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我如果继续迷恋长翅膀的老头、坐床单升天之类的鬼神情节,我就死了。
2012年,莫言在瑞典文学院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发表感言
莫言与他的“超感”世界
文\肖云儒
他生长在贫婿的物质土壤中,却遇上了较好的“精神气候。”不久,新时代的阳光又照破迷雾。莫言穿上军装不久开始创作时,已是“文革”之后的春天。……莫言倒底还年轻,他的创作还有待发展。他还缺乏雄深高远的美学熔铸能力,他的借鉴有时还留下拼接的痕迹,艺术感觉也需要节制。……但莫言是能够达到他想达到的目的的,他毕竟已经起步甚远,又有的是勇气和内力。
肖云儒27年前谈莫言
“此人在此前还名不见经传,可他的笔在一夜之间横空出世,以‘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以‘白马非马的邪劲儿’,独标一帜,跻于强手之林,提领风骚,成了小说新潮的前锋一一他,就是莫言。”莫言的写法,“是中国古典‘写意’与西方现代写意的‘混血儿’,既吸收着本土养分,又承受着外域阳光”。他是个“爱好花样翻新的‘探索癖’”。在创新方面,“他不仅是‘这一个’,而且是‘第一个’”。一一这是评论界对莫言的称赞。惊讶使他们忘记了矜持。这同时,莫言对《文艺报》记者说“我认为社会是不公道的,那么轻易地把荣誉给了我。我不愿做一个浅薄的名人。”
莫言原名管漠业,山东高密县人。他没有齐鲁大汉的身坯,个头不高,眉毛总是微微盛起,眼里是沉思而略带狡黠的光。自称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少年时就放牛割草,二十岁放下锄把参了军。至今家乡还有六十多岁的老父和躬耕的妻子。一九八七年六月,莫言参加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西德回来,立即奔回家乡,赤足、光背、穿一条裤头就下了地。
他幼年时家庭很大,父亲兄弟俩有八个孩子。两岁遇上了“大跃进”的虚夸,开始记事,又遇上了三年困难,几乎靠野菜逃脱了饥筐。不久又是“文化大革命”。他家是上中农,那时不是贫下中农, 居家过日子就有点提心吊胆。父亲当时是大队干部,在外面受了窝囊气,回到家里对孩子们就少有好脸。但父亲是正直厚道的,母亲温柔贤慧而又逆来顺受。
他更有一个富于传奇色彩的爷爷,一个满肚子故事的奶奶。他崇拜爷爷、奶奶早年的光荣历史。爷爷当过木匠,结实能干,干活一把好手。割小麦,他永远是第一名,力气大得惊人。他总把爷爷奶奶的形象和家族中的英雄好汉的形象熔铸到一起。但是他声明“我爷爷确实没有当过土匪。所谓高密东北乡也不是原来那个样子。小说中的世界是我创造的。”
童年生活使他早熟,铸造了一个羞涩、孤独而又骚动不安的灵魂,他忧郁地、略带变态地看取人生,亲和自然,寡言而敏感多情,自卑而孤僻冷傲,内向而耽于幻想,是胆汁质与抑郁质并重的气质与性格。同时,那寒苦而又温甜的故乡的“桥洞”,贫乏而又富有的“高粱地”,民风剿悍而又淳朴的“马桑镇”,冬夜里充斥着鬼怪神异传说的“草鞋害子”,以及那个整个儿美丽又丑陋,超脱又世俗,圣洁又提蜒的“高密东北乡”,都成了他童年的文化摇篮。这使他远在走上文学道路之前,就不自觉地得到了最初的文学启蒙。此后,又在诗词、书画、戏曲和民间说唱中受到传统艺术的熏陶。
幸运的是,他有一个读了大学文科的大哥,莫言少年辍学之后,便接过大哥那一套书,无师自通地初步掌握了文学的基础知识,也断断续续接触了一点中国古代哲学。
他生长在贫瘠的物质土壤中,却遇上了较好的“精神气候。”不久,新时代的阳光又照破迷雾。莫言穿上军装不久开始创作时,已是“文革”之后的春天。
他得以古今中外广采博收,又被送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深造,成为著名部队作家徐怀中的高足。各种新颖的、深刻的知识,催发了莫言笔下的朵朵奇葩。
他的第一部作品是一九八一年的《春夜雨军军》,而震动文坛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使他一举成名。
系列中篇《红高粱》、《高粱酒》、《高粱殡》可算作他的代表作,(后合成长篇《红高粱家族》出版),经电影界的奇才张艺谋精心拍成电影后,很快在国内外形成冲击波。而莫言自己偏爱的作品则是中篇《金发婴儿》。
此外,还有《球状闪电》、《爆炸》、《狗 道》、《红煌》、《奇死》、《秋水》等中篇和《秋千架》、《枯河》、《老枪》等十几个短篇,长篇《天堂蒜墓之歌》、《十三步》等,都有相当的质量。
上世纪80年代末,莫言创作完成《丰乳肥臀》。
近期出版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仍以他的家乡一带为背景,从三十年代写到八十年代,整整半个世纪,但引起了尖锐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小说对中国现代史是非不清的展现、评价,变态性生活和性心理的过度描写和艺术上的粗糙、怪异。
莫言的作品注意写感觉,大都难于复述。
代表作《红高粱》系列是将实在生活的描绘和内心感觉的描绘融会得比较好的,故事也较简单。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了一个以“我奶奶”和“我爷爷”为主角的故事。
奶奶被她贪财的父亲嫁给一个酿酒的少财东(麻疯病人)换得了两头驴。坐轿成亲的路上,她与轿夫余占鳌有了默契。在几天后回娘家的路上,两人在高粱地里交合,成了“我”的爷爷和奶奶。不久,麻疯病的少财东被杀,余占鳌来到奶奶的酒作坊帮工,同居,生下“我”的父亲豆宫。爷爷后来拉起队伍当了“土匪”司令,这司令却专打日本侵略者。
在一次伏击战中,由于乌合之众的纪律松弛和指挥失度,加之只能以土枪和酒制的燃烧弹去对付敌人的洋枪洋炮,几乎全军覆没。酒燃成火,而中国人的血则浸沃着长满红高粱的大地。然后是大出殡。
全篇笼盖着本体象征。红高粱辉煌凄绝,一一那是无数用鲜血浇灌大地的民族精魂的云集;酒醇厚热烈,一一那是民族精神的燃烧。美丽、温存、带点辣昧的奶奶是一座女神,强悍、豪爽、充满力量的爷爷是一座男神。奶奶在病人膏育的麻疯病人和野昧、“匪气”、生命勃发的劳动者之间的选择,那是民族繁衍之途的选择,是“种”的选择。
小说起码表现了三个层次的意蕴:生活意蕴一一对国家民族、对乡土乡亲挚热的爱恋和歌吟;文化意蕴──中国人应该扔掉落后的传统文化的“大鳖”,活得更舒展自如,更有野趣豪气,我们民族过去这样生活过,今后可能也要这样生活;生存意蕴一一在萎顿、缔靡,尚逸乐、柔弱化的现实空气中,迸发出复壮精神人种、提纯精神元阳的焦灼和思索。
莫言的作品大都存在着三个世界,现实的世界,感觉的世界,童话的世界。莫言常常是在头脑里出现一个非常感人、非常辉煌的画面时,情不自禁地拿起笔,进人创作状态的。这个画面不一定亲眼目睹,但有一种境界,感情流贯在色彩中。他不曾见过作品中所写的如此浩瀚的红高粱地,但老人们经常讲起的传说,却长久地在他脑中熔铸,每听一次,就联想着,描画着心中的“第二世界。”画面调动起他所听到过的各种传说。传说本身经过传说者多次的主观改造,最后成为莫言宣叙心中感受的载体。
他说“我觉得小说愈来愈变为人类情绪的容器,故事、人物、语言都是造成这容器的材料。”实在是经验之谈。
莫言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艺术感觉,不但具有立体感,能将一个充满色、香、味、形的活生生宇宙和盘托出,更其具有特异性。
这种特异性表现在:
感觉超阔。他的感觉世界,在视、听、昧、嗅、触各方面,常常超出常人的阔值。《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可以在寒冬腊月赤脚光脊梁,可以抓烧红的钢钻而不知烫,还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这是用一种特异的感觉来反衬失爱的童年、贫困的童年使一个孩子生理和心理得不到正常发展,反倒使他的感觉超常化了。
感觉互通。艺术通感使莫言的感觉丰富交叉,具有表现力和穿透力。在他的笔下,听觉变为视觉“这声响初如圆球,紧接着便拉长变淡,像一颗大彗星。”(《爆炸》)视、听觉互变“醒来听到太阳正嘎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在爬着上路。”(《金发婴儿》)听、触、视觉互变“他的嗓音又蒙古又滑,字字如吐汤圆,给人以水分饱满的感觉。”(同上)
感觉幻象。《球状闪电》中蝠蝠遭到强烈的闪电击中时,看到一个黄中透着绿的大火球从树上滚下来,发出嚼啪的爆炸声,他的女儿追赶着这火球,并飞踢一脚,“射门!”这里用幻象来写感觉,既真又奇。感觉变形。这一点最能体现莫言感觉的特点,一一运用夸张、荒诞等手法使感觉变形。视角放大了“那绿麦穗上,有土红色米粒大的小蜘蛛在爬动,好像电光火星。”听觉放大了:“苍蝇狂热地冲撞玻璃,发出沉闷如擂鼓的声响。”视角荒诞了“泪水密集起来,颜色变深,质量变大,沉甸甸像稠而透明的胶水。”无形的变得有形了“父亲的手臂在空中挥动时留下的轨迹像两块灼热的马蹄铁一样,凝固地悬在我与父亲之间的墙壁上。”
1990年代,莫言在一片仓库写作《酒国》。
这种特有的超感觉,使生活在莫言的作品中由熟悉变得陌生,由常态变为异态,由客观画面内化为主观心象,由明晰变得浑沌,神秘、耐人寻味。他淡化背景、稀释事件、泛化性格,为的是浓化情绪、感觉、意象。但他的作品的内核是明晰的。这就好像阳光照射下的清澈的山泉,游鱼、卵石可数,突然飘来一片淡淡的轻云,泉水也不知被什么东西搅动了,在阳光的照耀下,一切都蒙蒙胧胧,闪闪烁烁,不久似乎渐渐复原了;但轻云又来了泉水又晃了,如此反复着,变幻着。莫言自己有这样的体会“在坚硬的、冰冷的特异心理成分外边,旋放上虚幻的、温暖的感觉的烟雾,是否怯使小说具有某种怪味呢?作者远远地躲进云里雾里能否获得某种更大的表现自由呢?”这概括了他的审美追求,是他作品运动感、闪烁感、抽象感来源的一个阐释。
莫言倒底还年轻,他的创作还有待发展。他还缺乏雄深高远的美学熔铸能力,他的借鉴有时还留下拼接的痕迹,艺术感觉也需要节制。他对自己有清醒的意识。他说“我如果不再创造一个、开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地区,我就永远不能有自己的特色;我如果无法深人进我的只能供我生长的土壤,我的根就无法发达、蓬松;我如果继续迷恋长翅膀的老头、坐床单升天之类的鬼神情节,我就死了。我想:一、树立一个属于自己 的对人生的看法;二、开辟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或阵地;三、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物体系;四、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叙述风格。这些是我不死的保障。”莫言是能够达到这目的的,他毕竟已经起步甚远,又有的是勇气和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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