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漠:明因果:学会取舍
六者明因果,趋善远恶行。
第六件事是明因果。什么是因果?因,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也是发生和合作用的各种因缘;果,就是各种因缘聚合所产生的结果。比如,先有父亲与母亲的结合,才有了我们的诞生,那么父、母以及双方的结合就是因,我们的诞生就是果。
不过,我们这里所说的因果,并不仅仅是一种现象的起因与现象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了轮回之说。
轮回之说告诉我们:如果你前世种下了恶因,今世就必然品尝恶果,恶果便是地狱之果、畜生之果、恶鬼之果;如果你前世种下了善因,今世就必然品尝善果,善果有非天之果、人趣之果、天趣之果。
穷凶极恶之徒,死后便下地狱,因此,穷凶极恶便是地狱之因;
因为无知而在无意中造下诸多恶业,死后便投生为畜生,因此,因无知而行恶便为畜生之因;
贪恋物质及诸多享受,又吝于布施,宁愿损人也要利己的人,死后便投生饿鬼道,因此,因贪婪吝啬而行恶便为饿鬼之因;
做过善事,但行善的动机不纯,且嗔恨心极重、容易发火、喜欢记仇的人,死后便投生修罗道,因此,行善但不免嗔恨便是修罗之因;
虽也行善,但贪图爱欲的人,死后便投生人道,因此,行善但贪爱便是人趣之因;
做了许多善行,但仍然不能摆脱无知、尚未觉悟的人,死后便投生天趣,因此,行善但无知便为天趣之因。
现在,关于因果报应,也有另外一种更为现代的说法,就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当你向这个世界施以某种作用力的时候,世界就会以相应的反作用力来回应你。我在《西夏咒》中描写了西夏王朝因崇尚暴力而被暴力所灭,便是明证。无论你是否相信前世今生,都不能否认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存在。
虽说修行人能够变心变命,但因果报应,却是修行人也无法回避的。禅宗有个野狐禅的故事:某一老僧因说错了一句话而堕入了畜生道,投生做狐狸。他说错了什么话呢?五百年前有人问他,大修行人还落不落因果?他回答,不落因果。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体现了他在见地上犯的错,而他的错误见解,又会鼓励那些自诩修得很好但其实仍然很愚痴的人无视因果报应,做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这对众生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所以说,无知令他无意中作了恶、犯了戒,于是他才堕入了畜生道。
当你明白这一点之后,就会趋善远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众生的利益为衡量的坐标,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一来,你那颗善的种子,就会得到好的营养,一天天开花结果。否则,你就会像漏器一样,无论往里面倒多少功德之水,都会漏得一干二净了。所以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随注43】何为因果?《佛学次第统编》称:“世间生灭之相,亦非乱生乱灭,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谓因果,故明生灭后,更须明其因果。”《楞严经》曰:“假令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经》曰:“欲知前世因,则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后世果,则今生所为者是。”
《佛学次第统编》中说:“因果之义,若分叙之,有种种义,于下逐次述之。兹明因果总义。谓因者能生,果者所生,因必有果,果必有因,是为因果之理。如善因有善果,恶因有恶果,生者必灭,会者必离等是。若举六道之果以辨因,则:一、地狱之果:正由上品十恶业因。二、畜生之果:正由中品十恶业因。三、饿鬼之果:正由下品十恶业因。四、修罗之果:正由下品十善业因。五、人趣之果:正由中品十善业因。六、天趣之果:正由上品十善业因。若举因以辨六道之果,则:一、极恶为地狱之因。二、诸恶中愚痴偏重者为畜生之因。三、诸恶稍轻悭贪偏重者为饿鬼之因。四、诸善不纯嗔恚偏重者为修罗之因。五、诸善中平贪爱偏重者人趣之因。六、善因纯熟未脱愚痴者为天趣之因。”
关于因果之说,尚有多种说法,此处不赘,简而言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光明大手印:实修顿入》 中央编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