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文学与记忆
作家演讲做多了,“跑江湖”的习性就会流露出来,题目做得大点,总是比较有利,我在北京演讲时,题目叫“小说的世界”,前几天在苏州大学演讲时叫“文学的道路”,今天的这个题目是受到王晓明的启发,他去年在汉城和我一起开会时,谈了“记忆”的问题,我想这个题目好,我就来谈“文学与记忆”吧。等到准备的时候才发现,这个题目还不够大,自己把自己给困住了。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记忆
首先我就来谈一下“记忆”这个词。这个词本身既非常公众化,每个人都会有“记忆”,也非常个人化,每个人的“记忆”都不会完全相同。前几年我有了一次在美国玩一个月的机会,我向资助方要求,不想看到一个白人,只想了解一下美国的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生活,他们答应了。这一个月下来,我算是真正明白黑人的美国和印第安人的美国与白人的美国之间有多大的区别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威廉·福克纳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但所有的黑人作家都说他是一个种族歧视者,印第安人则说他侮辱了他们印第安人。这让我感觉到,立场不仅决定了一个作家写作的方向,而且决定了一个作家的阅读的方向。
现在人们都认为是哥伦布发现了美洲,这算哪门子事,人家印第安人在美洲已经生活了那么多年。哥伦布不过是个误打误撞的殖民主义者,在他和他的继任者统治西印度群岛的大约一百年的时间里,在西印度群岛上生活的几百万印第安人都被打死、累死、饿死,或因疾病而死亡,直至全部消失。殖民主义者还开展了
长达200多年的臭名昭著的奴隶贸易,制造无数悲惨的故事,甚至完全破坏了整个非洲原有的文明,使整个非洲损失了1亿以上的人口。进入美洲大陆后,他们驱赶、屠戮印第安人,破坏他们祖祖辈辈赖以居住的森林、河流和草原,最后迫使印第安人化整为零,沿着野兽的脚印去寻找他们生活的地方。
这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在美国发展的历史!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种印第安人沿着野兽的脚印去寻找他们新的家园的记忆,而不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式的抹杀了真相的记忆。我想王晓明所说的也正是这样一种记忆。
文学是唤醒我们内心的记忆
文学的记忆带给我们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呢?比如莎士比亚这样的作家,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空间和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截然不同,可是我们为什么在阅读他们的作品时,依然会如此的着迷?我想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唤醒了我们的记忆:已经被我们慢慢地忘记了的美好的事物和动人的情境。这也是文学之所以能够进行下来的一个重要理由和原因。我不想举波澜壮阔的例子,而是举鲁迅的小说作例子。以前我不太喜欢鲁迅,因为他的东西不太适合孩子。后来重读以后才发现他非常伟大。他在《风波》里写九斤老太骂她孙女,说是快吃饭了还在吃豆子,我重读这句话的时候,马上想起小时候,自己的爸爸就是这么骂我的,而我现在也还是用这样的方式骂我的孩子的。这是我们生活中非常细小的例子,但这种东西恰恰更具有普遍性,更容易让我们去理解一些事物的面貌。我觉得这样的一种记忆虽然很轻,但又非常的漫长,非常的持久,穿越了一个世纪。
当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记忆往往能够唤起很多我们对世界的一种新的发现,它能够把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普鲁斯特在小说中写道,阳光从百叶窗里照进来的时候,百叶窗像是插满了羽毛。普鲁斯特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了这种阳光的进入,而且把百叶窗和羽毛同时表达在阳光上面,使我产生了一种感觉被唤醒以后的美妙感觉。在写到他外出旅行的时候,住的饭店的房间四周的墙涂的是海洋的颜色,而且是涂得很逼真的波浪的那种。这使他感觉到整天都闻到了一种海的腥味。这种描写又唤醒了我的很多的过去的记忆。我相信,当普鲁斯特写作的时候,也唤起了他的记忆。这就是记忆,它能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普鲁斯特的这些非常美妙的感觉只属于他自己,其他作家没有。在《追忆逝水年华》里面写他躺下来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枕头湿润、清新,“像我童年时的脸庞”。这多美好啊!这种感觉让我回想起来也感觉很美妙。这是因为文学记忆能让我们发现很多以前慢慢淡忘或是不注意的事情,是记忆把它们调动起来了。记忆同时又让我们掌握了一种思维的方式,使得不同的事物在相遇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很奇异的效果。
文学中的记忆有时又是比较模糊的记忆。我以前没有感觉,后来读到博尔赫斯的一篇小说,在写到最后行刑队要把人枪毙的时候,博尔赫斯用了一个非常美妙的词汇:行刑队用“四倍”的子弹将他打倒,可是他又不说四倍的基数是多少,他突然把这个句子给模糊了,却又意味深长,我特别迷恋这种感觉。所以当我们在写小说的时候,在考虑某些问题的时候,甚至在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如果发现有很多东西就给你带来这种模糊的感觉,你就不要试图去究根问底地弄清楚,因为弄清楚以后,你会发现记忆反而会变得狭窄了。
文学的记忆包含着出色的想象力和洞察力
作家的记忆力里面都包含了一个作家非常出色的想象力和洞察力。任何的想象力后面都必须跟着一种洞察力,没有洞察力,想象力就是瞎想、瞎编。我非常钦佩马尔克斯作为一个伟大作家所具有的想象力和洞察力的完美结合所表达出来的那种力量。我们看《霍乱时期的爱情》这篇小说,那一对日夜相思的情人为何会在想见的那一刻分手,这很难处理,但是马尔克斯没有去寻找外力,而是用一个非常轻的内力,就把它给完成了,这里面是马尔克斯对生活的洞察力。
《蒙田随笔》里的一篇文章里写到这样一个将军,他在指挥作战的时候,得到消息说他唯一的儿子已经阵亡时依然若无其事,指挥若定。后来得知身边的一位待从亦牺牲了时,将军却一头栽倒在地。对此蒙田分析说,并非是侍从替代了儿子的地位,而是那个时候他承受的痛苦已濒临极限,只需轻轻一推,他就会倒下。如果不推,他就挺过来了。侍从的死,正是这样的轻轻一推。马尔克斯的作品也是使用了这种方法,当写作和描写到了这步之后,用不着再使劲,只需轻轻的一推就够了。这其实更有力量,而且能唤起我记忆的能力。
平淡的故事里有着最持久的记忆
记忆和时间又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关系。时间是让记忆不断成长、有点像阳光一样的那么一种东西。时间和记忆有点像阳光和水一样,时间能让记忆有一种成长的保证。应该让时间自己来发言。时间对作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曾经说过,是时间创造了故事和神奇,而不是作家创造的。我特别喜欢读那些平淡的故事,这些平淡的故事老是告诉我们那些最持久的力量。
《太平广记》里面就有这样一个平淡的故事,是关于“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首诗的,我当初读到这个故事时特别感动,它真正地说出了时间的意味深长,说明了时间在文学作品中的力量,从而把我们的记忆引向了某一个方向。所以我觉得时间和记忆在我们的写作和阅读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在强烈地冲击着我们。
又比如但丁的诗:箭,击中了目标,离了弦。当时我觉得特别的奇怪,后来一想有意思!我觉得这是射箭的一种真正的感觉把我记忆里的真相给唤醒了,使你感觉到箭射得有多快:当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命中目标,然后你才想起来它离了弦了。这样把时间的顺序调换一下以后,你会发现语言的速度就出来了。这两个例子就说明,前者的时间是创造了故事的神奇,后者的时间是创造了语言的神奇。
记忆力在决定着作家的写作
当我在写小说时,我的记忆力肯定也在决定着我的写作。《我胆小如鼠》中,使我感兴趣和吸引我的是,当那辆汽车去撞拖拉机的时候所发出的那声巨响,声巨响把道路两边的树上的麻雀都震死下来了。我喜欢的是这个感觉,我是为了这一笔才写这么一个小说结尾的。对某一个作家来说,令他感兴趣的不是某一件事件的曲折离奇,而是某一个突然、新鲜的事物。某报纸曾报道说某人从二十层的楼上跳下来了,整个过程并不吸引人,但记者又多写了一笔,说跳楼人牛仔裤已经全都摔裂了。这后面的一点,便能牵动作家的写作敏感,我当时就感觉到,就凭这一点,我以后可能就会把它写进自己的作品。我说这些是要告诉大家,唤起作家写作热情的是这些触发新鲜感觉的事例,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仅仅是他牛仔裤全部裂开的那种感觉。这样的记忆影响着作家一篇又一篇地往下写。
——刊于《文学报》2002年3月14日001版
“雪漠亲子阅读”掌门直播(扫码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