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赫拉巴尔一身所致力于消除的,恰恰是自己身上的那种“知识分子”的趣味和态度。
赫拉巴尔与魔法舌
在打下这篇文章的题目之后,我脑子一片空白。我闭上眼睛,试图从各种资料和线索中寻找到进入赫拉巴尔世界的密道。赫拉巴尔不是一个封闭的世界,他是一个总是试图敞开自己的人,是“第四种人”。是工、农、知识分子之外的普通百姓。然而我还是对赫拉巴尔缺乏明晰的概念,脑海里浮现的仅仅是赫拉巴尔的图像,这些图像来自于《赫拉巴尔文集》的封面和插页。
在一个图像占了绝对主导形态的世界里,照片是我们认识人与事的最为简捷的方式。同样,这些照片也在误导和阻碍着我们对这些对象的进一步理解。我总是这样跟自己说,你在电影、电视和照片上看到的那些明星们,他们呈现出来的并非自己的本质,而是一种社会的属性。社会的道德伦理要求明星们具有优美的体形,优雅的谈吐,内在的涵养,彬彬的举止和高超的能力,于是,他们有了。他们通过这些媒介告诉观众们,他们是这样的人。然而,对这些图像加以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他们呈现的这些图片不过是一种POSE(而已),而POSE的背后,是意识形态。
赫拉巴尔的照片同样体现了某种价值观。在照片里,赫拉巴尔凝视,沉思,散步,眺望。赫拉巴尔的这些POSE(姿势)试图告诉读者,他是某一类人,比如知识分子。然而,要靠着几张照片来了解一名作家,是非常可疑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所有照片都意味着一个“POSE”。按照昆德拉的说法,一个姿势比它的主人更加长久。赫拉巴尔的这些照片正在引我走入歧途——在照片里,赫拉巴尔的姿势,其实是在阐述一种“智者”的形象。这种形象,符合一般人对于作家的理解。很显然,这也符合摄影师的理解。摄影师总是按照自己对人物的分类来捕捉镜头前的人物影像:作家,也许应该是忧郁的、沉思的、睿智的、先知的。因此,作家要摆出这些姿势。
浮现在我脑海里的这些照片,正是摄影师理解的“赫拉巴尔”。它们跟我从赫拉巴尔的文字里看到的“赫拉巴尔”格格不入。赫拉巴尔一身所致力于消除的,恰恰是自己身上的那种“知识分子”的趣味和态度。赫拉巴尔的笔下反映的是“第四种人”,是他所钟爱的那些小人物,而不是当时在捷克占主流地位的工、农和知识分子形象。在生活中,赫拉巴尔也努力地让自己偏离那些主流的趣味。赫拉巴尔通过妻子的视角,诙谐地把自己跟知识分子和文化界脱离的关系。他说她妻子“始终感到惊异,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如此缺乏教育,竟然把我看作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在这里,赫拉巴尔略带嘲讽地把自己跟知识界撇清了。这位前法学博士,愿意让自己显得更加像一个大老粗。一个喝啤酒的大老粗。他在钢铁厂当临时工,在废品回收站当打包工,他还给舞台当布景工,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老粗——跟照片显示的正好相反。
或者可以宽厚地说,摄影师了解的是赫拉巴尔的一个方面。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双面性乃至多面性,赫拉巴尔也不例外。赫拉巴尔的身上,糅合了复杂的特质。他说:“我实际上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和悲观的乐观主义者,我是个两栖类和合用一堵墙的两间房。拉伯雷式的笑,赫拉克利特式的哭,或者相反。”
按照我的理解来给赫拉巴尔拍摄一幅照片的话,我会建议把环境放在布拉格的小酒馆里,然后让赫拉巴尔端起一杯啤酒。他可以在说话,也可以在倾听,还可以是在凝视,或者眺望。人一喝酒话就多,而且是“不顾危险地话多”,对于赫拉巴尔来说,没有什么能够比啤酒和小酒馆更能激发他的倾诉欲望了。日常生活中的赫拉巴尔,一有空就给自己来一杯啤酒,然后坐在布拉格某个我所不熟知的小酒馆里,静静地听别人说话,或者滔滔不绝地给别人讲点趣闻轶事。
赫拉巴尔热爱啤酒和小酒馆,缺乏这种背景的照片,我感到非常空洞。
日常生活中的赫拉巴尔还是一个快活的人,一个略微有些醉醺醺的人,一个喜欢高谈阔论的人。沉思是他的本质的一个部分,他更多的是在“生活、生活、再生活”。
仅仅向他致敬
赫拉巴尔在中国是一个被忽略的名字。
在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他的文集之前,我记得似乎只在1993年第2期的《世界文学》上出现过,是杨乐云先生翻译的一个“捷克作家博·赫拉巴尔作品小辑”。小辑收有中篇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和短篇小说《中魔的人们》、《露倩卡和巴芙琳娜》,外加一部分为译者所编的《谈创作》。我碰巧在华东师范大学的后门枣阳路的旧书摊上买到了这期杂志,又偶然地读了这个“小辑”。
赫拉巴尔的短篇小说《中魔的人们》我至今印象深刻。
水泥厂飘灰的空气里,生活着一帮快活的人,他们坚信这里的空气包治百病,他们热爱那些我们或许感到烦躁的声响。布尔甘先生用镰刀驱赶蜜蜂,然后一刀砍在脑袋上,就像长出了一个牛角。他不让人拔镰刀,说,“等等吧,没准我们家的小子想把它画下来哩。”布尔甘先生开摩托车就像开F1赛车,一头扎进荆棘丛里。他的儿子布尔卡“先找来一把剪羊毛的剪子,之后又找来收拾园子的剪刀,把灌木丛好一阵修剪,一个小时之后把我爹修剪出来了。”
在这些“中魔的人们”欢快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奋勇前进。“中魔的人们”,按照赫拉巴尔自己的说法,“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富有灵感,他们说出的话被那些理智的人看作是不合情理的,做的事情是体面人不会去做的。因此,中魔竭力追求的是禁止的事物,以及同布拉格的相联系的事物。”而且,“一个中魔的人可以在无人可以交谈时,便同自己交谈以自娱。他提供一些消息,讲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的意义是夸大的,似是而非,次序颠倒,因为中魔的人用灵感的钻石孔眼把现实进行了过滤。一个中魔的人对看得见的世界充满赞叹,汪洋大海般的美丽幻影使他无法入眠。”
实际上,就像自己笔下中魔的人一样,赫拉巴尔自己也是一个中魔的人。他的老师之一,布拉格的游侠、写出《好兵帅克》的哈谢克,也是一个中魔的人,连“帅克”,都是一个中魔的人。
中魔的人对自己和自己面对的世界都充满了惊羡之情和赞美的愿望。
赫拉巴尔的出身其实不赖,他的继父是一个啤酒厂的老板,对他很不错。他的母亲,则是那种热爱艺术的上流妇女。然而,赫拉巴尔本人,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成绩却总是不及格。
赫拉巴尔出生于1914年,他的生父正好赶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从此一去不返。他在1935年进入查理大学读法律,1939年,德国纳粹侵占捷克,关闭了所有的高等学府。二战之后,干过很多种活的赫拉巴尔才有机会返回学校,最后获得法律博士学位。跟我们现在对“博士”学位趋之若鹜正好相反,赫拉巴尔对“博士学位”可谓是弃如敝履。他从生活优越的家中搬出来,住进了布拉格的贫民区。在此前和此后,他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公证处职员、商业学校行政人员、仓库管理员、铁路工人、列车调度员、保险公司职员、商品推销员、钢铁厂临时工、废品收购站打包工、剧院布景工和跑龙套演员等等。1963年,赫拉巴尔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底层的珍珠》出版时,他已经49岁了。按照我们现在“成名要早”的追求,有些少年19岁就已经成名立万,出书好几本。相比之下,赫拉巴尔该同志的成名实在是太晚了。
很显然,赫拉巴尔已经“中魔”了。他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说要向美国的作家学习,这些美国人“先从事可能从事的任何工作而唯独不当作家”,所以,对于赫拉巴尔来说,“最重要的是生活、生活、生活,观察人们的生活,参与无论哪样的生活,不惜任何代价。”
赫拉巴尔像他的那一代理想澎湃的作家一样,海绵一般贪婪地生活,汲取生活的养料,然后再写作。实际上,他的生活,就是写作的一种,写作则是生活的延伸。你不能把赫拉巴尔的写作和他的生活分开。对于赫拉巴尔来说,“写不出东西来的时候却是我感觉最好的时候”。
按照他的出身,赫拉巴尔完全可以过上小资、中资乃至大资的生活,然而他自我删除了,自己选择了一种贫民的生存模式。他需要干这些粗活,喝啤酒,到小酒馆聊天。他一点都不着急。他住在一个破房子里,却悠然自得,撅着屁股用草根刷子刷地板。
跟我们现在的生活模式相比,赫拉巴尔这类作家已经绝种了——至少在我们国家属于珍稀物种。我们现在的创作,跟赫拉巴尔的模式恰恰相反。我们喜欢喝咖啡,然后坐在房间里胡编乱造。
我自己也是这类人,且自问无法像赫拉巴尔那样干。
因此,在这一章里,我除了向他致敬之外,无能为力。我希望大家都能尽快忘记他,他的存在,只能让我们感到惭愧。
赫拉巴尔像他的那一代了不起的作家,对人类和世界都充满了激情和理想,他们为理想和激情而活着,我们则仅仅为金钱和对金钱的期盼而蝇营狗苟。
年轻时候穿军装的贝宾大伯
都有一个贝宾大伯
然而,我在斗室里闭门造车时,找到了跟赫拉巴尔的一致之处。
在讲故事这方面,赫拉巴尔的贝宾大伯有着惊人的天赋。很显然,贝宾大伯那些精妙绝伦的故事打开赫拉巴尔的天窗。在《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赫拉巴尔专门采用了一种类似说书的形式来讲故事。这个故事滔滔不绝,新奇独特,显然是他敬献给贝宾大伯的最好的礼物。
赫拉巴尔的贝宾大伯令我联想起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也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我的老家在祖国大陆最南端的“小鸡鸡”半岛的头上,属于亚热带气候,电闪雷鸣和暴风骤雨交替出现,蚊子虫蝎络绎不绝。我父亲就在自己亲手栽种的五棵番石榴树的阴翳下,生起一根大腿粗的稻草棒,浓烟滚滚地一边驱逐蚊虫,一边吸着水烟筒,一边讲述那些既真又假、且虚且实的故事。我父亲读过几本故事书,但是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他就着记忆里残剩的点滴豆渣,生编硬造地给我们讲。在他的故事里,薛仁贵、薛平贵和薛丁山这些主人公全都被搞混了,唯一没有搞混的是樊梨花。在他的故事里,征西的薛平贵想方设法地要征服蛮女樊梨花。他到处拜师学艺,甚至都请教了印度来的神僧,可是,每次他雄心勃勃地跟樊梨花交手时,都是不过三招就被樊梨花一枪挑下马来,败得屁滚尿流……最后,薛平贵不得不采取了军师徐茂公的建议,卑躬屈膝地向樊梨花求婚……这就是我父亲讲故事的精髓所在。他只需要一个提纲,几个人物,最后的结局,就可以无限延拓地给我们讲故事,借以打发一个接一个沉闷无聊的、既没有电更没有电视的童年时代的夜晚。他可以往这个故事的麻袋里无限地塞进去各种鸡毛蒜皮犄角旮旯的内容。凡是想到的都能塞,即便是相互抵触,自相矛盾的,也可以往里面塞。作为听众,有时候我们关心的仅仅是讲述本身,谁还能完整无缺地复述前一个晚上讲过的内容呢?
我不由自主地从贝宾大伯联想到我的父亲,因为我感到讲故事的人都是一样的,不管他是在中国还是在捷克。我还觉得,贝宾大伯把赫拉巴尔和我联系了起来,共同点是我们都对他们讲述的那些近乎“胡说八道”的故事充满兴趣。赫拉巴尔说贝宾大伯是一位“天才的诗人”,他总是“善于本能地将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安排在一起,善于将闪光的钻石与污浊的性病同时并列”。赫拉巴尔还说,“贝宾大伯只有一个”,“贝宾大伯比收音机和电视还棒”。在文学同类项上,赫拉巴尔的贝宾大伯,可以用马尔克斯的奶奶来比较。实际上,每个作家的背后,几乎都有这样一个故事能手。
这种互联联系和对比,让我感到幸福。
啤酒、小酒馆和水
刚才我说到了啤酒和小酒馆,实际上,这是赫拉巴尔自己在文章里和访谈里无数次提到的关键词。对于一名作家来说,酒可是激发灵感的上上吉品。巴尔扎克和海明威都是巴黎小酒馆的常客,比赫拉巴尔早一辈的《好兵帅克》的作者哈谢克,也是布拉格小酒馆的爱好者。
从小酒馆和啤酒这两个词汇的角度上加以联系,赫拉巴尔的生存和思维模式,跟哈谢克精密地联系到了一起。他们都是小酒馆的常客,他们都爱跟小酒馆里的诸位同好混在一起,相互闲聊、神侃、倾听和碰杯。赫拉巴尔毫不犹豫地说,“哈谢克是属于我的老师中的一位”。如果他们的生活时代重合,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哈谢克和赫拉巴尔在布拉格一间小酒馆里碰杯的情形。哈谢克会像帅克那样恭顺地对所有当权者说:“以上对我的控告,均属事实。”赫拉巴尔则热爱生活得要命,他一边跟哈谢克碰杯,一边说:“我从孩提时代起就充满了对这个并非我所创造,且先于我的现实实际的赞赏,我只想将它反映出来。”赫拉巴尔从小学三年级时候起,就是一个“差等生”,“分数全得三分,操行也只有两分”。他最大的理想,是当一个泥瓦匠。跟整个教育体系格格不入的赫拉巴尔,却对自己有幸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充满了赞美,他说,“对于我来说,就连那些最糟糕的事件中也都有着如此之多的美!”美与丑,在赫拉巴尔的面前,都有同等的地位。
假设在布拉格的上流社会里,人们把咖啡馆看成是高尚的,小酒馆是低俗的,那么对于赫拉巴尔来讲,他毋宁选择小酒馆,因为这里更加热气腾腾。人们可以相互碰杯,拥抱。赫拉巴尔这个出身其实还不赖的摩拉维亚人,乐于混迹在小市民中间,跟他们碰杯。他的心中,“有一个小市民和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在争吵不休。”在一个分裂的世界里,在一个“一分为二”、不是高尚就是低俗、不是爱就是恨、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不是上帝就是撒旦的世界里,赫拉巴尔把它们都装在一起,然后像调鸡尾酒一样摇一摇,混合在一起。赫拉巴尔可不喜欢把世界这么一刀劈开,然后分门别类地加以对待,在他的心目中,这个世界可以一视同仁。赫拉巴尔是胆怯的,所以他更加宽容和赞美世界。有着这样心灵的小孩子,他跟那种既定的教育模式当然无法融合在一起。赫拉巴尔“不喜欢上学”,“在学校里只是熬日子”,他的生活“从六岁起我关心的,就是只是水、小溪、小河和水塘,主要是流动的水。”从热爱水过渡到热爱啤酒,赫拉巴尔选择了一种混沌的方式。
“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水无色、无味、无嗅、透明,是万物之源。万物皆复归于水。对于古代哲学家来说,水、火、气、土是四个基本元素,它们构成世界上一切物体。现在我们知道,水是由氢和氧这两种气体组成的。水和气是两种貌似截然不同的物质,然而,水的本质却是气。对于赫拉巴尔来说,“水”是一种绝妙的隐喻。水本身混淆了气体的概念,同时,很显然,它也包容了那些被分割开来的概念。赫拉巴尔对水的热爱,我们可以牵强附会地理解为他的包容心态。在全世界都谴责法西斯的时候,赫拉巴尔却“总是为自己曾经作为一名列车调度员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而感到荣幸”。
在长篇小说《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当捷克所有人都像“雄鹰协会”那样,排斥和打击捷克境内的德国人时,小矮人“蒂迪尔”却跟饱受捷克爱国人士凌辱的德国小矮人丽莎走到了一起。蒂迪尔才不管什么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呢,蒂迪尔只是因为人们这么凶恶地对待一个小小的拇指姑娘丽莎而表示不满,蒂迪尔对个体的人充满了同情。在男人和女人中间,在德国和捷克中间,在普通穷人和百万富翁之间,蒂迪尔希望得到所有人的理解。最后,他却只能祈求于自己的理解。最后,在捷克最北的一个森林里,蒂迪尔跟自己和解了:“……让我的残骸被雨水冲向两个方向:一半冲进小溪,流到捷克的土地上;另一方向的那一半通过国境线上的铁蒺藜经小溪流进多瑙河。我即使在死了以后也愿意当个世界公民,希望从布拉格流到易北河,再从易北河流入北海;而我的另一半残骸则流经多瑙河进入黑海,这两个海再汇进大西洋……”
水的确是一种不确定的、暧昧的物质。对于那些喜欢把世界简单化的人,喜欢用二分法劈开世界的人来说,水是令人头痛的对象。在水那里,明确的变成了暧昧的,清晰的变成模糊的,道德的和不道德的通通变成有趣的,就好像拉伯雷的《巨人传》里那个花五万法郎买了羊贩子的头羊然后扔到海里去的巴努什一样。实际上,酒跟水具有几乎完全一致的属性。在物质匮乏的时代,人们甚至把工业酒精倒进水里稀释之后当酒喝。
在小说里,人们有时候仅仅需要有趣,而不是道德。巴努什是个搞笑的哥们,他才不理会什么道德呢。同时,他又是一个怯懦的人——在《巨人传》第四卷,“有一场海上风暴。所有人都在甲板上努力抢救船。只有巴努什,吓得瘫了,只管哼哼。”
我们知道,水的特质是“柔软”的,没有比水更柔软的物质了,因此,水也没有原则性。因为水的模棱两可特性,使得它无法形成一种坚定性。如果用道德来比如,那么这就是摇摆,就是暧昧和模糊。那种憎恨道德框框,力图在小说中表达趣味的作家,同样像水一样柔软。你不能祈求他们像道德家、政治家一样立场坚定,意志坚定。赫拉巴尔说,“我实际上是个胆怯的人,循规蹈矩得乃至有点儿像个小市民。”在自传体三部曲的《婚宴》中,他甚至跟自己的女朋友这么说:“您懂吗?像我这么个胆怯的人,操行却只得了两分。”
操行的低下,使得赫拉巴尔跟啤酒走到了一起。不是说赫拉巴尔因为嗜酒而被判有罪,而是他天然地跟酒关系密切。我们从文明史里,看不到一个酒圣徒。圣徒都是节欲的典范,而酒鬼恰恰相反。酒不是贞节的象征,而是堕落的符号。而对于一名小说家来说,“堕落”恰恰是升华。赫拉巴尔的继父拥有一个酒厂,他在离家出走来到布拉格平民区生活之前,生活还不错。也就是说,他拥有跟贩夫走卒相互隔离开来的条件,他完全可以步入布拉格二楼的咖啡馆,而不是底楼的小酒店。然而,赫拉巴尔选择了后者,他因此感到自己生活得如鱼得水。他满足得好像自己是一个国王。
我们都知道,酒能让一个闷罐打开拉环,倒出身体里面滔滔不绝的豆子。在每个人都喝上两杯啤酒之后,小酒馆里所有的人都平等了。这里只有急促或者缓慢的倾诉者,这里只有耐心或者焦急的倾听者,这里或许会出现像《好兵帅克》里的“杯杯满”酒家里的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那样的人,然而人们照样会把他看成一个同类——除非他不喝酒,只是支起耳朵在捕捉话语的音符。既然像“杯杯满”酒家的掌柜巴里维茨先生说话那么小心谨慎都会被布雷特施耐德密探投入监狱,那么还不如开怀畅饮,纵情倾谈呢。
尼采对“酒神”与“酒神艺术”的描述揭示了生存的真谛:“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而且疏远、敌对、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
酒意味着狂欢与和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酒馆对于赫拉巴尔来说,就是一个和谐的、狂欢的世界。从文学的意义来说,我们也可以雅化地把这表述为“文学的狂欢话语”。
人们喝了酒之后,话语不是平常那种被拽出来的状态,而是自己跳着舞蹦出来的。赫拉巴尔说,“就连爱饮茶的东方民族在第四杯茶下肚之后,也会产生跟你喝了四杯啤酒一样的情况,他会突然开始谈些别的事情,而这些别的事通常比平日在冷静时候所讲的客套话更加重要。”
语言被酒激发了活力,从而变成了一种有生命的东西。
赫拉巴尔酷爱啤酒,他不仅在小说里一次次地提到啤酒,而且在文章和访谈里,也反复提起。
赫拉巴尔说他“更多地像个酒馆轶事的记录员而不是个作家”,还说,“我像孩子般地盼着上啤酒馆,我爱边聊天边喝啤酒,啤酒能帮你加速思考,发现一些你早已塞到哪个角落里的故事和想法,在喝啤酒的时候甚至还能编造一些故事出来。”赫拉巴尔对小酒馆充满了感情,他说,“小酒馆对于我来说不仅是喧嚣的孤寂,不仅是我喝啤酒的地方,而且是由啤酒带动舌头进入创作的地方。小酒馆是发展语言、产生隐语和新的习惯语的地方,在小酒馆也经常产生出一些类似集体创作的匿名趣闻。”
因为热爱喝啤酒和上小酒馆,赫拉巴尔甚至还产生出一种狂想:“我想要一个女儿,一个诞生在啤酒泡沫中的女儿……头一年我只用啤酒给她洗澡……”
上帝创造出人类之后,就撒手不管了;人类自己创造了酒,让自己变成了上帝。手里端着一杯啤酒的人,他的心里涌现了上帝般的情感。赫拉巴尔其实就是这样一个啤酒教狂人。他要用啤酒给自己的女儿施洗,这是他的魔法之一。一个人既然能够因为酒而变成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无所畏惧了。同时,他也就宽容了。事实上,赫拉巴尔就常常赞美所有的事物:美和丑、高尚和卑鄙、伟大与渺小、贵族和贫民、敌人和朋友。
在《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蒂迪尔因为伺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而看淡了人与事,赫拉巴尔相反,他因为自己的丰富生存经历,而变得单纯。他把自己的生存,简单地蒸馏成啤酒。
就其本质特性来说,啤酒就是单纯的物质,越单纯越甘美。
舌头的舞蹈
酒是一种人生的激发剂,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会让一个貌似哑巴的人也滔滔不绝。所以在《好兵帅克》里,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选择在“杯杯满”酒家里探听消息,套帅克的话,显然是非常有针对性的。在酒家里,两杯猫尿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布雷特施耐德知道得很清楚,只要你说话,就不会没有把柄。像酒家老板巴里维茨那么谨慎,谨慎得好像密不透风一样的人,照样让布雷特施耐德抓住了把柄。
一个喝醉酒了的人,他的脚步可以是轻飘的,他的眼神也是朦胧的,但是他的舌头却无比地灵活。李白斗酒诗三百,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没有酒是灾难性的悲剧。一旦有了酒,一个普通的人就会进入神奇的王国,一个想象和倾诉的王国。这种状态,当然也属于着魔的状态。
赫拉巴尔在喝啤酒时,感到自己的自由的,是一个国王,他甚至边喝啤酒边构思小说。从啤酒到小说,赫拉巴尔的写作类似一种发酵的过程,而且是加速发酵的过程。啤酒功能和小酒馆的气氛,让赫拉巴尔对人物和世界产生的不是爱憎分明的情感,而是一股脑的赞美。正如刚才所说的,连最糟糕的事情,也让人惊叹。喝醉了的人,有时候就像着了魔一样,小酒馆的气氛,则类似“瓦卜吉司之夜”,是一个“群魔乱舞”的场所。在这里,人们的舌头仿佛被装上了弹簧一样,在啤酒的催动下跳舞。
一个喝醉了的人,他的意识是清醒的,他的脚步是踉跄的,他的情感是丰沛的,他对什么事物都充满的惊奇感。
在《中魔的人们》那里,“中魔的人”就是这种醉酒的状态。因此,酒醉的状态,有些类似“中魔”。
在《中魔的人们》里,水泥厂的粉尘布满了大地,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有一个叫做马雷切克的退休工人搬到克拉托维那边的林子里去住了……过了两星期人家用救护车把他送了回来。那儿的新鲜空气使他得了哮喘病。回来后才两天就又是一条硬朗汉子了。”
实际上,在《中魔的人们》里的那些快活的主人公们,他们都是一些滔滔不绝的人。水泥厂边的退休老工人对“我”喋喋不休,我要拜访的民间画家布尔卡非常饶舌,而布尔卡的父亲布尔甘先生,更是一位“口水多过茶”的活宝。该同志不仅用镰刀砍自己的脑袋,开摩托车冲进荆棘丛,自制炸药结果把自己连同四百公斤大粪一起炸飞到六米的高空。他的伴侣,画家布尔卡的妈妈布尔甘太太,则对附近营地的战士们的手榴弹爆炸声着迷,星期天听不到爆炸声,竟然睡不着觉。在《中魔的人们》这里,那些“不合情理”之处,才是最有魅力的地方。
好的坏的,新鲜的和腐败的,全部都混淆乃至颠倒了,这是中魔的人的征兆之一。对于一个所谓的正常人来说,啤酒能够让他产生类似的混淆状态。这种混淆,或许可以跟“幽默”加以类比。实际上,“幽默”就是一种混沌的物质。
昆德拉引用了诗人奥塔维欧·帕兹的解释来阐述“幽默”:“使所有被它接触到的变为模棱两可。”在其本质的意义上来说,“幽默”不需要判断,它只需要效果,一种降格或者升格的效果,一种巨大的反差带来的令人喷饭的效果。对于道德家来说,幽默却是有毒的,致命的。
赫拉巴尔对于“幽默”有自己的解释:“幽默和笑是最高的认识,痛苦的事件变成怪诞场面,成为一件轶事的影射和暗喻。令我恐惧的种种事情从怪诞的角度看就都变成了幽默。”
由此类推,“幽默”不仅是文学的修辞,实际上是弱小者的生存哲学。在捷克,哈谢克、赫拉巴尔把这种微妙的逻辑发挥到了极致的状态。在“幽默”中,帅克让整个奥匈帝国变成了一幢纸糊的大厦。所有那些帅克一本正经地严肃遵守的条令法规,都显得极其荒唐可笑。就像捷克的绝大多数贫民百姓一样,帅克在贩狗之余,也去小酒馆喝上两盅。然而,就在“杯杯满”酒家,他碰上了一个密探布雷特施耐德。这个密探恰恰是“幽默”的敌人,他按照一种既定的逻辑来阅读帅克和其他人,因此就显得无趣了。
对于小酒馆里的人来说,喝了啤酒并且讲述,这本身就是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其他的意义。假设我们像密探布雷特施耐德那样倾听和阅读哈谢克或者赫拉巴尔,那将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小说经不起逻辑的严密拷问,在小说这里,道德被延缓了。不是说小说没有道德,而是小说不给出既定的、明确的道德范畴。小说在更多的意义上,只是一种讲述。在我们中国,小说的历史是类似“说书”的历史,而在欧洲,小说是一种冒险——刚才我们引用国赫拉巴尔的说法,话多是危险的。因而,作为一种讲述与倾吐,小说也是危险的。小说总是话多。在赫拉巴尔最为看重的中篇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里,汉嘉的独白就显得很“唠叨”。
相反的理解也有,短篇小说家刘庆邦谈在创作时说,“别看小说带一个说字,却是写的,不是说的,说多了不好。”在这里,刘庆邦完全把小说的本质给搞拧了。昆德拉或者赫拉巴尔看到这段话,一定不知道该苦笑还是谑笑才好。不说的小说不叫小说,叫做记叙文。小说才不管你这么多呢,真正的小说,都是一种醉酒状态之后,想说才说,想说就说。只有对世界有过分明朗的看法,乃至“一分为二”的作家,才强忍着不说。当然,你不说算了,你不说我说。呵呵。
古代的说书人,一拍惊堂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故事延伸开去,就像章鱼的触角一样,进入到历史的暗夜中。很显然,在这里,刘庆邦把一种小说的技巧,例如简洁、节制之类的能力,理解为小说的特质了。小说如果不说,就是维特根斯坦的名言了:凡不可言说的,应当沉默。小说不是哲学,不是《逻辑哲学论》,而是讲故事。小说是不可言说的,也要说。怎么说呢?像赫拉巴尔那样,喝了几杯之后,再说。
捷克的两种文学传统
在欧洲的小说先驱拉伯雷的《巨人传》那里,小说首先地而且是首要地被赋予了戏谑的功能。
“卡冈杜埃”是个巨人,他可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所以做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事情还望各位看官见谅。这哥们从乡下来到首都,不仅不老老实实地呆着,反而一泡巨尿把巴黎淹了个水漫金山,连巴黎圣母院也差点遭了没顶。至于巴黎,则因为他这一泡尿而死了三十七万人口。
不真实吧,不要紧,拉伯雷本来就不是要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故事的。
昆德拉对此心知肚里明:“格朗古歇太太有孕,吃太多的大肠,多到了别人只好给她吃收敛药的地步:胎儿实在太壮实,使胎盘叶松弛,卡冈杜埃滑进一条动脉,爬上去,从他妈妈的耳朵里出来了。从前几句开始,这本书就把它的牌打了出来:这里讲的不是什么正经事;也就是说,在这里,人们并不声明什么真理。……小说家与读者间的契约应该从一开始就建立;这本来很清楚:我们在这里的讲述不是认真的,即使它涉及到再可怕没有的事情。”
昆德拉一直非常担心读者没有幽默感,担心读者坐实他的小说主人公,他还一再强调,他的小说不过是“爱情小说”而已。因为如此紧张,昆德拉自己反而失去了他一直强调的那种“幽默”感。昆德拉是那种对读者疑神疑鬼的人,对翻译家疑神疑鬼的人,对误读满怀仇恨的人,所以他是一个无法完全释放自己的人。他的文学前辈卡夫卡似乎也一样——他甚至连自己都不相信。他在遗嘱里,吩咐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布洛德把自己的小说稿子付诸一炬。然而,布洛德违背了他的意愿。一个不相信读者的人,往往对世界持怀疑态度,对自身也缺乏信心。卡夫卡的“变形”和昆德拉的“轻”,都是一种怀疑论的结果——因为缺乏什么,肉体反而浮沉在空中,无法落实。昆德拉常常被世界的“偶然性”所惊吓。在《为了告别的聚会》那里,一罐偶然的毒药,结束了整部小说。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那里,托马斯和特丽莎更是一种偶然。特丽莎就像一个篮子里的婴儿,顺水飘到了托马斯的床前。可是,这个篮子,为什么不会飘到别人的床前呢?托马斯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他无法对偶然性释然。相反,人家女画家萨宾娜却能在这种偶然性中,全身而退。相比之下,萨宾娜是一个幽默的人,她具有巴努什般搞笑的特质。跟她相比,托马斯只不过是表面的潇洒。用托马斯来暗喻昆德拉本人,其实也一样。和赫拉巴尔比较起来,昆德拉一直无法寻找到一个稳固的视角。他对知识分子态度暧昧,对他们的立场怀疑,同时,他又无法站到像赫拉巴尔的“第四种人”那种角度上去。昆德拉讨厌庸众,他说过,“媚俗”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敌人。昆德拉用媚俗和赫拉巴尔区分开来,后者恰恰,是“爱俗”的,他乐在其中。
在这里,卡夫卡和昆德拉都拥有一种俯视的角度。他们俯视芸芸众生,充满怜悯和同情。
跟卡夫卡和昆德拉相反,赫拉巴尔和哈谢克的精神来源却是啤酒和小酒馆,他们不仅相信自己的听众、读者,而且对自己充满信心。卡夫卡和昆德拉是自上而下的,哈谢克和赫拉巴尔是自下而上的。自上而下有布道的色彩,自下而上则充满赞美,对一切事物的赞美,对上帝创造的大自然的赞美。
哈谢克是赫拉巴尔的直接精神导师。《好兵帅克》里的“帅克”是一个——按照赫拉巴尔的说法——极其纯洁的人物。他总是用一种类似天真的表情,从容不迫地应对所有强加于他身上的罪行。帅克非常体谅和理解各位辛苦操劳国家大事的大人们,他听完提审官的宣读,立即就签名画押了,他说:“以上对我的控告,均属事实。”控告本身是事实,然后并无内容。提审官和帅克都需要这种形式,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人们对当权者不是操家伙去拼命,而仅仅是讽刺和幽默。也正是在这点上,政治家哈维尔粗暴地介入了小说家昆德拉的艺术当中,便有了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一点都不“幽默”了。
赫拉巴尔也不战斗——他是一个怯懦的人——但是他在用艺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看法。
在“布拉格之春”发生的1968年,小酒馆的常客、常常是因为喝了几杯啤酒就滔滔不绝地开讲或者听别人神侃的赫拉巴尔,也遭到了小说带来的惩罚,他被禁止了写作——被开除出作家协会。
在布拉格郊外的一个小树林里,赫拉巴尔坐在屋顶上,带着他的那台老式打字机,用了十八天的时间,对着自己诉说,像他自己定义的“巴别代尔(中魔的人们)”那样,滔滔不绝,写出了不朽的长篇小说《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我相信,在写这篇小说的过程中,只要有可能,赫拉巴尔一定端着啤酒,跟自己干杯。阅读《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酒到酣时的老先生,正倚在桌子的一角上,滔滔不绝。说老实话,“讲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小说叙述模式之一,《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好兵帅克》、《拉伯雷》和《堂吉珂德》也是这种模式。
在另外一部赫拉巴尔非常看重的中篇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里,那个被时代和人类社会抛弃的垃圾打包工汉嘉,除了打包的必要劳役之外,他的最大乐趣就是读书和喝酒。这是两种性质类似的行为,读书和喝酒,都能让汉嘉飞升,使得他的庸常的、苦难的生活,变成一种审美的活动。汉嘉喜欢在每一个拉圾包里,放进一本类似康德的《天国论》的名著,在拉圾包外面,细心地打上一张名画的印刷品,比如凡高的《向日葵》。由此,汉嘉让自己脱离了地下室乃至整个捷克的世俗社会,进入了审美的领域。
在人类的文明史中,“酒”的确上一种至关重要的物质,甚至比镜子还重要。镜子让人们认识自我,酒则恰恰相反,酒让人迷失。更多状况下,迷失是令人愉快的事情。我们看到,高雅人士都酷爱镜子。在巴黎的凡尔赛宫里,有一个镜子的长廊,让每个游客来到这里都原形毕露。镜子是自恋者的宝物,相反,酒则是一种真正的迷失。“第四种人”不需要自我,他们扔掉自我,就像扔掉一只破鞋一样。
博尔赫斯说,镜子和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都使得人口增加。
博尔赫斯是一个严肃的人,从照片上看起来不苟言笑,内心充满了智性的思考,说话非常有趣。在哈谢克的时代,布拉格的另外一名文学大师卡夫卡有如博尔赫斯,他们都非常严肃,严肃到了忧郁的程度。他们都见解独特,偶尔在严肃的场合下说出了令人喷饭的事情。
在捷克的后来作家中,昆德拉是卡夫卡的智性传人,赫拉巴尔则继承了哈谢克的衣钵。卡夫卡和哈谢克代表了捷克文学传统的两个极端。卡夫卡是优雅的,智性的,哈谢克是粗俗的,戏谑的。哈谢克和卡夫卡出生在同一年,又同在四十岁那年死去。但是,他们虽然都在布拉格生活,却从未谋面。对此,赫拉巴尔评论道:“因为无产者哈谢克总是出入于楼下他的那些小酒馆里,而卡夫卡跟他的朋友们则常去二层楼上的咖啡馆。”
跟卡夫卡和哈谢克的关系类似,赫拉巴尔和昆德拉这两位当代最有名的捷克作家,同样避免碰面。在赫拉巴尔的文章里,似乎没有提起过昆德拉,而昆德拉的文章里,也没有赫拉巴尔的名字。
小酒馆和咖啡馆的对应非常有意思。小酒馆里弥漫的是一种随意的气氛,而咖啡馆里,则充满了严肃。正像赫拉巴尔暗示的那样,一幢楼如果有自己的身躯的话,那么二楼就是头颅,底层即为躯体。躯体总是充满欲望的。在《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主人公、小矮人蒂迪尔就充满了成为“百万富翁”的欲望。他盼望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发大财,好用一百克朗的钞票在地板上铺着玩。
是的,在地板上铺钞票玩的确不太严肃。但是蒂迪尔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他的理想是成为百万富翁。同样,虽然赫拉巴尔喜欢出没于布拉格的小酒馆里,但是我们也不能据此就断定,他是一个庸俗的小市民。赫拉巴尔的理想更为远大,他要成为整个时代的见证人,就像他“作为列车调度员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一样。赫拉巴尔虽然漫步在布拉格的大街小巷,貌似一个邮递员,然而他却是一头珍贵的独角兽。酒和小酒馆让赫拉巴尔具有了捷克普通人的特质,同时让他拥有了一条魔法的舌头。而他的文学,让他成为了整个捷克文化的代言人、历史的见证者。
赫拉巴尔可能更早就遇见到了文学的衰微,他在《过于喧嚣的孤独》里写道:
“兴许他就是一年前的那天夜里我在霍莱肖维采屠宰场附近遇见的那个人,他用芬兰刀顶着我,把我逼到一个角落,掏出一张纸来给我朗读了一首咏希强内农村美丽风光的小诗,读完之后他向我道歉,说眼下他找不出别的办法让别人听听他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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