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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终生最爱的女子

2014-11-13 06:58 来源:www.xuemo.cn 作者:李子迟 浏览:48314980

 

林语堂终生最爱的女子

林语堂为自己能进上海的著名教会大学——圣约翰大学而觉得很幸运。因为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的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刻苦用功,他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里,就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

学英文的秘诀

在大学一年级时,林语堂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这个刊物的编辑部。他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他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他对这个字,在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就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他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他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他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林语堂已开始读袁了凡的《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的荒废,在他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的钻研时,却有一意外的影响和刺激。因为当时的圣约翰大学,学生的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在圣大的学习和生活

林语堂回忆,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100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地读,然后解释,这样1点钟上大约10;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10行,便如坐禅沉思,向学生们凝神注视,大家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他们大都趁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借以消磨时间。林语堂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的著作,还有张伯伦的《十九世纪之基础》,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他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1930)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林语堂进了哈佛大学,他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他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5000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他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他也知道,他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1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林语堂看见1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3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林语堂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哪些事要做。他相信,伦敦伊顿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他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他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他健康的肺,他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他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他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林语堂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他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他很有益处。他记得父亲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他,很不赞成他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林语堂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他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林语堂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

爱上隔壁学校的女子

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林语堂接连4次到讲台上去接受3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与圣约翰仅一墙之隔的圣玛丽女子学校的女生,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林语堂的婚姻是有关系的。

林氏终生最爱的女子陈锦端,是福建泉州名医陈天恩的长女,当时就在圣玛丽学校上学。她的哥哥陈希庆是林语堂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同窗好友。陈希庆把她介绍给林语堂后,两人爱得很热烈。她美丽、优雅,还画得一手好画。他一见她就着了魔。

林语堂第一次见到陈锦端,就惊诧于她的美丽,进而为之倾倒。陈锦端则倾心于林语堂的博学多才;爱他的“英俊有名声”,一表人才,谈吐不凡。

很快,林语堂和陈锦端双双情意相合,坠入爱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未曾顾及到双方家长的意向和两家社会经济地位的悬殊。陈天恩得知此事,极为恼怒,明白地告诉林语堂,他已为爱女定了亲!林语堂懵了,一言不发,只有暗自垂泪。

陈天恩见此情形,便将自己的邻居、钱庄老板廖悦发的二小姐廖翠凤撮合给林语堂,以弥补自己心中的一点不安。林语堂的心被戳了个血窟窿,他爱的是陈锦端啊!谁知廖翠凤也是个痴情女子,她早就认识林语堂,并一直十分欣赏他。再者,双方父母均表示同意,因此婚事很快就确定下来。1915年林语堂订婚后,回圣约翰大学继续攻读。

失去爱人的陈锦端,其中的苦痛可想而知,她并没有遵从父命,同父亲选定的“金龟婿”结婚,而是孑然一身远渡重洋,到美国霍柏大学攻读西洋美术;学成归国后,在教会办的上海中西女塾教美术。

1919年林语堂同廖翠凤完婚后,到美国、德国等国留学,归国后辗转于北京、厦门、武汉等几所大学任教,并生下3个可爱的女儿,其后定居上海。

陈锦端一直珍藏着对林语堂的爱。登门求亲者踏破了门槛,可她一次又一次拒之门外。直至32岁时,她才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她终生未育,领养了一男一女。

1949年以后,林语堂一家迁居海外。虽有海峡阻隔,但他从未抹去对陈锦端的记忆。有时,他在笔耕之余,作画自娱,他画的女子总是一个模样:留着长发,再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将头发夹在身后。女儿们问父亲:“您为何老是画这样的发型?”林语堂抚摸着画纸上的人像,说:“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

上世纪70年代中期,林语堂病魔缠身,靠着轮椅活动。他住在香港的三女儿林相如家。一天,陈锦端的嫂子登门拜访,林语堂关切地问起音讯不通多年的恋人的情况。听说陈锦端还住在厦门时,他那有些浑浊的老眼忽地一亮,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此时,一向通情达理的廖翠凤也忍不住说:“语堂,不要发疯,你不会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林语堂听罢,颓然躺倒在轮椅上。

1976年,林语堂在香港离开了人世。几年后,陈锦端也辞世而去。

在中文上自觉下功夫

林语堂曾经说过,因为他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他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了。他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了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不仅是他的学问受限制,还有他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

他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对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他都知道,可他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他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林语堂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了。首先,他看《红楼梦》,借此学习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话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那他该怎么办呢?他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他是伯仲之间。他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林语堂发现了自己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他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他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他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林语堂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他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1917)到民国七年(1918),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林语堂是民国五年(1916)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鲁迅后来也随之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林语堂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Bmus的话说:“现在他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林语堂开始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1516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薄迦丘都是。他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此后他们一直是朋友。

【林语堂小传】

林语堂(18951976),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福建龙溪(现属漳州)人。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出生于中国基督教家庭,父亲为教会牧师。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毕业后在北京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系留学,1922年获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次年获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研究语言,并撰写杂文。翌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成为“论语派”主要人物。1935年以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47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52年在美国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次年受聘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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