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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独自穿越沙漠,只带了四只骆驼和一条狗

2015-11-04 07:16 来源:www.xuemo.cn 作者:方格 浏览:47757587
内容提要:人应该能在旅行中了解和学习别人的思考方式,进而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

 

她曾独自穿越沙漠,只带了四只骆驼和一条狗

 

\方格

 

1977年,27岁的姑娘罗宾·戴维森(Robyn Davidson)独自一人,带着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用9个月时间,跋涉过1700英里(约2736公里),横穿了澳大利亚沙漠。

好,我现在完全要靠自己,没有人可以帮我。真的,所有的人,终于在我最后一次转头时,都已消失不见。清晨的风从我四周呼啸而过。我不知道是什么强而有力的命运,把我引导到这个疯狂的时刻。最后一座可以让我重返本我的桥在燃烧后倒塌了。现在我独立自主了。

我进入一个新的时间、空间和领域。一千年的时间挤进一天之中,漫长的时间挤进每一步里。沙漠里的橡树在叹气,对我弯下腰来,好像想捕捉我。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低伏。浮云卷过来,又卷过去,还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第一个自我在讥笑、嘲弄我。

另一个声音平静而温馨。她要我躺下来,保持镇静。她告诉我不要放弃,不要投降。她向我保证,只要我坚持下去,安静、躺下,就会再度找回自己。

第三个声音在尖叫。

走、走、走,走不完的沙丘,看起来如出一辙。我好像踩在踏步机上原地走着,没有前进,没有变化。山丘很慢很慢才渐渐靠过来。

在翻过最后一座沙丘后,我蜷伏在岩石上,一边哭,一边用手触摸岩石。我平稳地往上爬,爬上峭壁,远离那片可怕的沙海。岩石沉重、阴暗、巨大,像岛屿般耸立。我爬过一块于一片绿丛中隆起的巨大岩石。回首自己曾经走过的浩瀚沙海,那段痛苦经历的记忆已经开始消逝。我忘却了大部分的艰难日子,这些日子在记忆中沦陷,只留下几个依稀记得的山头。我安全了。

——罗宾·戴维森《轨迹》(Tracks

为了这次史诗般的沙漠之旅,罗宾花了两年时间做准备,包括学习驯养骆驼和如何在艰苦的荒漠环境中生存。她的父亲试图挽留她,觉得她一旦走向沙漠,便不会再回来。四只陪伴罗宾旅行的骆驼分别是DookieBubZeleikaGoliath。罗宾最爱Dookie,她说,“如果Dookie是个男人的话,我一定会嫁给他”。罗宾的行装重达1500磅,包括500磅的水。每天晚上,她一个人卸下驼鞍,让骆驼在周边觅食,早上再把驼鞍和装备装上驼背。

我通常裸体走路,因为衣服已经腐臭,而且没有必要穿。我的皮肤烤成像陶土一样的深赤褐色,是制成皮革的好材料。太阳已无法穿透我的皮肤。我还戴着帽子,原因是我的鼻子一直脱皮,我常想我的皮肤可能已经不存在了,顶多还剩下一块烤焦的软骨。

老实说,我对礼节已记不清楚。我会想,如果我的衣服和裤子上的扣子全掉了,有没有关系?有人会注意或在乎吗?经血呢?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地心引力原理,它会顺着我的大腿流下来,可是别人会这样想吗?这会造成他们的困惑或不愉快吗?为什么?我们不会因为怕人家看而遮住伤口,不是吗?我十分困惑,因为我就是不知道答案。我对于自己这么快就完全抛开社会风俗而感到惊讶。另一方面,我也意识到社会风俗的荒谬性。

我现在可能看起来像个被遗弃的老人,穿着一双过大的凉鞋,脏兮兮的宽大裤子,上衣也破了,手脚都长了茧,满脸尘垢。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不需要伪装,不需要美丽和吸引力,超越了女人掩藏在背后的可怕、虚假、装模作样的吸引力。“回去后一定要记得我现在的模样,绝对不要再掉入过去的陷阱”。 不过后来我又领悟到,适合这种环境的规则未必适合另一种环境,回到我原来的地方,这幅模样将是另一种伪装。那里没有人赤裸相待——没有人敢。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保护得很好,直到喝醉或发狂,那时他的赤裸又会丑陋无比。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人们彼此兜圈子,把精神耗费在恐惧或嫉妒上,偏偏所恐惧和嫉妒的只是一种幻觉?他们为什么要在四周筑起心理的藩篱和城堡,必须找一个开保险箱的专家才能进入,即便是专家也无法从内在渗透?我再一次比较欧洲社会和原住民社会:一个是偏执、贪得无厌和毁灭的典型,另一个是如此地理性。我不想离开沙漠,我很清楚一旦离开了就会忘记这一切。

——罗宾·戴维森《轨迹》(Tracks

为了购买装备,罗宾给《国家地理》杂志写信请求了4000美元的赞助,作为回报,她同意《国家地理》派一个摄影师拍摄她的行程。于是,从干燥的澳北边界小镇Alice Springs到印度洋,罗宾的沙漠之行被摄影师里克·斯莫兰(Rick Smolan)用镜头记录了下来,成了当时的新闻头条,许多人把罗宾称作“骆驼女士”。

如今,当64岁的罗宾提起里克对于她一人之行的打扰,依然“咬牙切齿”,觉得他“讨厌极了”。此时的罗宾已不似当年青春,她说“里克当年爱上我了”,我本人和我的行程“在他的镜头里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但这是他照片的视角,并不是我自己的看法”。

沙漠之旅后,罗宾搬到伦敦,写下了著名的自传作品《轨迹》,后被拍成电影《沙漠驼影》。之后,她周游世界,曾换过400多个住址,如今,年逾花甲的罗宾终于买了房子,第一次拥有了固定的家。

明年,《轨迹》中文版将要问世,赶在读书之前,我们与罗宾聊了聊她的沙漠、她的选择与她的孤独。

Q:为什么选择与骆驼和狗同行?

罗宾·戴维森:在我看来,骆驼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驯养骆驼是一件难事,它的思考方式与家养动物不一样。骆驼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如果它不喜欢你,很可能把你从背上翻下来,踩踏你或者咬你。但如果训练得当,它们是忠诚而有趣的伙伴。在这趟行程中,我偶尔才骑骆驼,多数时间我在步行,它们很年轻,还背着1500磅的装备,我希望减轻它们的负担,而且骑在驼鞍上并不太舒服。我本想一个人踏上这次旅程的,但是我带了一只狗——Diggity,它保护我不受毒蛇攻击,也可以使一些人群远离我。

Q: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你出发前给《国家地理》杂志写信求来了赞助?

罗宾·戴维森:我当时靠给别人擦窗户为生,里克·斯莫兰在澳大利亚为《时代周刊》做摄影师,他拍了我几张擦窗的照片,他说我可以为《国家地理》杂志写作,他们会赞助我买一些装备。有一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我知道自己不该写这封信的,但还是写了,把自己卖了4000块。

Q:在九个月的沙漠之行里,有没有想要放弃的时刻?

罗宾·戴维森:里克知道我会经过一个原住民部落,希望照一些照片,于是要与我同行两个星期,我很不情愿地答应了。这两周里我们遇到了这九个月里唯一一场暴雨,这对于骆驼来说很艰难,它们走路打滑。负重最多的Dokkie摔了一跤,肩膀脱臼,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眼看着它忍受剧痛,犹豫着要不要射杀它。后来我到了原住民部落,打算住上五个星期,看看Dokkie的恢复情况。

这期间,里克非常急着拍照片,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拍摄了原住民的一个秘密仪式,这惹怒了他们。里克走掉去拍下一个景点了,我就独自住在那个完全不信任我的部落里。我不知所措,找不到这趟旅行的意义。

在我离开部落的第一个夜里,两头野生骆驼闯进了我的营地,我开枪射杀了它们,感觉更糟糕了。然后,我按照地图去找下一口深井,到了那里发现水井已经干涸了。骆驼耐渴可也要喝水的,我很惊恐,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下一口水井,我还要步行十天才能到那里,我脑海中一直不停问自己“我要死了吗”。我当时的状态的确很差,但我心里知道自己不会放弃,因为我太固执啦。

Q:后来如何坚持下去的?

罗宾·戴维森:后来我走到了那口井,但整个人还是很消极脆弱的状态。有天晚上,我听到了车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原住民的车,因为他们很穷,汽车发动机发出旧洗衣机一样的噪音。车里坐着三位老人,其中一位就是艾迪(Eddie),他决定跟我一起走一段路,他不会说英文,而我只会说10个当地的单词——但我们聊得很开心!跟他同行的这段时间改变了我,他帮我找到了在沙漠生活的节奏,改变了我的整个思维方式。直到现在,我还没走出沙漠生存的思维方式。

Q:沙漠之旅结束之后,这四只骆驼怎么了?

罗宾·戴维森:我把它们送给了一个养羊场的主人,但五年之后,男主人生病了,只能变卖财产。我当时住在伦敦,接到他的电话,说如果我不把骆驼牵走,他就要杀了它们。我从伦敦飞回澳大利亚西部,让骆驼坐着火车回到了Alice Springs。那么多年之后,它们还记得我的指令,当我们走回它们家时,它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我身后走成一列。

Q:你和摄影师里克后来关系如何?

罗宾·戴维森:虽然我总取笑他,但我们是好朋友,我很感谢他为我拍下这些照片,它们非常珍贵。

Q:你在旅程中写过日记吗?你是如何回忆和描述所有细节的?

罗宾·戴维森:在两年的准备时间和九个月的沙漠之行里,我没写过任何日记,我当时没想过要出书当作家。那之后,我搬到了伦敦,住在一间破烂的小公寓里,不得不写点东西。我发誓我记得每一晚露营的所有细节,写作的过程就像一次沙漠里的重走,一幕幕栩栩如生。当书写成之后,书取代了我的记忆,成为了记忆本身。

Q:《国家地理》报道了你的旅程,后来你又出版了一本畅销书,你成了一个名人,在某种程度上,这与你最初独自穿越沙漠的初衷相悖,你对此有什么感受?

罗宾·戴维森:我成了一个作家,不太可能独自旅行了,我不太喜欢聚光灯之下的生活,但是我必须承认,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机会和关注,我的生活更加丰富了,如果不是这本书,我或许也不会有机会来到中国。

Q:《轨迹》改编的电影对你沙漠之行的动机有所暗示,说这次旅行与你母亲自杀的遭遇有关,你同意这一点吗?穿越沙漠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呢?

罗宾·戴维森:其实,这是我对于这部电影唯一不认同的地方,它似乎在说,任何一个女性如果要做出什么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一定是她心里出了什么问题,比如童年阴影之类的。的确,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自杀了,但并不是每个妈妈去世的女孩都横跨沙漠了。至于真正的动机,我说不清楚,它很复杂。这一程让我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内心,它改变了我,我只希望更多的人会敢于迈出这一步。真正的问题不是为什么我这么做,而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做。我希望这个故事可以激励更多女性,或者其他所有人,敢于走出自己的安全区,尝试更加勇敢的事情。

Q:沙漠之行是否改变了你对于孤独的看法?

罗宾·戴维森:沙漠让我重新审视孤独。当我身处最偏远之地时,我觉得与世界最近,感受到了最多的归属感。我一个人,但并不孤独,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才觉得孤独。

Q:在那之后,你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

罗宾·戴维森:后来,我搬到伦敦成了一位作家。我环游世界,我对牧民的生活和文化很感兴趣,就去到印度西北部和西藏去观察牧民的生活,和牧民一起迁徙。我曾经有过400多个地址,最近我回到澳洲,买了一栋房子,在64岁这一年,我第一次拥有了一个固定的家。我没有孩子,或许就是因为没有孩子,我才能有这么跌宕起伏的人生。要不要小孩对一个女性来说,是非常严峻的选择,我很高兴我做出了这个选择。

我也常回到沙漠里去看望原住民朋友艾迪。我突然发现,在族谱上,我成为了他的妻子,因为原住民会把亲近之人写在自己的族谱上。90年代,在艾迪去世之后,我成为了他们家庭的一员,他的儿子们会称呼我“母亲”,虽然他们都比我年长。

Q:在乔恩·克拉考尔的《荒野生存》里,主人公在寻找自我的过程中死在了阿拉斯加,你怎样看待这类旅程的风险?

罗宾·戴维森:那是一个悲剧,那个男孩太天真了,甚至有点儿愚蠢,他并没做好准备。在我出发前的两年准备时间里,一切意外和危险都发生过了,我学会了如何活下去。当我走入沙漠,我是非常自信的——我有追踪技能,我会在沙漠里找水,我可以控制和信任我的骆驼——这些技能让我能够活下来。话说回来,人年轻时,并不觉得自己很容易死,通常会小视死亡的风险,我现在老了,变得更加谨慎了。

Q:如何看待这部电影?你在其中看到了真正的你吗?

罗宾·戴维森:书出版之后,很多制片人要把它改编成电影,谈了很多年也没谈成,我一直和拍电影保持着距离。直到后来,一个澳大利亚制片人找到了我,我觉得他们诚实可信,我希望演员Mia Wasikowska能在电影中饰演我,我也参与其中了。我很喜欢Mia,她就像我的女儿或侄女,我在电影里的我身上看到了一部分自己,但远非全部。当我看见她穿着我当年的衣服,骑在骆驼上,走在沙漠里时,我突然间流下泪来。

Q:很多人把旅行和发现自我联系在一起,仿佛旅行有着神奇的作用,可以让人改头换面,你怎么看待旅行的意义?

罗宾·戴维森:沙漠之行的确改变了我的人生,但我并不把那次沙漠之行作为一次简单的旅行,它是我内心的使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旅行只不过是带着身体去不同地方游荡,我不喜欢这种一般的旅行,那会打破我生活的节奏。人应该能在旅行中了解和学习别人的思考方式,进而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旅行的作用最终取决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你需要得到什么。人们常说“生活是一场旅行”,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学到很多东西,不一定非要穿越一个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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