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纽约就是有这个特点,它总是能唤起你的记忆,想到过去的某事某物,某种荒唐或者可爱的,或者闪闪发光的。
E.B.怀特:尽是陌客旅馆
火车已经到达,安全经过了看得不清楚的扶手电梯末端,搬运工在前面推行李,接着行李先是搬上了出租车,然后有人恭恭恭敬地问“去哪儿?”,也正确回答过了。沃伦特先生靠到真皮座位上,一只脚搭着行李,这时他的头往后搁在靠背上,眼睛透过打开的天窗盯着往天上看,高楼大厦向他压来,一一掠过。沃伦特先生不出声地说,一大早就在夏天的燠热中,听得见的炎热,可见的炎热,发臭,蒸汽腾腾,糟糕透顶,诱人。这样的早晨,惟此地独有。他还能感觉到脚趾让扶手电梯最高处那块金属短暂碰到的那一下,升到最后,他的脚趾给碰了一下,好像它(静止的部分)实际上是移动的,好像他脚下的电梯末端本身滑了一下,而他是僵硬和静止不动的,末端是流动的,不安分,突然有了浮力,他突然就到了地面之上。
尽是陌客旅馆,他已经跟司机马克斯•温劳布说过。门关上了,温劳布的手往后伸,把计价器上的小旗扳下来,黄色出租车开始驰向已知的目的地、意料中的房间(尽管可能是几乎任何房号,却仍然总是同一个房间——可能是302房,要么也许是9楼的907房,要么可能是1411房,这个房号难记,他会总是要错房间钥匙),可是沃伦特先生肯定仍然会对房间感觉熟悉,里面有同样的东西,无论是哪间房。一开始是空气不流通的被遗弃的感觉,然后服务员放下行李后一下子推开窗,马上全进来了:噪音,热浪,生活,还有那只鸽子在窗台上整理羽毛。墙壁是苹果绿色的,墙上的装饰性嵌板(苹果绿)用一条条嵌条拼成,也是同样颜色。镜子会跟衣柜相配,因为应该如此,会用一条金色的绳子吊着,绳钩用一个装饰性的金色扣子遮着,锦上添花的,还有金色的流苏。噢,可爱的房间,钢梁合乎建筑原理地在其位,在头顶上,漂亮地掩盖在白色水泥之下,让沃伦特先生躺在床上时可以看到;浴室里有用小滑环挂着的浴帘,只用一甩,就足以(噢,空间!)让浴帘把浴缸全挡住,药柜的玻璃搁板上有地方(也能够)搁牙刷、面霜、牙膏之类。壁橱里有纸袋,可以放脏衣服,八点前送,可以在第三天下午送回,这是个一诺千金式的承诺,第三天下午,几乎可以。
仲夏慵倦的氛围中,在树木之下,纽约穿着她最薄的衣服,舒展身体躺在那儿,在她的情人沃伦特先生眼里,她懒洋洋的,漂亮。这天,她一早便在热浪的怀抱里,轻佻,任性,似乎夜里洗过澡,醒了后懒得穿衣服,摊开身体,让微风——什么样的微风啊——触及她的胳膊、腿、肩膀和前额,沃伦特先生这样想着,心里喜欢。卡车、突然加速、无礼的喇叭声和万千之事进行的沙沙声,全都因为仲夏万物的短暂停顿而多少减弱了,这些是她正常的呼吸(如果你很了解她,在久远的过去跟她在这个季节生活过)和脉搏,正常。最早上班的人也是在这个时辰进入各座大楼。凉篷已经在摇起了,以投下宜人的荫凉,遮阳的三角形一块块勾画在人行道上。每条街上,他一眼看到的某扇门,或者门厅,或者某扇窗户都会搅动他的回忆,让他回想起以前生活中的某事某物。
“在这个门口……”
“在那条小街上……”
“在这间咖啡馆靠里面的雅座里………”
纽约就是有这个特点,它总是能唤起你的记忆,想到过去的某事某物,某种荒唐或者可爱的,或者闪闪发光的。他沉思道,在这里,包围着他的,无疑是他的人生之书写得最密集的部分;在这个城市里,在大街小巷,在墙后,在电话间,在屋顶下面,在遮篷和天篷之下,是他气定神闲时想起来的故事场景,不管故事的结构有多么薄弱,重述时有多么不易让人相信。
出租车从潘恩火车站开到旅馆的短短时间里,沃伦特先生在思想上,对所经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做了一番漫长的感性旅行。他知道不久就会亲身再访几处这种地点,只是经过而已,等到他在市里闲下来后——每次他都会这样做,旧地重游的习惯在他身上根深蒂固,是他下意识跟自己订的约会,是他在纽约时认真对待的唯一约会。总是这样:到市里后,他的第一个电话留言是给自己的,沃伦特先生给沃伦特先生打电话。这段时间,他坐在出租车上,很快就把自己的思路导向它经常去的港口。这儿是第五大道和契尔兹餐馆,在这里,很久以前有位女侍者把一瓶脱脂乳洒到了他的蓝套装上。这是个转折点,他倾向这样认为。他时常在想,不知道那个女孩现在何处,这个多少是无价的,却又笨手笨脚的女孩,是她无意中塑造了他的人生,此后,他再也没能告别那种人生。(沃伦特先生把这场灾祸记述下来卖给了一家年轻而无经验的杂志,这让他有了极为重要的发现,即一个人把自己的不幸之事简单而易读地记下来,社会会付钱给他。口袋里有支票,麻烦总是近在咫尺,面对生活,年轻的沃伦特找回了勇气,也看到了做坦白有利可图的广阔前景;事实上,他一直坚持下来,并且做得很出色。我想我最终会掏空了,他恍惚地想道,可是目前还没有。可怜的女孩,那个女侍者!她在哪儿?他应该送她点什么,一大笔钱,也许五元钱吧,要么他最新的著作签名本,对了,书名叫什么来着?
这边是什么?一个商店橱窗,没错,在大学路。正是在他观看这个橱窗时,他喜欢过的一条狗(也特别爱看橱窗)被一辆出租车撞死了。正是在这个地方。那条狗可以说象征了仍然活着的什么,活生生的,一定要永远别遇到世界上的灾难和开得糟糕的出租车。大学路,在第八街的街角(小心已经没有了的小汽车道,瓦伦特!),和那个地方有一石之远的地方——没错,那边是公园,可以隔着铁门看到,一个有趣的游乐园,墙围着,同样的藤架,同样的女贞树篱、铺砖路和挤在一起的颜色乌黑的对称物。天热时,在三楼靠后面的睡房里,凉爽的过堂风掠过马厩街上低低的房顶,防火梯粗糙的网格滤净风中的杂物,一路吹过来,那是多么令人心神爽快啊,至今在记忆中似乎依然如此,那个安静的、永难忘记的房间!再往西……就是在这个区,就在这里,在华盛顿街,在往下走三级要么四级台阶的咖啡馆里——现在合法了,以前是无法无天,却宾至如归——他们结婚当天晚上在那里用晚餐(只是谁都不知道),快活地呷着葡萄酒。正是在这根电线杆(请到下个街区)下面,在另一章节里,在另外一种心情下,同样美妙,同样强烈……
广场上的这座塑像——这儿有点熟悉,瓦伦特!当然!有首十四行诗就是写它的,第二十九首十四行诗,关于疲累双脚的那首。但是在这首诗的艰难诞生之际,这座塑像似乎多么柔和,多么漂亮,多么出色啊!
在这处台阶上,他呕吐过,不过我们就不用多说了。他老是在呕吐,沃伦特叹口气想道。反胃和爱情,一对类似的发作情形,其一是胃里,另一种是浑身上下,有时人们称为心里。噢,充满激情、令人不安的城市啊,他曾经在无数个小房间里,坐在数不清多少张桌前,对着房间倾诉灵魂上近期的烦恼,让烦恼晚上在葡萄酒中理清,第二天早上放在托盘上又还给他(好像由一个特殊的信使所为)——那么多逼窄的破地方,因为许多次对着其交心,而变得地位崇高。(他想,当时没有空调;同样的空气被关在小房间里,让一个风扇吹着而流动,带着游移的烟雾从一张桌子流动到另一张桌子,直到整个地方积聚了几月、几年的激情、爱情、冒险和希望,地板和墙上有了悦目的自然光泽,就像一间教堂会积聚虔诚、悲伤和神圣特性一样。
沃伦特坐的出租车开得快,可是还比不上他的心思活动得快,他的心思在遥远往事中的西十三街。只有埃尔小铺和街角的擦鞋洗帽店还在。他想,要上两段台阶,他也听到了外面大门拉开门闩的声音,也看到了邮箱上面擦亮的牌子,他读上面的名字。上两段楼梯,和别人一起住,那是多么艰难困苦的日子啊——他们个个有份好差使,除了他——许多个上午,别人去上班后,他一个人待在公寓里收拾东西,洗了结着一层麦片的碗,把咖啡壶拆开再装好,然后上午过了一半时,孤独之极地坐到疙里疙瘩的旧沙发上,有时放纵自己流下怀疑和不安的泪水(那是他自己的怀疑的咸水河)。在靠后面的房间里,意在弥补条件不足的窗口花坛里,脏乎乎的幼苗勇敢地挣扎存活,隔着院子,还能看到那个裸体胖女人。怎样打发一天,一直是个问题,无数次漫无目的地走到市里路途遥远的地方,看仓库、码头、沼泽、堆木场,无休无止地寻找神圣却无以名之的圣杯,追随一颗总被雾霭遮住的星星,在每条街上、每扇窗和每双眼睛里寻觅。不过还有些中午是在威弗利街的那间餐馆里(从那扇门进去),研究菜谱,想出怎样花五角钱(包括小费)得到最大实惠,研究别的吃午餐者的面庞和女孩子反射回来的冷冷眼神,还有持久存在的迷惑。睛朗而暖和的六月天里,在后面的院子里,在臭椿树的树荫下,同样的食物和仪式。还有凉爽的夜晚(沃伦特先生曾经脚步轻盈地沿着第六大街走,到了西四街转右,到了巴罗街转左,进了一个小门洞,那儿有个意大利人欢迎他,还有他喜欢的同样的廉价旅馆饭,还带着一个曾经爱过的女孩,发现在一个光线阴暗而且人满为患的房间里,也能极为难得地不受打扰)。
在这间花店,我买了……从街角数起的第二间餐馆里,门口数起的第三格里,B跟我说……在这个报摊上,我买了《世界报》早版,上面刊登了……这里,我曾经心怀痛苦地走过这些大树下……我沿着这道窄而破旧的楼梯走上……
沃伦特先生的心思又跳跃了一下,去下城到了公园大道上的一个门口。那年秋天,一个星期六的傍晚,他站在大堂里慢慢地吃一串托凯葡萄,一边把籽吐掉。他刚刚辞了他在纽约的第一份工作,当时正在闷闷不乐地吃葡萄,以一个含义丰富的仪式,来纪念他人生中的首个重大举措已告失败,重获自由。他无力应付工作的要求,好像有块石头压在他胃里,现在他又加上了葡萄;但是认识到自己的行动不再让钟点的指针来限定,感到到重新可以自由自在地乱走,感觉到再次成为一个只能收到最模棱两可、最神秘任务的记者,这些感觉就是他呼进的氧气。他站了很久,不再有特定的地方要去。一个重要的门口,他一直这样想。自那以后,每次他吃到红葡萄,都会再次品尝到重整旗鼓带来的焕然一新之感,令人舒畅。
啊,我,沃伦特先生想道。
门口!天哪,他难道不是一直在几个门口处晃悠吗?他的过去,几乎有种偷偷摸摸的样子。二十年代时的第四大街,你在那儿干吗,沃伦特,在第四大街没劲的这一段的一个门口干吗?你知道得很清楚——你知道你在等待,因为你认为如果等得够久,会看到她五点钟下班从那个卖毛纺品(如果不是个卖棉制品的)的地方出来,无论如何,在这难挨的一天里,看上一眼就是唯一的营养品了,这种等待,就像一条饿狗想吃一块面包皮。我说你就是饥饿,沃伦特。
转过街角,就是格拉默西公园,势利的栏杆围着绿色的格拉默西公园,有钱人家的孩子在里面骑着从施瓦茨玩具商店买来的脚踏车。就是在这个公园里,尽管当时我还没有钥匙,沃伦特先生说……
这是那次舞会结束后我醒来时所在的房子,在要命的中午时分,我再次穿上无尾礼服和前胸起皱的礼服衬衫,穿街走巷,装作我是个侍者,或者一个正赶场演出的乐手。我的儿子出生在那间塔楼里,星期天的钟声,死神穿着上过浆的制服,血浆在输血管里缓缓而流。
出租车停在了尽是陌客旅馆,沃伦特登记后,被领去他的房间,704房,里面有着饰以流苏的镜子。他打开行李箱,把剃须刀和别的东西放进药柜。吃过早饭,他走出来,他知道自己会这样做的。他一走到街头,热浪便扑面而来。怀着爱意和欣赏之情,他亲热地把这个城市拥在怀中,抱着她。人们走得不快,送货的伙计穿着衬衫,腋下有半月形的汗迹,门房懒洋洋地用一个杜松子酒旧瓶子里奶油一样的东西擦亮铜水塔,警察穿着衬衫,甚至他的手枪在烈日劲晒下也变软了。沃伦特先生漫无目地地踱向公园大道,然后往上城方向走去。不一会儿,他注意到一个看似熟悉的门口。他扫了一眼号码,然后看上面铭牌上的名字。从医的人名。沃伦特笑了,就是在这幢大楼里,一个五月的上午……
沃伦特叹了口气。哦,难以了解的、可爱的城市!哦,爱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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