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他没好气地说,“比如说,你不喜欢在这里萍水相逢的那些人。”
“不全是如此,谁会是这样的人呢?你到底说些啥呀?”
“谁都看得出你不会是这样的人,”他粗鲁地说,竭力想伤害她的感情,报复一下。“我说你不喜欢纯朴诚实的人,那些你在城里遇到的仁爱的人。”他冲口而出,像是存心使她震惊,他在心里继续说:“你不会喜欢我的家庭。为什么我不能带你到我家吃饭?你会对他们嗤之以鼻,因为他们不会自命不凡。我父亲一见到你,肯定心里马上明白你根本就不想和他见面。顺带说,他刚刚走。”
他知道父亲现在正在路上,吃饭时他们就要见面了。母亲和姐姐会噼里啪啦地向他开火,而父亲将理也不理他,甚至跟谁也不说话。刚才他离开时,那一双蓝色的眼睛里,交杂着儿子淡漠眼色所留下的回忆和当父亲的人才有的痛苦。
他和格蕾丝穿过商店走出去,格蕾丝注视着他阴沉的脸孔,她明白他是在对自己怨恨,于是心中的反感和气恼越发生长起来。过一会儿,她干脆说:“我想,这么个大热天下午,你的心情不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要是我,不喜欢在这儿逗留,我就走开。你也尽可以自己走。谁愿意在闷热下午天天泡在商场里消磨时光呢?我开始憎恨那些撞上我的周围的人了。你想,这使我变成什么样子啦?”
“使你变成个势利小人。”
“这么说我现在是势利小人啦?!”她忿忿地反问。
“你当然是个势利小人,”他说。他们就站在门口,正要跨上街道。
他们在阳光下走着,混在慢慢流向街那头的人流当中。他斟酌字眼表达心中对她常常产生的隐秘情感:“我一向知道你怎么看待别人。我喜欢人,而你的自我世界却容不得他们。”
“真是个大傻瓜!”她冲口而出说,脸胀得通红。她一时难以找到恰当的言词表达愤慨的心情,只好昂起一颗头颅,直视前面,只顾自己向前走。
他们从来没有这么交谈过。现在双方似乎都竭力想马上伤害对方的情感。她就想与他争吵,后来,有点收敛,平静地说:“听着,约翰,我想你一定讨厌和我作伴了,一块喝茶也没啥意思。我看,我们还是就此分手吧。”
“妙极了,”他说,“下午好。”
“再见。”
“再见。”
她迈开双脚走了两步。哈柯特突然不顾一切地伸出双手,拉住了她的胳膊,又慌又怕地恳求道:“别走吧,格蕾丝?”
他所有的愤慨和不满都云消雾散了,在他的恳求中只有热切。“原谅我吧,我没有权利这样对你说话,我也弄不懂为什么这样粗鲁。这究竟怎么回事?我真是愚蠢透了,第一号大傻瓜。我恳求你,原谅我吧,不要离开我。”
他没有一回这样结结巴巴和她谈过话,他的诚恳、他的内心自我表白,使她开始动摇了。她听着,感触到了他的思慕。相互间的对立和龃龉反而把他们拉得比以前更靠近了。
她羞愧起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我俩都太冲动了。或许是天气的原因吧,”她说,“不过我并没有生气,约翰。”
他悲伤地点点头。心里很想告诉她,她肯定也会对父亲产生巨大的诱惑力。但他从来没像今天如此沮丧,他紧紧拉着她的胳膊,好像担心一松手,他在世上梦寐以求的东西就会马上溜掉。
与此同时,他的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父亲安详地走了,连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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