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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公益重见天日

2014-04-29 10:03 来源:www.xuemo.cn 作者:佚名 浏览:55630539

 

民间公益重见天日

最近,“慈善”越来越多地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虽说这很大程度上是郭、卢二“美”携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带来的“副作用”,但艰辛度日的民间公益组织们却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不断发出放手的信号,各种表态、法规出台,颇有拨开云雾,让中国民间公益组织重见天日的意味。

  20113月颁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这么几个关键句:“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这是“放手”的基础。

  7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放宽对民间组织的登记门槛,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即这三类组织的登记不再需要找主管单位挂靠。这是民政部对民间组织注册态度转变的第一次明确表露。

  1024日,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首次赋予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1027日,广州募捐条例获通过,扩大募捐主体是其一大亮点。条例规定,除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以外,广州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将可以开展募捐活动。这或将有效缓解草根民间组织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广东省民政厅表示,到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0000个,这意味着每万人就有5个社会组织。

  进步值得热心鼓掌,现实却还需冷眼旁观。

  政府放手中国公益的社会背景是什么?政府放手对中国公益意味着什么?在前进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此三问,或许能让我们更深入思考当下的中国公益。

  政府放手民间公益

  政府为民间公益吹来阵阵春风,但这却是由中国社会问题倒逼而来。

  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问题突出,一系列群体性事件表明,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积聚多时后有爆发的迹象。200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69亿,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问题随着老龄化的突飞猛进日益凸显。同时,环境和生态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这些宏大的社会问题在解决上却呈现出分散的点状,政府无力把这些问题大包大揽。如养老问题和农民工工伤问题,政府即使有钱建养老院,但却缺少专业的人才来管理养老院,政府同样也无法为每个受伤的民工都配备律师,这些都需要政府向社会寻求帮助或购买服务。这就需要民间组织的帮助。

  民间公益正适合解决具体的、点状分布的社会问题,它们小而专,只在某个具体的领域做出专业的帮助。比如广州的“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扬爱”),他们照顾的对象包括唐氏综合征、脑瘫等病症儿童。据估计,广东省内有200~300万儿童有智力或肢体上的残障,但政府无意也无力顾及这样一个\群体。而像扬爱这样一个长期为特殊儿童做专业康复工作的民间组织,对于得不到专业指导的家长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同时也为政府分担了一部分责任。

  另外,像“免费午餐”“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等民间自发公益行动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民间自发的力量有效填补了政府在这一领域无作为的空白。正是在政府无暇无力顾及之领域,民间公益组织正好发挥他们的作用,而政府也正是看重这一点,积极放开民间组织的束缚,让社会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

  从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

  政府的“放手”意味着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而民间公益组织乘着春风或大有作为。

  长期以来,社会权力不断被国家权力收编,这种趋势到改革开放后才始有扭转的迹象,但国家依然把持着社会,妇联、工会、红十会等都是政府的“非营利组织”。但现在,随着民间组织注册和募捐权的放开,公益力量将在社会治理中重新寻回自己的位置,社会治理的主体由单一的国家变成国家占优势下、多个社会主体同时进行合作的局面,也就是正在从一元管理走向多元治理。这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政府放宽对民间组织的管理,让众多被束缚多年的草根民间组织大呼轻松。其中,政府放宽民间组织的注册条件尤为让公益人兴奋。尽管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各种问题,但这还是给民间组织最看重的身份问题带来了解决的希望。

  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这意味着民间组织要注册成为政府承认的组织必须要先找一个挂靠单位,这是最难逾越的一道坎。很多单位都因为怕惹事而不敢让民间组织挂靠在自己名下。

  合法身份的缺失使得民间公益组织举步维艰。由于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非法”的民间组织无法“合法”地得到社会的捐款,也无法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账户公开上也只能“躲躲闪闪”,因为本身并没有接受捐款的资格。

  李连杰将壹基金形容为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他说,“这3年这孩子起码还健健康康的,没出什么事,但是他没身份证。已经越来越受到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透明化者的质疑。”在某个公益论坛中,一个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也抱怨道,“本来和企业谈好资助项目了,对方一听到我们没有注册,马上就把钱收回了。”

  “放手”之后,民间组织可以直接注册而不用找挂靠单位,这意味着民间组织有望获得属于自己的身份,从而更好开展自己的活动、寻求企业的资金支持和购买政府服务。同时,这也说明政府对民间组织“重准入轻监督”的管理思维有所转变。

  民间公益组织的兴起将把中国公益推向一个新的阶段,那就是“国退民进”。目前中国的公益资源绝大部分掌握在官办公益机构手中,如红十会、慈善总会、妇联等等。公益资源的过度集中在面对分散的社会问题时并无法有效地发挥其功用,加上监督机制的缺失,腐败极易从中滋生。

  而现在,民间组织的注册和募捐权将逐步放开,政府购买服务数量将大幅增加,这都使得民间公益有身份、有机会,也有能力来接受捐款、开展活动、完善制度和接受监督。同时,这意味着社会的公益资源不再被官办公益垄断,而是慢慢流向民间公益组织,使得公益资源的利用更加分散、透明和有效。

  政府和民间公益组织都要走好自己的路

  放开社会、培育民间组织是个漫长的过程,目前无论政府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仅仅是刚刚起步,过去严格管制下的一些痕迹不可避免。

  政府对如何推进中国民间公益依然遵循旧逻辑,“大跃进”式的推进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惯性思维让“放手”显得有些跌跌撞撞。“大跃进”如广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从2008400万激增到2011年的8000万——就连公益人也对这样的“大跃进”深感忧虑。某个社工组织的负责人指出,社工机构良莠不齐,而且专业社工紧缺,政府推进太快反而使得服务质量无法保障。这表明,政府对如何推进社会公益建设还没有一个很好的理解,依然是把社会公益当成一种政绩来做。而数字化取向的政绩考核机制让政府在推动公益时更倾向大步向前,尽量出“数字”,却不顾“质”上的评估和监督。这也会损害民间公益组织的公信力。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坤叔的助学组织仅因名称不妥而无法注册的问题——这件事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知道后,也不得不发出“群众想办点好事怎么这么难”这样的感叹。尽管中央和各地法规陆续出台,放开社会、增进公益的态度更加明确,但具体到操作上依然是困难重重。这都不得不归咎于官员不求有功只求无过的惯性思维,各级地方政府还没敢真正放开手,因为一旦这个注册了的民间组织“出事”了,自己也要担负责任。这依然制约着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的正常发展。

  当然,放手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对民间公益组织来说,民间组织鱼龙混杂、自身能力不足和对公益理念理解不深是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不可否认,像东莞坤叔的“千分之一”助学组织、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和广州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等都是杰出的民间公益组织,但这不能掩盖民间组织鱼龙混杂的局面。某位公益人就说过,“现在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了,就有一些人通过关系成立个NGO来承担政府的项目,但这些NGO根本就不够专业”。

  而真正有志于公益的民间组织也避免不了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有些民间组织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熟悉,缺乏成熟的传承机制,工作人员待遇不高。也就是说,一些民间组织主要靠创办者在苦苦支撑,制度建设没有跟上,也无法通过适当的物质激励来留住人才。这些固有大环境的原因,也需要民间组织认真冷静地去思考和解决。另外,很多民间组织对公益理念的理解不深,以为公益就是做好事。但做公益不是不讲回报的,国外很多NGO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都很高,只有激励和爱心并存互补,才是公益组织良性发展之道。

  只有政府与民间公益组织一起思考一起发力一起成长,才能更好地解决目前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把社会问题化大为小,充分发挥民间公益组织小而专的特点,通过民间公益,让中国迎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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