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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伍德·安德森:手

2020-02-06 19:50 来源:www.xuemo.cn 作者:舍伍德·安德森 浏览:26886562
内容提要:在离俄亥俄州温士堡小镇不远的山谷边缘,坐落着一幢小木屋。

舍伍德·安德森:手

陈胤全  

在离俄亥俄州温士堡小镇不远的山谷边缘,坐落着一幢小木屋。在破败了大半的门廊里,一个胖胖的小老头正来回踱步,神情不安。一溜长地播下了苜蓿,却只冒出了浓密的黄色野芥。他望见田野尽头的马路上正跑着一辆货运马车,车里坐满了从地里摘完莓子回去的人。摘莓的少男少女笑语喧哗。一个穿蓝衬衫的男孩从大篷车里一跃而下,还试图拉一个女孩下来。女孩惊声尖叫,忙喊不行。男孩的步子在路面上踢起的一团尘土,飘过正在下沉的落日的脸庞。从田野那边传来女孩的尖声细语:“哎,翼·比德尔鲍姆,梳梳头发吧,都掉到眼睛里去了。”接收到命令的秃头男子小手发抖,胡乱地拨着空荡荡的雪白前额,好像理着一大丛打结的发丝。

·比德尔鲍姆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被种种隐约的狐疑所困扰。他在小镇上生活了有二十年,却从不觉得自己是小镇生活的一部分。他和新威拉德旅馆的少东家乔治·威拉德,也就是汤姆·威拉德的儿子,有着类似友谊的感情。乔治·威拉德是《温士堡鹰报》的记者,有时会在夜里沿着城外的公路走到翼·比德尔鲍姆的家里来。此刻,老头在门廊上来回走动,双手不知该往哪儿放,盼着乔治·威拉德能来陪他消磨夜晚。

等载着采莓人的大篷车走远,他穿过高高的野芥,来到田野的另一头,爬上木栅栏,忡忡的目光随着公路延伸至城镇。他站了一会儿,双手互相揉搓,一会儿朝着公路张望,一会儿又低下头。终于,他受不住恐惧,跑回家里,仍旧在门廊上踱步。

只要有乔治·威拉德在,二十年来一直是小镇之谜的翼·比德尔鲍姆就会少几分怯懦,他那鲜为人知的个性,也会从疑虑的汪洋中浮现,出来见见世界。有这位年轻的记者在一旁,他才敢在大白天走上主街,或是在自己家快要散架的门廊上阔步走来走去,语气激昂地谈论一些话题。低微发颤的嗓音变得尖锐响亮,含胸驼背变成了昂首挺拔。先是一扭,犹如一尾被渔夫放生溪流的鱼,沉默的翼·比德尔鲍姆打开了话匣子,拼命将多年缄默累积下来的心思和想法转换成语言。

·比德尔鲍姆的许多话都是靠那双手说出来的。他修长的十指简直能言善道,平日里虽羞得深藏口袋,或是背在身后,不肯见人,但当这双手来到身前,就成了一根活塞连杆,带动他这台表情达意的机器运转。

·比德尔鲍姆的故事就是手的故事。他的手永远在躁动,仿佛是笼中鸟雀振动的双翅,因此有了现在的诨名——这全拜镇上的一个无名诗人所赐。这双手使主人担惊受怕,他想把它们藏起来。每当他看见田地里和他一起干活的人,或是在乡间小道上赶着昏昏欲睡的牲口的路人,都有一双不露情感的双手,他总会暗暗称奇。

和乔治·威拉德聊天的时候,翼·比德尔鲍姆会握紧拳头,往桌子或是他家的墙面上打。这个动作让他感到十分舒坦。如果聊天的兴致上来,两人却走在田间,他就会找一处树墩,或是栅栏最上层的板子,双手一刻不歇地捶着,在失而复得的从容自在中侃侃而谈。

·比德尔鲍姆双手的故事,值得单独立传。若是以同情的笔触娓娓道来,这书定能演绎出芸芸众生许多古怪而美好的品性。不过这是诗人要干的事了。在温士堡,这双手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们好动。凭借这双手,翼·比德尔鲍姆一天之内采的草莓有一百四十夸脱(译注:此处指美制干量夸脱,1夸脱约为1.1升)之多。这成了他的一个特色,他声名的源泉。同时,这手也使他那本就让人难以捉摸的古怪色彩再添三分。温士堡以翼·比德尔鲍姆的双手为荣,好比它以银行家怀特新造的砖头房子为荣,以韦斯利莫耶的骝色(译注:指鬃毛、尾毛和四肢末端为黑色,被毛为红色的马)种马为荣——这匹名唤“托尼蒂普”的马在克利夫兰秋季赛中拔得了215秒级(译注:指赛马运动中的竞速级别,代表马竞走过一段标准距离所需的时间,参赛马匹实际竞走时不可超过以此为基准的速度范围)的头筹。

至于乔治·威拉德,他不止一次想要问手的事情。有时,这种几乎无法抑制的好奇令他备受煎熬。那双手异常活跃,又老是东躲西藏,背后定有什么缘故。只是他对比德尔鲍姆的尊重日益增长,才拦住了那时时萦绕心头、已经到了嘴边的问题。

有一次,他几乎要问出口。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他和比德尔鲍姆在田野里散步。两人来到绿草如茵的岸边,坐下休息。翼·比德尔鲍姆思如神助,已经说了一下午的话。刚才,他停在一处栅栏前,像啄木鸟似的捶着最上面那条木板,朝乔治·威拉德嚷了起来,指责他太容易受周围人左右。“你这是在毁灭你自己,”他大声说,“你想一个人待着做梦,却害怕做梦。你想变得和这镇上的其他人一样。他们说什么你都听得进去,还想模仿他们。”

到了青草岸边,翼·比德尔鲍姆想要再次力抒己见,不过声音变得柔软,还谈起诸多往事。随着一阵满足的叹息,他开始了悠长的闲扯,仿佛迷失于梦境之中的呓语。

做完梦的翼·比德尔鲍姆为乔治·威拉德描绘了一幅图景:人类已重返田园牧歌式的黄金时代。穿过绿意盎然的开阔乡野,走来一些健康活泼的年轻男子,有的步行,有的骑马。他们三五成群,来到一座不大的花园里,围坐在一株树下,与一个老人促膝交谈。

·比德尔鲍姆思若泉涌,片刻间居然忘了自己的手。慢慢地,那两只手悄悄来到身前,落在了乔治·威拉德的肩上。正说着话的声音里,显现出某种崭新而大胆的东西。“你要试着忘了你知道的一切,”老头说,“你要开始做梦。从现在开始,你要对那些大吼大叫充耳不闻。”

·比德尔鲍姆顿了一会儿,望着乔治·威拉德,眼神深长而真挚,双眸炯炯。他再次抬起双手,轻抚男孩,接着一阵惊恐扫过他的脸庞。

他浑身一激灵,跳起身来,将两只手深深地插进裤袋里,眼里噙着泪。“我得往回走了。我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他紧张地说道。

头也不回地,这老头匆匆赶下山坡,穿过草地,丟下乔治·威拉德一人在青草坡上,迷惑不解,惊惧非常。男孩怕得一阵哆嗦,站起身,沿着公路朝镇上走去。“我不会追问手的事情的。”他这样想,脑海里浮现出老头惊恐的眼神,内心深受震动,“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儿,但我不想探个究竟。他之所以怕我、怕所有人,一定跟他的手有关系。”

乔治·威拉德想得没错。我们不妨将这双手的故事简单说说。或许我们这么一说,会引得诗人为那鲜为人知、有关春风化雨的奇闻着墨一番。而在这奇闻里,双手不过是鼓动的三角旗,是春风化雨留下的痕迹。

年轻的时候,翼·比德尔鲍姆曾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上教书。那时他还没有被叫作“翼·比德尔鲍姆”,用的是“阿道夫·迈尔斯”这个好听的名字。在学校里,阿道夫·迈尔斯深受男生的喜爱。

阿道夫·迈尔斯生性适合做孩子们的老师。他是那种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少数派,管束的手段极其温柔,以至被看作是一种可爱的弱点。他对手下男生的感情,可以说好似那些温婉的女子对男子的爱慕。

但这么说实在是粗枝大叶,诗人才能将其描绘得细致入微。阿道夫·迈尔斯和男生们在黄昏里一起散步,或是坐着聊天,直到校舍台阶上的暮光消失在某种梦境里。他的手落在各处,有时摸一摸男孩们的肩膀,有时抓一抓他们蓬乱的头发。他说话的声音轻柔动听,犹如另一种爱抚。他的声音和双手,摩挲双肩与轻抚头发,都只是男教师希望将梦境化入男孩心间的一种方式。他借由十指的抚摸表情达意。对他这类人来说,创造生命的原力沁润周身,而非聚集于某处。在他双手的抚摸下,男孩们心中的疑云消散,也开始做梦。

接着悲剧上演。学校里的一个傻孩子迷恋上了这位年轻的教师。夜里睡在床上,他幻想着一些坏不堪言的事情,早上便把他的梦影当作事实径直说了出来。他不严实的嘴里蹦出奇怪而骇人的指控,整座宾州小镇为之一颤。众人心中本已埋藏着对阿道夫·迈尔斯隐隐的疑虑,如今这疑虑被催化为了笃信。

悲剧迅速发酵。战栗不安的少年们从被窝里被拉出来审问。有人说:“他用手臂搂住我。”也有人说:“他用手指弄我的头发。”一天下午,开酒馆的亨利·布拉德福德敲响了校舍的大门,把阿道夫·迈尔斯叫到院子里去,给他一顿拳打。他的指关节不断砸向男教师惊恐的面庞,怒气也越发膨胀。孩子们吓得大叫,像受惊的虫子一样跑来跑去。“看我怎么教训你,居然敢碰我的儿子,你这个禽兽!”酒馆老板咆哮着。他用手打累了,又换上脚,将男教师踢得满院子滚来滚去。

当天,阿道夫·迈尔斯连夜奔逃,离开宾州小镇。那晚,十来个人提着灯,来到他一个人住的房子前大吼大叫,让他穿好衣服出来。天正下着雨,其中一人手里还攥着绳子。他们本打算吊死他,但他的样子是那么瘦小,那么苍白,那么可怜,他们于心不忍,打算放他一条生路。正当他跑进夜色,他们又为一时心软感到后悔,于是追了上去,一边咒骂,一边朝他扔木棍和大烂泥球。那身影大声尖叫,跑得越来越急,最后跑进了黑暗。

阿道夫·迈尔斯独居在温士堡已有二十年。他只有四十岁,看上去却像是六十五岁的人。比德尔鲍姆这个名字,是他赶路经过俄亥俄州东部的一个小镇时,在一个货运站的货箱上看见的。他在温士堡有一个姑妈,她是个牙齿发黑的养鸡的老妇人,生前和他住在一起。宾州事件后,翼·比德尔鲍姆病了一年,痊愈后在田地里按日给人做短工,去到哪里都表现得十分怯懦,拼命地将两只手藏起来。他无法理解发生的一切,只觉得是这双手闯了祸——男孩的父亲们反复提到手的事情;酒馆老板在校舍院子里气得一边跳脚,一边大吼:“管好你的手!”

在山谷边的家里,翼·比德尔鲍姆继续在门廊上踱上踱下,直到夕阳不见了踪迹,直到田野那边的公路没入一片灰影。他走进屋子,切了一片面包,抹上蜂蜜。当轰隆隆的夜班特快火车载着白天丰收的莓子远去,夏夜重新恢复了寂静,他便又走到门廊上去。夜色里伸手不见五指,双手变得安静。他依然渴望男孩出现,他经由那男孩表达对人类的爱,只是那份渴望再次成了孤独和等待的一个章节。

·比德尔鲍姆点起一盏灯,洗去简陋的晚餐在盘子上留下的污渍。而后,他在通向门廊的纱门边铺开折叠床,准备脱下衣服睡觉。地板擦得干干净净,只有桌子边有零星的几粒白面包屑。他把灯放到矮凳上,开始捡面包屑,并以惊人的速度,一粒接一粒地把面包屑送进嘴里。聚焦在桌下的明亮光斑里,那跪着的人影犹如一名牧师,正在他的教堂里施行某种仪式。你看那神经兮兮、语言丰富的手指在光影中一闪而进,一闪而出,会以为是狂热的信徒手指翻飞,迅速地拨过一端又一端的玫瑰念珠(译注:吟诵《玫瑰经》,(rosary,指天主教徒献给圣母的敬礼祷文,祷文连缀犹如玫瑰花串,故而得名)时用以计数的串珠,通常有五十粒,十粒为一端(decade),一端包括一遍《天主经》、十遍《圣母经》、一遍《圣三光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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