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人要生活在趣味之中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原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我以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便成沙漠,要他何用?中国人见面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近来做何消遣?"这句话我听着便讨厌。话里的意思,好像生活得不耐烦了,几十年日子没有法子过,勉强找些事情来消他遣他。一个人若生活于这种状态之下,我劝他不如早日投海。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有趣味吗?输了,怎么样?吃酒,有趣味吗?病了,怎么样?做官,有趣味吗?没有官做的时候,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是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面的几项:
一、劳作,
二、游戏,
三、艺术,
四、学问。
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佛典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问我这水怎样的冷,我便把所有形容词说尽,也形容不出给你听,除非你亲自喝一口。我这题目:《学问之趣味》,并不是要说学问是如何如何的有趣味,只是要说如何如何便会尝得着学问的趣味。
诸君要尝学问的趣味吗?据我所经历过的,有下列几条路应走:
第一,无所为。
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是"无所为而为"。凡有所为而为的事,都是以另一件事为目的而以这一件事为手段。为达目的起见,勉强用手段;目的达到时,手段便抛却。例如学生为毕业证书而做学问,著作家为版权而做学问,这种做法,便是以学问为手段,便是有所为。有所为虽然有时也可以为引起趣味的一种方法,但到趣味真发生时,必定要和"所为者"脱离关系。你问我"为什么做学问?"我便答道:"不为什么。"再问,我便答道:"为学问而学问。"或者答道:"为我的趣味。"诸君切勿以为我这些话是故弄玄虚,人类合理的生活本来如此。小孩子为什么游戏?为游戏而游戏。人为什么生活?为生活而生活。为游戏而游戏,游戏便有趣;为体操分数而游戏,游戏便无趣。
第二,不息。
"鸦片烟怎样会上瘾?""天天吃。""上瘾"这两个字,和"天天"这两个字是离不开的。凡人类的本能,只要哪部分搁久了不用,它便会麻木,会生锈。十年不跑路,两条腿一定会废了。每天跑一点钟,跑上几个月,一天不跑时,腿便发痒。人类为理性的动物,"学问欲"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种,只怕你出了学校便和学问告辞,把所有经管学问的器官一齐打落冷宫,把学问的胃口弄坏了,便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不愿意动筷了。诸君啊!诸君倘若现在从事教育事业或将来想从事教育事业,自然没有问题,很多机会来培养你的学问胃口。若是做别的职业呢,我劝你每日除本业正当劳作之外,最少总要腾出一点钟,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一点钟哪里不消耗了,千万不要错过,闹成"学问胃弱"的征候,白白自己剥夺了一种人类应享之特权啊!
第三,深入的研究。
趣味总是慢慢地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假如你虽然每天定有一点钟做学问,但不过拿来消遣消遣,不带有研究精神,趣味便引不起来。或者今天研究这样,明天研究那样,趣味还是引不起来。趣味总是藏在深处,你想得着,便要进去。这个门穿一穿,那个门张一张,再不曾看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如何能有趣味?我方才说:"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嗜好两个字很要紧。一个人受过相当教育之后,无论如何,总有一两门学问和自己脾胃相合,而已经懂得大概,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预备的。请你就选定一门作为终身正业(指从事学者生活的人说),或作为本业劳作以外的副业(指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说)。不怕范围窄,越窄越便于聚精神;不怕问题难,越难越便于鼓勇气。你只要肯一层一层的往里面钻,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四,找朋友。
趣味比方电,越摩擦越出。前两段所说,是靠我本身和学问本身相摩擦,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时会停摆,发电力便弱了。所以常常要仰赖别人帮助。一个人总要有几位共事的朋友,同时还要有几位共学的朋友。共事的朋友,用来扶持我的职业,共学的朋友和共顽的朋友同一性质,都是用来摩擦我的趣味。这类朋友,能够和我同嗜好一种学问的自然最好,我便和他搭伙研究。即或不然,他有他的嗜好,我有我的嗜好,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我和他常常在一块或常常通信,便不知不觉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来了。得着一两位这种朋友,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我想只要你肯找,断不会找不出来。
我说的这四件事,虽然像是老生常谈,但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曾这样做。唉!世上人多么可怜啊!有这种不假外求,不会蚀本,不会出毛病的趣味世界,竟没有几个人肯来享受!古书说的故事“野人献曝”,我是尝冬天晒太阳滋味尝得舒服透了,不忍一人独享,特地恭恭敬敬的来告诉诸君,诸君或者会欣然采纳吧?但我还有一句话: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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