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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犬趣

2014-07-10 07:05 来源:www.xuemo.cn 作者:安学锋 浏览:54667099
内容提要:尽管犬与人类长期共存,依依相伴,走过了千万年,但在许多不同民族和地区却有着褒贬不一的评价。

 

乡村犬趣

\安学锋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据说喜欢动物的人一般都是心地善良的。有人考证,犬这种动物,就是人类大约在一万五千年前,由狼驯化而来的,也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犬耳短、直立或下垂,齿锐利,舌长而薄,听觉、嗅觉灵敏,性机警易受训练。犬的品种很多,体型大小不一,毛色不尽相同,按用途大致可分为牧羊犬、猎犬、警犬、玩赏犬等多种类型。

犬又俗称狗,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甚至融进了重大的历史事件中,留下了许多趣闻。

 “狗有湿草之恩”、“义犬救主”的故事,在古籍和传说中更是有多种版本。据《太平广记》载:唐代太和年间,广陵人杨生有一爱犬时刻不离身边。一个寒冷的冬日,杨生酒醉卧于荒草中,遇火起烈风,情势紧急,爱犬狂吠,唤主人不醒,便几次跳入冰冷的水中,以水濡湿四周干草,使主人得以脱险。

另有一传说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做罕王的时候,起事兵败后,被人追的落荒而逃,躲藏到荒草苇丛中,伴随他的仅有一只狗。罕王疲劳至极,倒地而卧,沉睡如泥。追兵赶至,搜查多时,四无人迹。于是便纵火烧荒,而后收兵回营。

漫天的大火眼看就要烧到身边,这时一直跟随着他的那只狗,急匆匆地跑到河边,浸湿全身,然后跑回来,在罕王的四周打滚。这样往返多次,终于把罕王四周的草全部浸湿。罕王因此才没有被火烧死,但那只狗却因为劳累过度,死在了罕王的身边。

罕王睁眼醒来,举目四望,一片灰烬,跟随的那只狗又死在旁边,且浑身通湿,便马上明白了,是这只狗救了自己的性命。于是,罕王便发誓说:“今后子孙万代,永远不食狗肉,不穿狗皮。”这就是有些满族人忌吃狗肉、不穿狗皮的缘由。

在近代中日甲午海战中,北洋水师“致远号”管带邓世昌,驾战舰始终冲杀在前,弹尽驾舰冲撞敌舰,遭敌舰重创坠落海中后,其随从以救生圈相救,被他拒绝,并说:“我立志杀敌报国,今死于海,义也,何求生为!”。所养的爱犬“太阳”亦游至其旁,口衔其臂以救,衔其发辫拖至岸边,邓世昌誓与军舰共存亡,“义不独生”,毅然复入水中,沉没于万顷波涛之中,与全舰官兵一起壮烈殉国。爱犬“太阳”见状,悲叫不已,也纵身投海而死……

“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在北国的茫茫雪原上,东北人用犬来拉雪橇,狗成为了人们交通运输上的好帮手。以农耕为主的华北平原上的农村人,大都是饲养没有什么血统之说的本地“土狗”用来看家护院。现有人把此犬种命名为“中华田园犬”,并呼吁给予保护。这些本地狗同样以它自己忠诚、勇敢、智慧、活泼的天性,陪伴着农村人一代又一代的生活着,其中也流传着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

听老辈人讲:民国初年,家族有酿酒的作坊,冬季农闲酿造出的高粱酒,装进大酒篓,用花轱辘大马车拉着,结伙搭伴儿,到外地销售,谓之为“出酒车”。车辚辚,马萧萧,长鞭一甩震云霄。犬在鞍前马后、前后左右奔突跳跃,那气势和风景也蔚为壮观。

说是有那么一次,出酒车时正值滴水成冰的隆冬腊月,远到二百多里地外的献县、交河一带村庄卖酒。途中穿过多个村街,跨过几道沟河。等把酒卖完以后,天也就黑了,只好寻一大车店住下。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铺天盖地的下了一场大雪。更凑热闹的是:跟车来的那只大黄狗,却在店家的牲畜棚里产下了五只狗崽儿。主人只好把它们托付给店家代为喂养,等下次来卖酒时再把它们带回。

然而,主人回家后第二天早晨,却在柴草棚里却惊奇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那只大黄狗,经过一天一夜的辛劳往返,顶风踏雪,几百里地迢迢,把自己新生的狗崽儿,也不知道用何种方式,一只不少的都叼了回来。这只狗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天性,把忠诚于主人、对“家”不离不弃,结合的天衣无缝;把母性护佑自己子女的“舐犊之情”演绎的淋漓尽致。此事多少年来,在村人中传为佳话。

犬忌恶如仇,但对主人十分忠实,善解人意,农家的狗把看家护院做为自己的天职。白天,当有生人进院时,便叫声不断,直到在主人的呵斥下,它才止声放行;夜晚,如有疑似“梁上君子”者鬼鬼祟祟窥探庭院,它更是狺狺狂吠,且常与村中的众犬联防。因此,才有了“一犬吠影,群犬吠声”、“好狗护三邻”的说法。

亲属告诉过这样一个故事:农忙季节,主人把两只山羊拴在村头荒地里吃草,天黑后忘记了牵回家,直到吃完晚饭后,发现养的一只狗也不在家,这才想起了那两只羊,打着手电筒到村头牵羊时,发现那只狗一直守护着那几只山羊。

犬还是“聪明”的动物,喜欢模仿,甚至还有着几分狡黠。吃剩下的骨头或是不喜欢吃的食物,它常常埋藏在土中或者是柴草里,自己守候在旁边,玩起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小把戏。

退休归田后,我和老伴仿效聊斋先生,酷暑盛夏,在自家门前柳树下,卖冰茶矿泉水之类的冷饮。偶有一次,家养的小黄狗不知在哪里叼来一张五角的纸币,颠颠地来到了冰柜前,憨态可掬的望着主人……

至于顽皮的幼犬把主人的鞋袜,乘人不备叼到院子里,叼到大街上,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尽管犬与人类长期共存,依依相伴,走过了千万年,但在许多不同民族和地区却有着褒贬不一的评价。自以为是大自然中万物之灵的人类,一方面把犬当做自己的忠勇伙伴,称其为“忠臣义士”;另一方面又在很多贬义表达中频频使用“狗”字。譬如“狼心狗肺”、“鸡鸣狗盗”、“狗头军师”、“狗仗人势”等等,甚至把狗拿耗子也斥之为“多管闲事”。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只能说明是人类自己在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种事物。但褒也好,贬也好,牧羊犬、搜救犬、缉毒犬、导盲犬等诸多犬族中的佼佼者,仍然忠于职守,在不同的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甘愿效“犬马之劳”,一丝不苟地为人服务着。犬这种动物对人类表现出来的诚信天性、依恋情怀、献身精神,永远地影响着我们的情绪和行为,已经深深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和文化中。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这是英国诗人库伯的一句名言。居住在幽静闭塞的农村,远离大城市的嘈杂,呼吸着新鲜空气,耕耘着几亩责任田,品尝着自己“汗滴禾下土”换来的绿色果蔬,过着“柴门闻犬吠”的农夫生活,小隐于野,荣辱不惊,物我两忘。闲暇时,听一曲盛世田园牧歌,领略一下乡村犬趣,自得其乐。同样是一种享受和幸福,这也是上帝馈赠给人类的一幅美丽的水墨丹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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